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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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丨自然人代开发票红冲后,如何申请退税?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17 22:43
自然人代开发票预缴税款退税操作流程 - 自然人代开发票后,若发票已冲红且有预缴税款,可在电子税务局申请退还[1] - 若后续仍需开具相同项目发票,可选择不申请退税,已缴税费可在下次代开发票时勾选抵扣[1] - 具体操作需从“自然人业务”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1] 首次退税前的银行账户信息维护 - 首次申请退税需先维护退税银行卡号[3] - 操作路径为: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3] - 进入后点击【新增账户】,所有信息均为必填项,其中“一般退税账户标识”需选择“是”,填写后提交[5] 一站式退抵税申请步骤 - 添加账户后返回首页,进入【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选择【代开发票预缴退税】[5] - 核对系统带出的基本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退税申请理由”[5] - 下滑选择录入“开票日期起止”或“电子税票号码”后点击查询,核对并勾选本次申请退税的项目金额,点击下一步[6] 申请退税的注意事项 - 若已缴税款但未点击开具发票,则不会产生发票号码,需从【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查询“原凭证号”填入[6] - 退税申请需等待税款入库后方可发起,建议缴纳税款完毕3个工作日后再申请[7] - 上传所需附件资料后进入提交预览界面,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8] 退税申请提交与处理 -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10] - 税务机关应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20] - 为确保退税款安全到账,税务机关需校验纳税人填报的银行账户是否真实有效,整个流程链路较长[20] 银行存款账户报告规定 - 企业开设的所有存款账户,均需自开立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15] - 若少报、漏报或逾期未报,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还将影响纳税信用评级[15] - 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及第六十条[17]
山西:更换手机号码后,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03 09:23
个人所得税APP手机号码修改流程 - 用户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我的】-【安全中心】-【修改手机号码】路径进行手机号码修改 [2] - 若原手机号码仍在使用,可选择【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方式,接收并填写验证码后绑定新手机完成修改 [3] - 若原手机号码不再使用,需选择【通过本人的银行卡进行验证】方式,填写银行卡号及银行预留手机信息,获取短信验证码后完成新手机绑定 [5][7] 2026年4月山西省主要税费申报缴纳期限 - 2026年4月1日至20日,需申报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水资源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 [19] - 2026年4月1日至25日,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20] - 2026年4月1日至30日,为自然人缴纳2026年度车船税的期限 [20]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的起征点标准为:按月计税的,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度计税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 [22] -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一日内发生多次交易的按日适用此标准 [22][23] 印花税按期与按次申报操作指引 - 当纳税人同时存在按期和按次申报的印花税税源时,需先办理按期申报,再办理按次申报 [24] - 按期申报: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界面核对系统自动显示的按期数据,提交申报后完成缴款 [25] - 按次申报:在同一界面选择正确的“税款所属时间”,系统将带出按次采集的税源信息,勾选后提交申报并完成缴款 [26] 电子税务局远程办税服务 - 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时,若电子税务局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可通过“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办理,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29] - 操作步骤为:登录电子税务局或APP,点击“征纳互动”图标进入“悦悦咨询”页面,选择“人工”后联系座席,线上提交资料即可远程办理 [29]
【实用】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做好二次实名认证?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29 09:12
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与操作指南 - 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在办理数电票等重要涉税业务时,若登录认证等级低于业务安全要求,系统将触发二次实名认证[1] - 二次认证旨在进一步保护用户的涉税费信息安全[1] - 用户可通过实名手机号、银联手机号或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进行核验以继续办理业务[1] - Web端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Web端,进入【账户中心】-【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模块,点击手机号右侧的【银联验证】或【实名验证】按钮[1][2] - App端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App,打开【账户中心】,进入【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模块,点击手机号右侧的【提升等级】按钮,然后选择【银联手机号】或【实名手机号】进行验证[2]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原则与案例 -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11] -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时应确认收入实现:1) 商品销售合同已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 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 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11][12] - 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且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11][12] - 具体案例:一家制造公司于2025年11月收到采购方预付的全额货款,于2026年2月按约定发货交付设备并经验收合格,该笔货款应确认为202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收入,而非收到预收款的2025年度[9][12]
【轻松办税】年度内更换工作,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应如何操作?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21 09:46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更新流程 - 员工更换工作单位后,若新公司扣缴个人所得税时不显示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手动修改申报方式[1] - 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办&查】中选择【专项附加扣除】,查询对应年度并找到已填信息,点击【修改】后选择【修改申报方式】[3] - 在修改申报方式时,需将“扣缴义务人”选择为当前的新工作单位,然后点击【确认修改】以完成信息更新[4] 新单位信息缺失的解决方案 - 若在修改时个人所得税App未显示新单位名称,需在App首页点击【我的】进入【任职受雇】信息页面进行检查[4] - 若任职受雇信息中仍无新单位,可能是新单位尚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或报送信息有误,建议及时联系新单位进行核实[4] - 信息修改完成后,新公司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功能,点击【下载更新】以同步信息,然后进行正常申报[4]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复核与复评 - 2025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预计于2026年4月中下旬发布,对评价指标扣分或判级有异议者,可在2026年3月底前申请复核[9] - 若在2025年度评价结果发布后仍有异议,可在2026年度评价开始前(预计为2027年2月底)提交复评申请[10] - 复核与复评申请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路径为:登录后进入【我要办】模块,选择【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功能[11] 信用评价管理操作细节 - 在电子税务局信用管理功能中,选择对应评价年度查看信用详情后,可根据需求点击【申请复核】或【申请复评】[12] - 申请时需要填写申请原因并上传佐证材料,确认后提交即可完成申请[12] - 税务机关对于复核申请将在评价结果确定前完成,对于复评申请则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10][12]
