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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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轮船: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8 00:4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China Merchants Energy Shipping Co Ltd [2] - 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31日 注册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注册号1000001003938 [2] - 公司于2006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12亿股内资股 [2] - 注册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55号9楼921A室 邮政编码200126 [3] - 注册资本为8,074,538,502元人民币 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3][7] 股权结构与股份发行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233,397,679股 占当时普通股总数65.05% [6] - 主要发起人包括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认购1,856,554,050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认购357,343,629股)等五家央企 [7] - 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别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6] - 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人民币 股份集中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6] 公司治理架构 - 实行党委领导机制 设立党组织并保障工作经费 [4]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3 [47]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4]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其职务行为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3] 经营范围与宗旨 - 经营宗旨为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航运企业 [4] - 许可经营项目包括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 [5] - 一般经营项目涵盖能源领域投资、航海技术服务、船舶设备销售及船舶租赁等 [5] - 在境外经营时需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4] 股份管理规范 - 禁止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决议且总额不超过股本10% [8] - 股份回购仅限于减资、合并、股权激励等六种法定情形 [8][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0]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董监高开展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权及剩余财产分配等权利 [12][13]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起代位诉讼 [15][16]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7] - 滥用股东权利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17] 股东会议事规则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1][23] - 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33] - 选举董事时非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1名除外) [37]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 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51]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2] - 独立董事具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56] - 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57] 合规与风控体系 - 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和首席合规官制度 [4] - 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 特别对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对象有严格限制 [19] - 交易达到总资产10%或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49]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