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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及两名会计师被公开谴责!罚款191万!
梧桐树下V· 2025-08-29 11:07
监管处罚事件 -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德勤及其两名合伙人处以罚款总额191.2万港元,其中德勤被罚116万港元,项目合伙人王天泽被罚41.6万港元,麦志龙被罚33.6万港元 [2][4] - 德勤在天合集团审计案中被罚59.2万港元(涉及2011-2013年),在桑德国际案中被罚56.8万港元(涉及2012-2013年) [3] - 此次处罚是香港会财局在财政部跨境监管合作框架下,首次获取内地审计工作底稿并完成的纪律处分案件 [2][4] 天合集团审计问题 - 天合集团2011-2013年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一家附属公司,其销售额分别为32亿元、40.9亿元和48.4亿元人民币,占集团总销售额的95.3%、97.5%和96.1% [5] - 德勤在收入确认审计中存在三项重大缺失:未恰当评估收入循环内部控制、未验证销售完整性、未获取货物交付关键证据且未能识别增值税发票金额不一致问题 [6] - 审计未能发现收入在实际交付前被提前确认,违反公司会计政策 [6] 桑德国际审计问题 - 桑德国际2012-2013年总包项目收入分别为24.5亿元和28.8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比例达92.2%和91.8% [7] - 德勤在收入审计中存在三项缺陷:未获取总包项目收入充分证据、未合理确定测试样本量、未能识别确认函由关联方寄回而非银行或客户直接回复 [9] - 外部确认函证未按审计准则要求由被询证方直接回复,影响审计证据可靠性 [7] 处罚考量因素 - 涉事两家公司均为香港主板上市或IPO申请企业,案件涉及重大公众利益 [9] - 德勤在案发时已有香港会计师公会不合规记录,但两名合伙人无纪律处分记录 [9] - 被处罚方承认违规并主动达成早期和解,获得20%罚款减免 [5][9] 监管机构表态 - 香港会财局强调收入作为关键绩效指标易被操纵,审计缺失可能导致重大错报风险 [7] - 跨境审计监管合作机制有效提升财务汇报公信力,对内地存放的审计工作底稿获取能力至关重要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