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盈惠兴2022年第三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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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手段之:不良贷款证券化原理和作用详解
数说者· 2025-09-26 07:32
文章核心观点 - 证券化作为不良贷款处置方式对银行存在负面影响 包括利润侵蚀 时间优势缺失 清收资源侵占和可替代性 本质是融资手段而非有效处置工具 [10][25][26] 邮储银行案例基础资产特征 - 基础资产为个人信用类不良消费贷款 封包日(2022年5月18日)涉及8,675户借款人及18,529笔贷款 [3] - 入池本息费总额12.01亿元 其中本金11.10亿元 息费0.91亿元 [3] - 预计33个月回收总额2.37亿元 单笔贷款平均本息费余额6.48万元 加权平均逾期期限10.48个月 [3] 证券化产品发行结构 - 发行总额1.82亿元 相当于入池本金金额的16.40% 预计回收金额的76.8% [4][7] - 优先档规模1.42亿元(占比78.02%) 固定利率2.38% 评级AAAsf 预期2024年1月26日到期 [5] - 次级档规模0.40亿元(占比21.98%) 无票面利率 [5] 证券化动因分析 - 银行通过证券化出售11.10亿元不良贷款 降低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 [9] - 提前获得1.82亿元对价款 若贷款已计提100%拨备可增加等额利润 [9] - 银行继续担任贷款服务机构 收取基本服务费(处置收入总额3%)及超额奖励服务费(剩余金额80%) [9] 证券化实际效果分析 - 封包后5个月实际回收1.05亿元(2022年10月末) 7个月累计回收1.35亿元(2022年末) 均超预期 [11][13] - 10个月累计回收1.82亿元(2023年3月末) 12个月累计回收2.27亿元(2023年6月末) [13][14] - 证券化使银行2022年多收0.47亿元 但拉长周期看反而减少盈利因回收款需支付投资者 [11][14] 时间价值驳斥 - 过渡期(2022年5-10月)回收1.05亿元占对价款57.69% 银行实际可支配资金仅0.77亿元 [15] - 自然清收呈现前高后低特征 平均到账时间仅晚2个月 过渡期资金时间价值损失大于后续收益 [16] - 截至2023年9月末自然清收可达2.67亿元 远高于证券化对价款1.82亿元 [17] 滚动发行负面影响 - 首年证券化对价款可能高于当年清收款(如2020年A产品2亿对价vs1.7亿回收) [18] - 后续年份滚动发行导致清收款合计值远超对价款(如2021年2.7亿回收vs2亿对价) [19] - 持续发行将导致第二年及以后年份出现大幅亏损 [19] 核销清收替代性 - 证券化需核销本金与对价款差额9.28亿元 与直接核销加清收效果无异 [21][22] - 证券化基础资产多为优质不良贷款 侵占清收资源且放弃风险分类上调可能 [24] - 通过核销消耗拨备可处置更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 证券化实际成本高昂 [24] 结论性观点 - 证券化使银行长期回收金额减少 对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25] - 时间优势不存在 滚动发行加剧盈利压力 [25][19] - 传统核销与清收手段可完全替代证券化作用 [22][26] - 证券化本质是融资手段 用于不良处置可能沦为粗放式表演 [26]
沦为一场“表演”?不良资产证券化原理和作用详解
数说者· 2025-09-25 07:50
文章核心观点 - 证券化作为不良贷款处置方式对银行存在负面影响 包括利润侵蚀和时间优势虚假性 通过邮储银行案例展示证券化实际效果不如传统核销与清收手段[2][10][26] 邮储银行证券化案例基础资产分析 - 基础资产为个人信用类不良消费贷款 封包日(2022年5月18日)涉及8,675户借款人及18,529笔贷款[3] - 入池本息费总额12.01亿元 其中本金11.10亿元 息费0.91亿元 预计33个月回收2.37亿元[3] - 单笔贷款平均本息费余额6.48万元 加权平均逾期期限10.48个月 前10大借款人未偿本息费占比仅0.57%[3] 证券化产品发行结构 - 发行规模1.82亿元 其中优先档1.42亿元(占比78.02%)固定利率2.38% 次级档0.40亿元(占比21.98%)[4][5] - 优先档预期2024年1月26日到期 法定到期日为2028年4月26日 获中诚信国际和中债资信AAAsf评级[5] - 发行金额仅为本金11.10亿元的16.40% 且为预计回收款2.37亿元的76.8% 预留安全边际保障投资者收益[7] 证券化参与方动机分析 - 投资者因潜在盈利空间购买 优先档投资1.42亿元需基础资产回收超1.42亿元即可保本 次级档提供安全垫[8] - 银行通过证券化降低不良贷款余额11.10亿元 提前获得1.82亿元对价款增加利润 前提是贷款已计提100%拨备[9] - 银行作为贷款服务机构收取基本服务费(处置收入总额3%)及超额奖励服务费(剩余金额80%)增加中间业务收入[9] 证券化实际效果与预测偏差 - 封包后5个月(至2022年10月31日)实际回收1.05亿元 7个月(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回收1.35亿元 超预测值1.04亿元[11] - 截至2023年3月31日(10个月)累计回收1.82亿元 覆盖发行对价款 至2023年6月末(12个月)累计回收达2.27亿元[13][14] - 自然年内(2022年)证券化使银行多收0.47亿元现金 但按12个月周期计算反而减少盈利因回收款需支付投资者[12][14] 时间优势虚假性论证 - 过渡期(2022年5月18日至10月17日)回收1.05亿元占对价款57.69% 银行实际可支配资金仅0.77亿元(42.31%)[15] - 不做证券化情况下 过渡期1.05亿元可产生时间价值 且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持续回收0.77亿元平均仅晚2个月[16] - 长期看(至2023年9月末)累计回收2.67亿元 远高于证券化提前收到的1.82亿元及所谓时间收益[17] 滚动发行负面影响 - 假设每年发行同类证券化产品 第一年对价款可能高于清收款(如2020年A产品2亿元对价>1.7亿元回收) 但第二年及以后年份清收款合计值(如2021年2.7亿元)远高于当年对价款(2亿元) 导致银行持续亏损[18][19] - 信用类不良贷款证券化中清收款通常快速覆盖对价款 抵押类贷款可能出现首年优势 但滚动发行使优势不可持续[19] 传统处置方式替代性 - 证券化需核销本金与对价款差额9.28亿元 而实际清收数据表明10个月可回收1.82亿元 12个月可回收2.27亿元 核销加清收可达到相同效果[21][22] - 证券化基础资产多为银行优质不良贷款 本可通过清收实现资源优化甚至风险分类上调 证券化反而侵占清收资源并放弃分类上调机会[24] - 银行可将证券化消耗的拨备用于核销更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 避免为符合证券化要求而牺牲优质清收资源[24] 总体结论 - 证券化本质是融资手段而非有效处置方式 银行通过自身催收的款项因分配投资者而减少利润[25][26] - 证券化过渡期现金流锁定使时间优势不存在 滚动发行导致后续年份利润受损[25][26] - 传统核销与清收手段完全可替代证券化 且避免银行利润与不良率的双重负面影响[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