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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榜,递交IPO招股书,拟赴香港上市,招商证券国际独家保荐
搜狐财经· 2026-05-01 12:39
公司业务与市场地位 - 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内容资产运营商 成立于2012年 向企业客户提供AI驱动的内容营销解决方案及内容管理服务 服务涵盖内容资产创作 积累 分析 传播及优化的综合周期 [1] - 公司的内容管理服务主要包括一个由AI驱动的企业内容管理应用矩阵 包括矩阵通 声量通 海汇及智汇 使企业客户能够管理多平台账号 进行内容分析 监测舆情并优化内容策略 [1] - 于2025年 按内容营销解决方案产生的收入计 公司是中国第二大综合内容营销解决方案供货商 且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在五大供货商中增长最快 [3] - 于2025年的收入计 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内容管理服务供货商 [3] 客户与合作伙伴 - 企业客户主要来自美容与个护以及快速消费品等行业 也已扩展至电动汽车及消费电子等领域 [2] - 于往绩记录期间 公司为71家名列《财富》世界500强或《财富》中国500强的企业客户提供服务 [2] - 于2025年 公司曾与超过3.8万名内容创作者合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可触达超过550万名内容创作者 [2] 收入模式与财务表现 - 内容营销解决方案主要通过收取服务费产生收入 达人营销服务费通常基于成本加成模式 内容推广服务费按效果付费或成本加成模式收取 [2] - 内容管理服务通过订阅费产生收入 通常为固定或分级年费 根据管理账户数量或数据处理量等使用指针计算 公司亦从数据咨询等其他相关服务产生收入 [2] - 2023年 2024年及2025年 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4.25亿元 15.64亿元和19.50亿元 [5] - 2023年 2024年及2025年 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3,292.7万元 1,192.4万元和6,280.6万元 [5] 上市与股权结构 -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 拟在香港主板挂牌上市 [1] - 上市前 徐俊先生直接持股33.98% 通过宁波欣博持股9.43% 合计持股约43.42% 为控股股东 [4] 公司治理与中介团队 - 董事会将由11名董事组成 包括4名执行董事 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徐俊 副总经理陈维宇 首席运营官李建伟 首席技术官阳钊 [5] - 高管包括首席财务官 董事会秘书 联席公司秘书朱睿 [5] - 本次IPO的独家保荐人为招商证券国际 审计师为安永 行业顾问为弗若斯特沙利文 [6][7]
新榜冲刺港交所:2025年营收近20亿、净利润0.63亿,消耗1.5万亿个AI词元
IPO早知道· 2026-04-30 22:35
中国最大的内容管理服务供应商。 本文为IPO早知道原创 作者| Stone Jin 微信公众号|ipozaozhidao 据IPO早知道消息,上海新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榜")于2026年4月30日正式向 港交所递交招股说明书,拟主板挂牌上市,招商证券国际担任独家保荐人。 成立于2012年的新榜定位为一家内容资产运营商。内容资产指经系统化创作及管理的数字内容集 合,用于实现特定业务目标,包括品牌建设、销售转化和用户增长。 目前,新榜向企业客户提供AI驱动 的内容营销解 决方案和内容管理服务,提供涵盖内容资产创作、 积累、分析、传播净额优化的综合服务周期。 其中,新榜的内容营销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客户构建和 传播内容资产、建立品牌影响力并与终端客户建立联系,内容管理服务则驱动这些内容资产的系统化 积累、分析和长效复用。 具体而言,新榜的内容营销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一个由AI驱动的企业内容管理应用矩阵,包括矩阵通、 声量通、海汇和智汇,这些应用共同使企业客户能够管理多个平台媒体账号、进行多维度内容分析、 监测公众舆情并以数据驱动的方式优化内容策略。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按2025年内容营销解决方案产生 ...
上海新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H0529) - 申请版本(第一次呈交)
2026-04-30 00:00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意見,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 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hanghai Newrank Info & Tech Co., Ltd. ( 上 海 新 榜 信 息 技 術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公司」) ( 上海新榜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的申請版本 警告 本申請版 本乃根據 香港聯合 交易所有 限公司(「聯 交所」)及證券 及期貨事 務監察委 員會 (「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訊予香港公眾人士。 本申 請 版本 為草 擬 本, 其 內所 載資 訊 並不 完 整, 亦可 能 會作 出重 大 變動 。 閣 下閱 覽 本 文 件 , 即 代表 閣 下 知悉 、 接 納 並 向 本 公 司 、 本公 司 的 獨 家 保 薦 人 、 整體 協 調 人 、 顧 問 及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 更新或修訂; 在本公司的招股章程根據《公司( 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 香港法例第32章)於香港公司 註 冊 處 處 長辦 理 註 冊 前 , 不 得 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