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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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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产品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为国泰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香港互联”,扩位简称为“香港互联网ETF”,认购代码为513723,证券代码为513720 [17] - 该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17][18][19]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0] - 基金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21] 募集安排与规模控制 - 基金募集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9日,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 [2][26] - 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折合20亿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2] - 若募集期内累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20亿份,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控制规模 [2] -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公式为:(20亿份 - 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 末日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 [3] 认购方式与规定 - 网上现金认购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网下现金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及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 [4][25] - 投资者认购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5][39] -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5][30] -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单笔认购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5][34] -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但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6][38] 认购费用与资金处理 - 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未在提供内容中列示完整表格 [28] -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28][58] - 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28][58] - 举例说明: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认购费率0.80%,认购金额为100,800.00元,若产生利息10.82元,则总认购份额为100,010份 [32] 基金备案与合同生效条件 - 基金自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需满足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方可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7][60] - 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27][60] - 若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7][61] 发售相关机构 - 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 [62] - 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7.74亿元人民币 [62] - 发售协调人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62] -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65] - 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63] - 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