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心压缩机选型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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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加强科技创新主体的技术秘密司法保护
中国经营报· 2026-01-29 13:40
最高人民法院加强技术秘密司法保护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并举行新闻发布会 强调将加强科技创新主体的技术秘密司法保护 推动商业秘密保护规范健全和机制完善[1] -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技术秘密被视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保持活力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1] 技术秘密案件司法实践与成果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7年来共受理技术秘密实体案件343件[1] - 坚持依法保护 用足证据规则打击侵权 “蜜胺”案和“新能源汽车底盘”案先后入选2023年度和2024年度“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2] - “香兰素”案作为指导性案例 运用证据规则和日常生活经验进行整体评价 推定被诉侵权人使用了全部技术秘密[2] - 坚决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 2024年审结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案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赔6.4亿元 最近审结的“玻璃机”案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判赔3.82亿元[2] - 坚持规则引领 创新裁判方式并强化执行力度 探索停止侵害民事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及非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金的计付标准[2] - 厘清侵权责任 进行全链条打击 “离心压缩机选型软件”案确定员工隐名设立公司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 并判赔1.66亿元[2] - 坚持利益平衡 推动实质解纷 “尼龙原料工艺”案促使中外当事人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并促进后续合作 化解众多企业面临的停产和赔偿风险[3] - “氯乙酸工艺”案通过一次性和解全部在诉案件并达成多项技术许可 实现双赢、多赢、共赢[3] 未来工作重点 - 下一步将全面总结技术秘密案件审判经验 加强对全国法院的审判指导[3] - 继续审理好重大、复杂的技术秘密上诉案件 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3] - 积极建言献策 推动商业秘密保护规范健全和机制完善[3]
涉及电商等领域 最高法发布一批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中国新闻网· 2025-09-08 10:36
司法裁判导向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电商平台、养车服务、人工智能、直播平台等线上线下产业及新技术新业态 [1] - 案例体现坚持严格保护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对盗用技术秘密等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如在技术秘密侵权案中判令连带赔偿1.66亿余元 [1] - 案例明确将他人知名字号相近文字登记为字号即使未实际使用也属仿冒行为,实现从源头制止“傍名牌” [2] 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保护 - 在“离心压缩机选型”软件及技术秘密侵权案中,法院认定隐名设立同业公司盗用原单位技术秘密构成共同侵权,判令赔偿1.66亿元 [9][10] - “天然蛋白酶3”商业秘密案强调即使技术方案部分信息为公众所知,整体系统性方案仍可认定不为公众知悉,依法平等保护外方权利人 [12][14] - 案件明晰员工隐名设立公司侵害单位商业秘密的责任,以及持续侵权行为损害赔偿的时效判断问题 [11] 网络与新业态竞争规范 - 网络游戏第三方交易平台在明知可能存在非法打金行为时仍提供交易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303万元 [16][17] - 搬家软件“盗图抄店”案认定非法爬取海量商品数据实质性替代其他经营者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保护数据权益 [25][26] - “变身漫画特效”案明确人工智能模型参数与结构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竞争利益,规范AI行业发展 [27][29] 商标与品牌保护 - “引流直播带货”案中,法院认定通过短视频和直播间攀附驰名商标商誉吸粉引流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110万元诉请 [19][20] - “某牛”字号案裁判明确将他人有影响的字号登记注册即使未实际经营但具商业意图也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从源头制止仿冒 [5][7] - “养车服务”案对以“震虎价”低价营销活动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准确认定为商业诋毁,判赔500万元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