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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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观察|构建长效机制 把严监严管落到实处
证券时报· 2025-04-30 08:25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起草了《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 行)(征求意见稿)》,向行业征求意见。这是中证协针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专门出台的规则,行业自律管 理"严"的氛围进一步加强。 对于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明确,禁止从业人员直接或以化名、他人名义 持有、买卖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禁止从业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明示、暗 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要求,证券经营机构建立从业人员投资行 为管理制度等。《指引》出台意味着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的管理将更加全面完整、更成体系,也更加严格。 如《指引》要求证券公司人员管理和行为管理全覆盖。在人员管理方面,即便是从事党务工作、辅助支持业务、综 合管理业务的相关人员含借调人员也要纳入管理。在行为管理方面,要求有效覆盖投资申报、登记、审查监测、核 查、处置、惩戒、报告、检查等全部流程和各个环节,实现全方位管理。 《指引》要求监管落实落细。券商应当明确监测的范围与标准,通过对从业人员的手机号码、办公电脑MAC地址、 公司网络IP地址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