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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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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决议公告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1] - 董事局认为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或股东利益[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同一议案,认为审议程序合法合规[2][1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32,254,085.60元,发行数量39,361,335股,发行价3.36元/股[4][16] - 扣除发行费用7,347,020.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4,907,065.46元,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4][5][16] - 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监管协议[6][1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 2024年9月曾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由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和第六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7][17] - 本次调整针对"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内部投资结构,不改变实施主体、用途及总规模[9][19] - 调整原因系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已发生费用重新评估需求,以优化资金使用效率[11][21] 审议程序及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甬兴证券认为调整事项履行了合法程序,无变相改变资金用途情形,对公司和股东利益无损害[13][24]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提及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15][25] - 董事局、监事局及保荐机构均强调调整不会对项目实施或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11][12][21][22][23]
新金路: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39,361,3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254,085.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24,907,100.00元 [3] - 募集资金已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确认,并在兴业银行德阳分行设立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 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审议通过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调整后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拟投入募集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2,490.71万元,合计12,490.71万元 [3][4] - 本次调整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规模,仅对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 [4][5] 调整原因及影响 - 调整基于项目实际进展和费用发生情况,重新评估实际需求以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和项目顺利推进 [5] - 调整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 审议程序及机构意见 - 公司董事局和监事局分别于2025年审议通过调整议案,认为调整符合实际情况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6] - 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核查后认为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