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化学品船舶建造项目

搜索文档
兴通股份: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3 18:4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5,000万股,发行价每股21.52元,募集资金总额10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573.3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9,026.67万元 [2] -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1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与中信证券及商业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 2025年3月24日董事会及4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 - 2025年5月13日公司与多家子公司分别签署五方、六方、四方监管协议,涉及中信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 [3] - 专户开立主体包括兴通海运(香港)、兴通海马航运、兴通海运(海南)、兴通投资(新加坡)、兴通开荣航运、兴通开勇航运等子公司 [3] 专户资金用途及监管安排 - 五方监管协议专户1和专户2分别存放3,100万元,六方监管协议专户1/2/3各存放3,400万元,四方监管协议专户存放1,700万元,均专项用于外贸化学品船舶建造项目 [4][11][16] - 资金可进行符合监管要求的现金管理投资,但需提前通知保荐机构且不得质押 [5][12][17]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及资金变动情况,大额支出(单次或12个月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5个工作日内报备保荐机构 [8][13][19] 保荐机构监督机制 -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有权现场调查、查询账户资料,每半年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7][12][18] - 保荐代表人可随时调阅账户资料,银行需配合提供完整信息 [7][13][18] - 协议有效期至资金使用完毕或督导期结束,违约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9][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