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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华铁: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14
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 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1] 债券发行方案 - 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2] - 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2] - 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 - 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为单一或混合期限品种 [3] - 采用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4] - 发行方式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经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后分期或一次性发行 [4] -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 [4] - 拟无担保发行,具体增信机制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 - 公司资信良好,将制定偿债保障措施 [4] - 债券发行后拟申请上市交易,具体安排根据监管要求确定 [5] - 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5] - 可作为"科技创新""高成长产业"等专项品种债券申报 [5] -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至证监会注册发行届满24个月止 [6] 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债券发行相关事宜 [7] - 授权范围包括修订发行条款、确定发行方案、签署协议、调整募集资金使用等 [7] -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至证监会注册发行届满24个月止 [8] -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处理债券发行事务 [8]
海南华铁: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晓霞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1]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审议 -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或弃权 [2]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 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 [2] - 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3] - 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 [2] - 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 [3] - 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3] - 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期公开发行,需经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3] 公司经营与债券特色 -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攀升,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5] - 2022年获"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2023年入选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录 [5] - 自主研发的"擎天系统"和"大黄蜂T-BOX"具有较强科技创新属性 [5] - 本次债券可贴标"科技创新""高成长产业"等专项品种 [5] 债券发行后续安排 - 债券发行完毕后将申请上市交易,具体安排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4] -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具体承销方式由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 -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至证监会同意注册后24个月止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