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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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央行类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市投资更便利了
证券时报· 2025-08-12 01:50
政策调整 - 中央结算公司自8月11日起不再要求境外央行类机构提供协议签署承诺书 [1]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日简化境外央行类机构开户及联网材料 债券通模式及结算代理模式下均取消合规承诺函 [1] - 此举旨在提升境外央行类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的便利度 提高国内债券市场的国际化水平 [1] 原有流程 - 境外央行类机构入市原有三步流程:备案、签署代理协议、开户 [2] - 备案需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投资备案表》提交至中国人民银行 [2] - 签署代理协议环节中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不再要求提交结算代理协议 [2] 政策背景 - 中国人民银行推动金融市场向全面制度型开放转型 提高人民币金融资产流动性 [2] - 政策目标包括简化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流程 丰富可投资资产种类 便利央行类机构配置人民币资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