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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证券报· 2025-12-31 07:34
公司主体资格与基本情况 - 康强电子系依法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于2002年10月28日取得营业执照[3] - 公司于2007年3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股票代码“002119”[3] - 公司注册资本为37,528.4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为叶骥 住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制造和销售各种引线框架及半导体元器件 键合金丝和蒸发用金丝 键合铜丝 合金铜丝 智能卡载带等[4][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 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5]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核心内容 -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已于2025年12月1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6] - 参与对象包括公司部分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7] - 参与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7] - 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康强电子A股普通股股票[7]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616.52万股 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64%[8] - 实施后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8]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与期限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 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 并设管理委员会监督日常管理及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9] - 公司已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9] -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8] - 标的股票分2期解锁 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算满12个月、24个月 每期解锁比例为50%[8] 已履行的法定程序 -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征求员工意见[11] - 2025年12月17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11] - 2025年12月19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参与对象中涉及的董事已回避表决[11] - 公司已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12] 尚需履行的程序与信息披露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13] - 股东会审议时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14] - 2025年12月20日 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15] - 随着计划推进 公司仍需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包括披露股东会决议、实施进展公告等[15] 法律结论意见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16]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16]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 计划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股东会回避表决安排符合相关规定[16]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