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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应用类软件开发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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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虚增收入超14亿!2026退市第一股来了
经济观察网· 2026-01-06 14:23
公司概况与事件脉络 - 广道数字成立于2003年,主营业务为数据应用类软件开发与销售,于2016年11月挂牌新三板,2021年11月作为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批上市公司登陆资本市场 [3] - 2026年1月5日,公司被北京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摘牌,成为2026年首只退市股票及北交所设立以来首例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的案例 [2] - 2025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在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期间存在系统性财务造假 [2] - 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11月12日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认定其行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 财务造假详情 - 财务造假始于2018年,早于北交所上市时间三年,贯穿新三板挂牌后期、公开发行审核、上市交易及再融资申报全过程 [2][3] - 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通过虚构购销合同、发票、银行回单、发货及入库单据等手段,系统性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4.65亿元 [2] - 2018至2023年六个完整会计年度,分别虚增营收1.43亿元、1.92亿元、2.23亿元、2.49亿元、3.04亿元和2.83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比例均超过85%,其中2022年虚增比例高达99.39% [4] - 2024年上半年继续虚增7164.61万元,占比88.11% [4] - 同期营业成本也被同步虚增,以维持报表毛利率稳定 [4] - 造假行为已延伸至再融资环节,涉及2024年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 [5] 造假手段与组织 - 公司在年审过程中安排人员线下拦截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的询证函,私刻公章伪造回函,形成闭环式财务造假 [2] - 造假链条高度组织化:实际控制人金文明明知并放任;财务负责人兼董秘赵璐直接组织员工伪造全套交易凭证,并主导拦截询证函、私盖假章等对抗审计行为;多名高管参与合同签署、票据制作与资金流转配合 [4] - 事件于2024年12月3日经媒体曝光其拦截审计函证行为,北交所当日下发问询函,证监会次日宣布立案 [4] 处罚与赔付情况 - 2025年9月,深圳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对广道数字罚款1000万元;对金文明、赵璐等12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50万元;并对金文明、赵璐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 - 保荐机构五矿证券于2025年12月30日公告出资2.1亿元设立“广道数字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 [5] - 该基金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管理,覆盖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4日期间买入且仍持有股票的适格投资者,赔付采用“个体相对比例法”扣除市场风险因素 [5] - 投资者需签署《谅解承诺书》,放弃对包括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所有相关方的追偿权利 [5] 暴露的监管与市场问题 - 公司从IPO到退市仅四年,但造假时间长达七年,问题早在上市前就已埋下 [5] - 新三板挂牌审查、公开发行审核、上市后持续监管,均未能及时识别或阻断这场系统性舞弊 [5] - 审计机构未能发现函证被拦截,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察觉收入异常增长,交易所对高比例营收集中度与毛利率稳定性缺乏有效问询 [5] - 近年来,从科创板到创业板再到北交所,多起财务造假案均呈现“上市前已造假、上市后持续演进”的特征 [6] - 监管重心过度聚焦于发行端合规,却对历史财务真实性核查流于形式;中介机构尽调依赖企业提供的“干净”材料,缺乏穿透式验证能力;交易所对异常财务指标的动态监测机制滞后 [6] - 注册制改革若只“放得开”而不能“管得住”,终将沦为造假者的绿色通道 [6] - 现有核查手段在预谋性、技术性和组织性造假面前极易被绕过,需从源头强化拟上市公司历史财务真实性核查、建立跨阶段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压实中介机构连带责任并完善集体诉讼配套 [7]
上市4年造假7年!新年首只退市股“花落”广道数字
深圳商报· 2026-01-06 12:03
公司退市事件概述 - 广道数字于2026年1月5日被北交所终止上市并摘牌 成为新年首只退市个股及北交所设立以来首例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的案例 [1] 公司背景与调查过程 - 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 主营业务为数据应用类软件开发与销售 深耕数字政务领域 于2021年11月作为北交所首批上市公司登陆资本市场 [3] - 2024年12月3日 媒体披露公司存在拦截审计询证函的异常行为 随后北交所下发问询函 证监会于2024年12月5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公司立案调查 [3] - 2025年9月12日 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查实公司存在严重的系统性财务造假行为 北交所于2025年11月12日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3] 财务造假详情 - 