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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1 04:16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拟为参与孟加拉国太阳能发电项目的联合体提供总额不超过4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194万元)的保函担保,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2] 担保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为公司与中腾微网共同组建的联合体,旨在参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诺阿卡利专区巴山查地区电气化项目的公开招标 [2] - 拟开具保函总金额不超过4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194万元,保函类型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 [2] - 联合体成员中腾微网及其控股股东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 内部决策程序 -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担保议案 [3] -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被担保人情况 - 被担保人为公司与中腾微网组成的联合体 [4] - 截至公告披露日,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腾微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权属清晰,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4]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签约时间等内容将以实际开具的保函为准 [5] -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联合体投标项目需要,联合体最终是否中标存在不确定性;若未中标,公司无需履行担保责任 [5] 担保必要性与合理性 - 公司代表联合体出具保函系为满足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 [7] - 公司认为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为人民币10,6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约为2.82%和2.53% [7] - 其中,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46万元,占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约为1.23%和1.11% [7] - 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