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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并购双贴标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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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条件下推动科创债扩容增效的三个建议
远东资信· 2025-12-17 13:05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核心观点 债市“科技板”政策效应显著,科创债发行规模大幅增长,但发行主体存在结构性失衡,需理性看待现阶段债市支持科创的局限性,可通过以科创可转债和科创集合债支持中型成熟期科技企业融资、多方合力加大“小而美”股权投资机构支持力度、鼓励“科创并购”双贴标债券发行这三个建议,在约束条件下推动科创债扩容增效 [3][4] 各目录总结 债市“科技板”落地后科创债市场运行几何 - 2025 年 5 月债市“科技板”落地,全方位优化产品体系和配套机制,实现股、债、贷联动,打通债市资金触达科创领域通道,升级发行流程等环节,优化市场环境 [6] - 政策效应显著,5 月以来 7 个月发行规模超 1.7 万亿,预计全年约 2.1 万亿,超 2024 年的 1.2 万亿,超额认购倍数平均达 2.7,发行利率普遍在 3%以下,超 5 成低于 2% [3][7] - 发行主体以 AAA 级(占比 75%)、央国企(占比 87%)、传统产业(占比 62%)为主,但更加多元,金融机构发行超 3800 亿,股权投资机构超 580 亿,纯科技型企业超 2000 亿 [3][8] - 有特殊条款的科创债占比 55%,有担保的债券占比 8%,增信担保方式更多元化 [3] 理性看待现阶段债市支持科创的局限性 - 科创债发行主体存在结构性失衡,纯科技型企业、民营股权投资机构发行规模整体不高,原因是信用债市场低风险偏好与科技创新高风险特性矛盾 [3][4] - 建设高收益债市场可解决结构性问题,但需时间积累实现质的转变;担保增信能降低门槛,但当前增信担保体系存在发行主体担保准入问题,覆盖面不广 [3][4] - 需理性看待未来一段时间科创债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局限性,对民营股权机构和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可能是“点”的突破,形成“面”的覆盖仍需时间 [4] 约束条件下推动科创债扩容增效的三个建议 以科创可转债和科创集合债支持中型成熟期科技企业融资,提高科创债“经济效益” - 加大成熟期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更具“经济效益”,可挖掘中型成熟期企业发债空间 [32] - 加速科创可转债推广,在新三板、北交所、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科技型企业中筛选国家重点科创领域领军企业或细分科创领域行业龙头予以支持 [33] - 探索开展科创集合类债券试点,由地方科技创新管理部门作为牵头人,筛选 3 - 5 家科技型企业联合发债,选择不同细分领域企业构建资产池,肥瘦搭配提升联合主体评级 [34] 多方合力加大“小而美”股权投资机构支持力度,发挥科创债资金“杠杆效应” - 支持优质民营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债可撬动社会资本投向科创领域,发挥“以债促投”杠杆效应 [35] - 加大中央担保机构和政策性担保工具向民营股权投资机构的倾斜力度,探索多元增信方式 [37] - 监管部门完善能力和价值导向的发行审批机制,发行主体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第三方服务机构优化服务模式 [38] 鼓励“科创并购”双贴标债券发行,增强科创债支持中国创新聚集功能 - 国际经验表明并购债能推进科创和并购耦合并进实现产业升级,但需防范杠杆泡沫 [39] - 我国科创领域并购资金需求加大,债券市场对并购支持力度加大,建议鼓励科创并购债市场发展壮大,增强科创债创新聚集功能 [40] - 加大政策支持、优化发行审核机制,鼓励有并购需求的科创企业发行科创并购双贴标债券,事前评估并购战略合理性,事中追踪并购绩效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