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存量基金
icon
搜索文档
下周一提交!事关存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基金报· 2025-12-09 22:37
监管新规与摸排工作启动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新规即将落地 监管要求对规模超万亿元的存量基金产品进行业绩比较基准摸排统计 [1] - 多家基金公司已接到通知 需在12月15日前提交存量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修订计划的摸排统计方案 [1][2] - 此次摸排统计工作旨在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约束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2] 摸排统计的具体要求与分类 - 统计范围涵盖除指数基金和公募REITs之外的所有存量基金 主动权益基金被细分为全市场基金、主题型基金和泛主题型基金三种类型 [2] - 基金公司需根据基金实际持仓情况 分析并论证哪些产品需要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无论是否调整均需提供充分说明 [2] - 需要填报的统计指标繁多 以主动权益基金为例包括基金规模、近两年/三年平均仓位、现有基准覆盖率、超额收益率、相关系数、行业偏离度及拟调整后的各项对应指标等 [2] - 需调整的原因类型包括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风格、资产配置比例、投资策略等不匹配 以及基准发布不连续、频率低等 [2] 基准调整的具体原因与标准 - 具体调整原因包括A股/港股仓位不匹配、未包含实际配置资产类别、投资风格或基金主题不匹配、灵活配置基金采用绝对收益基准不匹配、久期不匹配以及单市场指数不能反映实际投资等情形 [3] - 若变更基准后 基准覆盖率下降超过20个百分点 或近两年超额收益率提高超过10个百分点 以及拟调整后基准存在降低标准嫌疑或触及产品实质性改造等情况 均需写明原因 [3] - 主动债券型基金的统计指标包括现有基准过去两年组合久期、信用债/利率债/可转债/可交债的投资比例以及近两年超额收益率等 [3] 基金公司的应对与调整案例 - 时间紧迫 各家基金公司投资部、产品部、运营部、风险部等相关负责人全力以赴 工作状态被形容为“忙到飞起” [1][4] - 监管鼓励优先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而非优先调整基金持仓 例如有二级债基拟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权益指数占比从10%提升至15%以匹配实际持仓 [4][5] - 有债券基金的实际久期偏短 但基准设定为久期更长的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因此需要调整为短久期债券指数 [5] - 此次调整旨在将过去“不合理”的基准修正为合理 例如调整那些投资范围与基准指数匹配度差 或原有基准不足以覆盖当前投资策略的产品 [5] - 行业轮动型基金在选择业绩比较基准时面临困惑 因其持仓会与传统的宽基指数产生较大偏离 如何调整仍有待商榷 [5] 对行业的长远影响 - 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将带来基金公司考核机制的根本转型 考核重心从短期相对收益排名转向锚点更明确的长期超额收益稳定性 [6] - 清晰的产品定位、透明的投向以及导向超额收益的考核 有助于增强投资者信任并让投资者更轻松地选择所需产品 [6] - 未来基金公司对基准的选择和投资主题的界定会更加审慎 以确保基准与基金的投资主题及风险收益特征匹配 杜绝基准过于宽泛或风格大幅漂移的现象 [6] - 业绩比较基准一经选定即具备约束力 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需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持有人大会表决及变更注册程序 [6] - 业绩基准关系到基金经理薪酬考核 基金公司在调整时还需结合基金经理的实际投资情况与职业规划进行考虑 [5]
下周一提交!事关存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基金报· 2025-12-09 22:35
监管新规与行业响应 - 监管机构即将落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新规 并已要求基金公司对规模超万亿元的存量基金产品启动业绩比较基准的摸排统计工作 相关修订计划方案需在12月15日前提交[2] - 此次摸排统计旨在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约束以保护投资者权益 涉及除指数基金和公募REITs之外的所有存量基金[4] - 基金公司需梳理统计主动权益基金和主动债券型基金的多项指标 以论证现有业绩比较基准是否与实际投资情况匹配 并决定是否需要调整[4][5] 摸排工作的具体要求与分类 - 主动权益基金被分为全市场基金、主题型基金、泛主题型基金三种类型进行统计[4] - 基金公司需填报的指标繁多 以主动权益基金为例 包括基金规模、近两年/三年的平均仓位、现有基准覆盖率、近两年超额收益率、相关系数、行业偏离度以及拟调整后的基准相关指标等[4] - 需调整的原因类型包括: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风格、资产配置比例、投资策略等不匹配 以及基准发布不连续、频率低等[4] - 具体不匹配情形涵盖A股/港股仓位、资产类别、投资风格、基金主题、投资久期等多个维度 例如灵活配置基金采用的绝对收益基准与实际投资策略不匹配[5] - 若变更基准后 基准覆盖率下降超过20个百分点 或近两年超额收益率提高超过10个百分点 以及存在降低标准嫌疑等情况 均需写明原因[5] - 主动债券型基金的统计指标包括现有基准过去两年组合久期、各类债券投资比例及近两年超额收益率等[5] 基金公司的调整实践与挑战 - 时间紧迫 距离提交截止日不足一周 各基金公司相关部门如投资部、产品部、运营部、风险部均全力以赴 工作状态被形容为“忙到飞起”[2][6][7] - 监管鼓励优先根据实际投资情况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而非优先调整基金持仓[7] - 实践中已有具体调整案例:例如部分二级债基拟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权益指数占比从10%提升至15% 以匹配基金经理实际持仓 部分债券基金因实际久期偏短 计划将基准从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改为短久期债券指数[7] - 此次调整旨在将过去“不合理”的基准修正为合理 例如调整那些与投资范围匹配度差或不足以覆盖当前投资策略的基准[7] - 行业轮动型基金面临选择基准的困惑 因其持仓会与传统宽基指数产生较大偏离 如何调整仍有待商榷[8] 对行业的长远影响 - 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将带来基金公司考核机制的根本转型 考核重心从短期相对收益排名转向锚点更明确的长期超额收益稳定性[8] - 清晰的產品定位、透明的投向以及导向超额收益的考核 有助于增强投资者信任 并让投资者更轻松地选择所需产品[8] - 未来基金公司对基准的选择和投资主题的界定会更加审慎 以确保与基金的投资主题、风险收益特征相匹配 杜绝基准过于宽泛或风格大幅漂移的现象[9] - 业绩比较基准一经选定即具备约束力 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需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持有人大会表决及变更注册程序[9] - 基准关系到基金经理薪酬考核 基金公司需结合基金经理实际投资情况及职业规划进行综合考虑[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