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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西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长子县)特许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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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2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产业投资基金设立 - 公司联合全资子公司东湖投资及咸宁资本、咸宁产业共同发起设立咸宁东高产业投资基金 基金总规模50,000万元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0,000万元 东湖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5,000万元 [1] - 董事会同意签订基金合伙协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交易相关事宜 [1] 垃圾发电项目投资 - 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与关联方鸿基骏业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 负责长治市西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运营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75,126,060元 泰欣环境认缴出资51%股权并将项目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2] - 董事会同意签订出资合作协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交易事宜 [2] 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 垃圾发电项目投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刘洋、史文明、杨洋、丁峻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 - 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3]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董事会审议通过7项股东大会提案 包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补选非独立董事、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放弃参股公司优先权等 [3][4] - 部分议案已通过前期董事会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相应编号公告 [4]
东湖高新: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 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1] - 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 [1] 关联交易投资决议 - 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与关联方鸿基骏业共同设立合资公司 [1] -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75,126,060元 负责长治市西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运营 [1] - 泰欣环境认缴出资36,811,769.4元 持股49% 鸿基骏业认缴38,314,290.6元 持股51% [1] - 项目公司将由泰欣环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 - 决议获监事会全票通过 赞成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