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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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从严规范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
证券时报· 2025-07-03 09:56
核心观点 - 中证协起草《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以加强从业人员管理,防范违规炒股和内幕交易等行为 [1] - 《指引》旨在推动行业形成"严"的管理氛围,健全从业人员自律管理规则体系 [1] - 通过投资申报、监测、核查等机制构建"不敢、不能、不想"的长效机制,规范从业人员投资行为 [1] 管理责任与制度 - 压实证券公司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的管理责任,要求建立"看得清""管得住"的制度机制 [1] - 要求证券公司通过交易行为监测、内部监督检查、惩戒问责等方式强化内部管理 [1] - 从业人员需对本人投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通过申报、审查、培训等提高合规意识 [1] 人员覆盖范围 - 管理范围包括董事、监事、高管、证券从业人员及知悉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2] - 覆盖党务、辅助支持、综合管理人员(含借调人员)及另类投资子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工作人员 [2] - 要求管理流程全覆盖,涉及投资申报、登记、监测、核查、惩戒等全部环节 [2] 关键岗位管理 - 加强对高管、部门负责人、保荐代表人、投资经理、证券分析师等关键岗位的投资行为管理 [2] - 通过提高申报频次、加强交易监测、纳入重点核查名单等手段提升管理有效性 [2]
又有券商员工违规炒股被罚,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趋严
第一财经· 2025-05-29 14:58
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案例 - 太平洋证券海口分公司总经理王攀懿在2017年2月至2024年8月期间控制他人账户交易股票和可转债 累计买入3105 29万元 卖出3065 91万元 亏损40 51万元 被罚款5万元 [2] - 2024年证监会处罚38名违规炒股从业人员 其中湘财证券前总裁孙某被罚没1800万元 另有66名从业人员和7家券商被采取监管措施 [4] - 2025年已有11位从业人员因违规炒股被罚 包括中银证券营业部员工朱某亏损20万元被罚5万元 某期货公司投资经理助理牛某被罚没150万元 [4][5] 券商内部管理问题 - 太平洋证券海口分公司2021年10月至2024年7月存在员工向客户提供科创板测试答案的违规行为 被采取警示函监管措施 [3] - 银泰证券 中天证券 国都证券等多家券商因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不当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5] 监管政策动向 - 2024年证监会开展打击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专项治理 完善立体化惩戒体系 对管控不力机构从严问责 [6] - 证券业协会拟出台新规 要求券商监测从业人员手机号码 电脑MAC地址等关键信息 防范利用亲属账户违规投资 [7] - 新规拟将投资行为合规情况纳入从业人员入职背调和考核 券商内部合规审查将更加严格 [7]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炒股了?监管新文件道明真相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01 22:55
文章核心观点 - 中证协下发《管理指引》征求意见,实施后对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监管更系统严格,虽允许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持股但并非可随意炒股,还明确禁止性行为、申报要求等[2][5][9] 分组1:《管理指引》监管范围 - 监管涉及证券、除货币市场基金外各类基金及未上市企业股权,约束对象包括从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等特定人员或机构[2] 分组2:禁止性行为 - 明确列出13条证券从业人员及其配偶等禁止性行为,如不得出借或借用证券账户交易、收受赠送股票等[3] - 证券公司需在制度中明确从业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不得从事7类行为,如违规出借或借用账户、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等[9] 分组3:特殊持股情况 - 允许证券从业人员及其配偶等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卖出证券公司股票或其他具股权性质证券[3][5] - 从业人员因上述计划持股,需按要求开立账户、申报信息并接受核查,新入职人员原则上入职前转让已持股[6][7] 分组4:“投资”信息申报 - 证券从业人员最低申报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证券、私募基金、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信息及基本信息,挂钩个股金融衍生品一并申报[12] 分组5:与考核等挂钩 - 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与考核、晋升等挂钩,拟任负责人核查“投资”行为,招聘新人调查“投资”情况[12][13]
时报观察|构建长效机制 把严监严管落到实处
证券时报· 2025-04-30 08:25
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 - 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严"的氛围 [1] - 现行规则已明确禁止从业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买卖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禁止利用内幕信息或未公开信息交易 [1] - 《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实现人员管理和行为管理全覆盖,包括党务、辅助支持、综合管理人员及借调人员均纳入管理 [1] - 行为管理需覆盖投资申报、登记、审查监测、核查、处置、惩戒、报告、检查等全流程 [1] 监管措施与执行 - 券商需通过监测手机号码、办公电脑MAC地址、公司网络IP等关键信息,防范从业人员利用配偶或利害关系人账户违规投资 [1] - 中证协将对违规主体采取自律措施并记入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库,涉嫌违法的移交证监会处理 [1] - 《指引》旨在建立从业人员"不敢、不能、不想"违规炒股的长效机制,提升合规意识和职业道德 [1] 其他信息 - 文章由证券时报社主办,证券时报网为官方网站 [5] - 内容涉及证券行业监管政策,未提及具体公司财务数据或市场表现 [1][5]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炒股了?是误读
