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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日电子: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23 20: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FUJIAN FURI ELECTRONICS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福州开发区科技园区快安大道创新楼 邮政编码350015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2,988,082元 [4]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4] 股份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92,988,082股 均为普通股 [6] - 公司发起人为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 于1999年4月19日以资产及权益认购186,400,000股 [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7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 于1999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显示器件 发光二极管 照明灯具 通信终端设备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等研发制造 [5] - 服务业务涵盖显示器件项目工程设计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等 [5] - 贸易业务涉及集成电路 半导体分立器件 机械设备 电子产品等销售 [5] - 其他业务包括通信设备修理 软件开发 合同能源管理等 [6] 公司治理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其职权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 [4] - 公司设立党组织 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4]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重大决策权如修改章程 合并分立等 [2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 [4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股利分配 表决权 质询权 股份转让权等 [11]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章程 缴纳股款 不滥用股东权利等 [16]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 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6] 股份管理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股份享有同等权利 [6]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 员工持股计划 异议股东收购等 [7] - 股份转让限制包括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 [9] 财务与审计 - 公司实行财务会计制度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 股东会审议 [20] - 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 如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 [21]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审计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 [8] 信息披露 - 公司通过公告形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9]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 内容包括表决结果 提案详情等 [40] 董事与高管 - 董事需满足无民事行为能力 无犯罪记录等任职资格 [42] - 董事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不得谋取商业机会 [44]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 [50] 会议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召开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 亏损达股本1/3等 [22] - 股东会表决采用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通过机制 [33] - 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