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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
证券日报· 2025-09-03 07:13
据了解,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深化 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上,采取的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重要举措。 2024年3月份,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划转充实社保基金 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国有股权运作管理、现金收益的投 资运营等作了明确规定。 彼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划转的国有资本运作管理,促进 划转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安全,同时也为承接主体开展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提供了依据。 《办法》拓宽了现金收益的投资范围,有利于实现现金收益保值增值,增强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 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信心。 此外,《通知》也明确,将转让划转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 入;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承接主体应缴纳的印花税;对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应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 (责任编辑:蔡情) 本报记者 韩 昱 据财政部网站9月2日消 ...
财政部、税务总局,重磅发布!4项免税政策释放社保基金红利
证券时报· 2025-09-02 20:52
三是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承接主体应缴纳的印花税。 四是对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应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 实行先征后返。 《通知》所提承接主体,按照《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以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负责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划转国有股权的国有独资 公司或受托对划转国有股权实行专户管理的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等。 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发布。 9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 (下称《通知》),明确4项免税举措,以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4项免 税举措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通知》发布前已缴税款,符合条件的可予以退回。 受访专家认为,多项免税直接提升了承接主体的净收益空间。未来,社保基金有望成为资本市场长期机 构投资者的"压舱石",推动市场从"短期博弈"向"长期价值"转型。 4项免税举措提升承接主体净收益空间 为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通知》明确4项免税举措: 一是对承接主体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