36氪· 2025-04-29 19:01
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 - 证券业协会下发《指引》旨在规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从业人员投资行为,防范违规交易、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1] - 《指引》要求证券公司作为责任主体承担首要管理责任,从业人员需申报本人及配偶、利害关系人投资信息[3] - 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除外[1][2] 股票账户管理要求 - 确需开立股票账户的从业人员应优先选择在本公司或关联券商指定交易或托管[1][3] - 未在关联券商托管的需申报账户并每月提供交易记录[3] - 符合条件情况下券商可豁免从业人员申报投资信息,减轻申报工作量[3] 投资申报与监管措施 - 从业人员需至少每季度申报证券、私募基金及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信息[4] - 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需在企业IPO或新三板挂牌前清理,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除外[4] - 协会将通过现场/非现场检查进行自律监督,对违规行为采取自律措施[4] 监管处罚现状 - 2025年1月深圳证监局处罚两名违规炒股从业人员[5] - 1月湘财证券原总裁因老鼠仓等行为被罚没1800万元并市场禁入5年[5] - 4月安徽证监局开出四张罚单针对券商员工违规炒股[5] 制度设计思路 - 建立"不敢、不能、不想"违规炒股的长效机制[2] - 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提高申报频次和监测力度[2] - 将员工违规行为纳入券商文化建设评估指标,影响分类评级[5]
从“严”氛围升级!中证协拟规范证券从业者投资行为,剑指违规炒股与内幕交易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4-29 08:44
核心观点 - 中证协起草《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加强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防范违规炒股、内幕交易等行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1] 从业人员投资行为基本要求 - 从业人员需申报本人及配偶、利害关系人的基本信息及投资信息(证券、基金、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 [2] - 禁止从业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从事违规投资活动 [2] 证券公司管理责任 - 证券公司需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制度,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 [2] - 证券公司需对从业人员股票账户进行管理,鼓励在本公司或关联证券公司指定交易或托管 [3] 关键岗位人员核查 - 证券公司需对投资银行类、发布研究报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重点核查 [5][6] - 核查内容包括防范利益冲突、内幕交易、违规持股等行为 [6][7] 个人信息保护与行业自律 - 证券公司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处理个人信息,保障数据安全 [3] - 中证协将加强自律管理,严肃惩戒违规行为,形成监管合力 [3] 其他规定 - 对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及证券投资咨询公司适用规则作出规定 [4] - 明确规则衔接及过渡期安排 [4]
监管防范分析师违反独立客观原则发布研报
快讯· 2025-04-28 21:00
监管新规征求意见 - 中证协近期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在业内征求意见 [1] - 新规旨在防范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投资行为 [1] 证券分析师执业要求 - 券商需结合发布研究报告等情况进行核查,防范证券分析师违反独立客观执业原则违规发布研究报告 [1] - 禁止将研究报告内容提前泄露给配偶、利害关系人以谋取或输送不正当利益 [1] - 禁止证券分析师对证券、发行人作出公开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后,本人或其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反向证券交易以谋取不当利益 [1]
确需开户的证券从业者 监管鼓励将账户开在所在券商或关联券商
快讯· 2025-04-28 18:10
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新规 - 中证协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向业内征求意见 [1] - 新规旨在防范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投资行为 [1] 账户开立要求 - 券商从业人员确需开立股票账户的,应鼓励在本公司或关联券商指定交易或托管 [1] - 未在本公司或关联券商指定交易或托管的,需申报股票账户并每月提供交易记录 [1] 豁免与信息保护 - 符合一定条件下,券商可豁免从业人员申报股票账户的投资信息 [1] - 券商收集个人信息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规范处理活动 [1] - 券商需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和保密机制,做好个人信息保护 [1]
中证协拟规范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
快讯· 2025-04-28 17:06
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 - 中证协正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行业征求意见 [1] - 征求意见要求证券公司人员管理和行为管理全覆盖 [1] - 管理范围包括从事证券业务和相关管理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从业人员 [1] - 管理范围还包括因工作职责知悉内幕信息或未公开信息的其他董事、监事 [1] - 管理范围涵盖党务工作、辅助支持业务、综合管理业务的相关人员(含借调人员) [1] - 对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和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工作人员管理作出相应规定 [1] 投资行为管理流程 - 要求覆盖投资申报、登记、审查监测、核查、处置、惩戒、报告、检查等全部流程和各个环节 [1] - 实现投资行为管理全覆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