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 公司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4.66亿元 各期虚增比例均超过85% [4] - 2022年虚增营收3.04亿元 占当期披露金额的99.39% 近乎全部营收为虚构 2024年上半年虚增营收7164.61万元 占比88.11% [4] - 同期累计虚增营业成本7.54亿元 各期虚增比例介于83.30%至99.13%之间 [4] - 造假为集体合谋 控股股东、实控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金文明协调第三方借款并审批关联公司配合资金流转 [4]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赵璐直接安排伪造合同单据 并主导拦截审计询证函、私刻公章伪造回函 [4] - 时任副总经理宋凯在多份虚假合同上签字并指导财务人员制作虚假合同列表 其他多名高管、监事、独董及核心员工共同参与或未能勤勉尽责 [4] 处罚与后续安排 - 深圳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5] - 对金文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 对赵璐处以500万元罚款 对宋凯处以250万元罚款 对安秀梅、杨彬、WANG YANG(王洋)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5] - 对金文明、赵璐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 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 [5] - 保荐机构五矿证券已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 规模达2.1亿元 用于赔付适格投资者损失 [5] 市场交易异动 - 2025年7月 公司在6个交易日中5次触及涨停 累计涨幅高达251.49% [5] - 退市整理期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25日、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 区间涨幅近118% 散户资金炒作痕迹明显 [5] - 公司在退市整理期累计发布至少15次风险提示公告 [5][6]
“四年上市路”终成空,“七年造假史”现原形 2026退市第一股广道数字摘牌
经济观察网· 2026-01-05 19:33
公司退市与处罚 - 广道数字于2026年1月5日被北京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摘牌,成为2026年首只退市股票及北交所设立以来首例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的案例 [1] - 公司因系统性财务造假被处罚,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于2025年9月12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广道数字罚款1000万元,对金文明、赵璐等12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50万元,并对金文明、赵璐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3] 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在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期间,通过虚构合同、发票、银行回单、单据等手段,系统性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4.65亿元 [1] - 2018至2023年六个完整会计年度,分别虚增营收1.43亿元、1.92亿元、2.23亿元、2.49亿元、3.04亿元和2.83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比例均超过85%,其中2022年虚增比例高达99.39% [2] - 2024年上半年继续虚增7164.61万元,占比88.11%,同期营业成本也被同步虚增以维持报表毛利率稳定 [2] - 造假行为始于2018年,早于公司2021年11月在北交所上市的时间,贯穿新三板挂牌后期、公开发行审核、上市交易及再融资申报全过程 [2] 造假手段与性质 - 公司在年审过程中安排人员线下拦截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的询证函,私刻公章伪造回函,形成闭环式财务造假 [1] - 造假链条高度组织化,由实际控制人、财务负责人兼董秘直接组织并主导,多名高管参与,是一场由上至下的集体合谋 [2] - 造假不仅涉及定期报告,还延伸至再融资环节,包括2024年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 [3] 事件暴露与处理 - 2024年12月3日,媒体曝光其拦截审计函证行为,北交所当日下发问询函,证监会于次日宣布立案 [3] - 保荐机构五矿证券于2025年12月30日公告出资2.1亿元设立“广道数字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赔付在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4日期间买入且仍持有股票的适格投资者 [3] - 赔付采用“个体相对比例法”扣除市场风险因素,并要求投资者签署《谅解承诺书》,放弃对包括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所有相关方的追偿权利 [3] 公司背景与历史表现 - 广道数字成立于2003年,2016年11月挂牌新三板,2021年11月作为北交所首批上市公司登陆资本市场,主营业务为数据应用类软件开发与销售 [1] - 从披露的财务数据看,公司自上市以来营收持续增长,2023年披露营业收入达3.06亿元,一度被视为北交所高成长性标的 [1] 行业与监管反思 - 此案暴露出从新三板挂牌审查、公开发行审核到上市后持续监管的多重防线均未能及时识别或阻断系统性舞弊,审计机构、保荐人及交易所的监督作用层层失守 [4] - 广道数字并非孤例,近年来从科创板到创业板再到北交所,多起财务造假案均呈现“上市前已造假、上市后持续演进”的特征 [4] - 监管重心过度聚焦于发行端合规,对历史财务真实性核查流于形式,中介机构尽调缺乏穿透式验证能力,交易所对异常财务指标的动态监测机制滞后 [4] - 注册制改革深化过程中,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高度依赖“看门人”,但当造假具备预谋性、技术性和组织性时,现有核查手段极易被绕过 [5] - 需要从源头强化拟上市公司历史财务真实性核查、建立跨阶段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压实中介机构连带责任并完善集体诉讼配套,以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