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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杠杆超百倍、交易转入地下,水贝黄金赌局“变脸”重来
第一财经· 2025-12-11 12:47
行业监管与风险演变 - 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曾发出警示函,明确提示水贝地区部分黄金公司开展的“预定价交易”可能涉嫌违法,但此类交易并未收敛,反而以更隐蔽的方式、更复杂的规则继续野蛮生长 [1] - 为规避监管,部分平台已不再主打“预定价”概念,转而推出“定价结算”模式,用户支付定金后可在约定期限内按实时金价结算盈亏,无需交割实物黄金 [1] - 市场参与主体发生显著变化,此前交易主导方多为本地懂行的黄金料商,如今却涌入大量毫无黄金交易经验的新玩家,这些新兴团队大多只参与线上电子盘交易,几乎不涉及实物交割 [1] 平台运营与准入变化 - 目前大多数平台均要求用户提交身份证照片、银行卡号等资料进行实名认证,联系客服后还需经过人工审核,整体流程通常耗时一天左右 [2] - 部分平台新增了投资者风险评估环节,需要提供评估后才可参与预定价交易 [2] - 一些规模较小的交易平台选择放弃小程序等高曝光入口,转为自建App,或引导用户添加客服微信后下载APP完成注册 [2] - 资金流转隐蔽性增强,部分平台未提供直接在线入金入口,用户需联系客服获取指定的私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且定金金额并非即时到账 [2] 交易模式与税务处理 - 预定价交易页面展示的均为“不含税”价格,例如“中X交易”平台的黄金回购价与销售价分别标注为941元/克和943元/克 [3] - 目前在此类平台锁价后,提取黄金实物均需要缴纳税款,所有需要对公采购标准黄金并需取得上海黄金交易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用户,将统一按照新政的税率标准执行新的含税报价 [3] - 专家指出,如果交易全程不发生实物交割,通常不会涉及增值税等流转税,主要可能涉及的是盈利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5] - 大量交易采用私人账户转账进行资金往来,即使最终发生交割也往往通过私账完成,造成了经营主体与实际资金流的不匹配,有偷逃税款的风险 [6][7] 杠杆与风险控制机制 - 部分平台声称,仅凭1万元保证金即可交易价值约百万元的黄金,杠杆比例接近100倍 [1] - 在“定价结算”模式下,用户支付300元定金预订5克黄金,在金价每克上涨10元时可获得50元收益,该模式实际杠杆比例达到15倍 [4] - 平台设有风险控制机制,当押金比例(即(押金-保管费-物料差价)/定金价格)低于50%或30%时,系统会发送短信提醒用户补足定金;若价格持续下跌至10%以下,订单将被自动平仓,定金不予退还 [4] - 部分小型平台提供“买涨”“买跌”的双向交易渠道,仅需1万元保证金即可买卖1公斤黄金,杠杆比例接近100倍,起投门槛为50克 [5] 风险对冲与合规疑点 - 多家黄金交易平台宣称通过境外API对冲机制可大幅降低交易成本,某平台内部人士透露,其所有交易均通过香港四家公司进行API风险对冲,但未能提供更具体的对冲数据佐证 [8] - 在合规的黄金期货交易中,交易商需通过期货公司购买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合约,相关合约保证金水平为16%,加上期货公司通常加收2%至5%的手续费,按当前金价计算,交易1公斤黄金需资金近20万元,而上述平台门槛仅1万元,成本相差达20倍以上 [8][9] - 专家指出,此类平台操作模式通常涉及两个分离的环节:客户的保证金通过国内私人账户进行归集;平台声称在境外市场通过美元或港币进行对冲交易,这种模式带来境外对冲真实性难以验证、资金跨境回流面临合规挑战、客户资金保障机制缺失等多重隐患 [9] - 一旦料商无法履约,投资者在法律维权上将面临举证难、追索难的双重困境 [9] 市场新玩家与运营模式 - 当前涌入预定价交易领域的主体已发生显著变化,出现大量缺乏黄金交易背景的个人与机构,这些操盘手大多不具备黄金现货行业背景,甚至从未接触过实物黄金交割业务 [10] - 部分操盘团队会同时运作多个不同名称的平台,采用标准化运营模式:一套后台系统可能同时服务三到五个前端平台界面,通过差异化的营销话术吸引不同客群,实则是资金池和风控系统完全统一 [10] - 部分操盘团队采用“策略性运营”模式,在行情平稳期吸引客户积累资金池,待市场出现大幅波动时,便通过技术故障、系统维护等手段限制客户交易,或直接关闭平台 [10] - 搭建此类交易平台的成本并不高:小型料商仅需投入1万至2万元即可依托他人系统开展业务;若投资10万元左右,便能搭建独立服务器,自主掌握全部交易数据,一家仅10名员工的门店也能运作上亿元规模的水贝黄金交易盘 [11] 行业治理与监管挑战 - 专家认为,此类交易虽具备集中交易、标准化合约等类期货特征,涉嫌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但因以“现货交易”为包装,在实际定性上仍需法律法规进一步明晰 [12] - 目前监管介入存在滞后,多依靠事后处置,即在发生亏损纠纷后才启动调查,事前预防和主动监管难度较大 [12] - 有效治理需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金融监管、公安、税务、市监等部门应形成联合执法合力,从技术、资金、宣传等多方面实施穿透式监管 [12] - 建议加强对技术服务提供方的溯源管理,切断其违规展业路径,同时压实互联网平台对入驻商户的审核责任 [12] - 尽管表面上平台数量有所增加,但实际上该市场整体处于收缩态势,投资者在经历多次风险事件后逐步趋于谨慎,运营方普遍采取“小而散”的模式,不敢过度扩张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