山西:如何在数电发票票面展示银行账户信息?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3 09:46
数电发票票面信息展示操作指南 - 数电发票默认票面仅显示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信息默认不显示 [3] - 若需在票面展示银行账号等信息,需在电子税务局开具蓝字发票时,于购买方或销售方信息栏中找到对应字段的“是否展示”选项并勾选 [4] - 勾选“是否展示”后,相关信息将展示在发票的备注栏中 [5] 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与功能 - 电子税务局提供热门服务入口,如“发票业务”,是办理发票相关操作的主要线上平台 [3]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中的“征纳互动”功能联系“悦悦”人工座席,进行远程问办,线上提交资料办理业务 [22][23] - 纳税人缴费人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业务,若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可通过“悦悦”人工远程协助,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23] - 完成实名认证后,纳税人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获取政策知识、在线提交诉求并享受服务 [23] 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口径调整 - 增值税新政将原“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并并入“服务”范畴 [19]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填报口径调整,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应填写在本栏 [19] - 主表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填报口径同步调整,用于填写本期免征增值税和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 [19]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明确,“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服务,而“服务”则不包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20]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安排 -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21] - 税务部门提供预约办理服务,纳税人若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办理,可自2月25日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 [21] - 在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则无需预约,可随时办理 [21] 主要税种申报缴纳时间节点 - 每月1日至15日(或16日)为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车船税(代收代缴)等税(费)款的时段 [16] - 每月1日至25日为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的时段 [16] - 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5月31日 [17] - 2025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6]
【轻松办税】电子税务局注销提示“认证等级四级以下”处理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2 09:40
电子税务局个人实名等级提升操作流程 -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时,若系统提示“您当前认证等级为四级以下,请完成更高等级认证后办理”,则需先提升个人实名等级 [9] - 操作第一步:以自然人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右上角头像图标,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账户中心” [2] - 操作第二步:进入“账户中心”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个人实名等级”查询当前等级及相关认证信息 [2] - 操作第三步:在“个人实名等级”页面点击“提升等级”按钮,系统将提示使用税务APP扫描二维码 [3] - 操作第四步:使用手机端“电子税务局APP”扫描二维码,跳转至“人脸实名核验”页面,根据提示完成面部拍摄 [3] - 人脸核验通过后,系统将自动同步更新实名等级至四级,返回电子税务局刷新页面后即可继续办理业务 [3][9] 个体工商户查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方法 -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是否为定期定额户 [10] - 查询方式一:以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首页左上角可直接查看“定期定额”或“查账征收”标签 [13] - 查询方式二: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查询” - “一户式查询” - “纳税人信息查询”,进入界面后点击“核定征收信息”下的“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 [13][15] - 查询方式三: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 - “税务数字账户” - “账户查询” - “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 [19] - 在查询界面录入条件(如核定执行期起止时间)后点击“查询”,若结果中有核定信息则说明为定期定额征收,若无结果则为查账征收 [16][21] - 查询结果示例显示,某个体工商户2025年度增值税(商业3%)核定应纳税经营额为0,税率3.00%,核定税额0.00元,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率5.00%,核定税额也为0.00元 [17] 企业安置残疾职工工资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 - 根据财税〔2009〕70号文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24] - 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24] - 企业享受该优惠政策需同时具备多项条件: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4] - 企业需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所在区县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25] - 企业需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5] - 企业需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2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文,享受该优惠的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工资薪酬的证明、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25][26]
【实用】电子税务局登录注册功能优化升级!这些变化请关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1 23:07
电子税务局自然人服务优化升级 - 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及App端已暂停提供扫脸登录功能,用户需使用多源扫码或短信验证完成登录,但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功能不受影响 [2] - 新用户注册时无需强制刷脸,可选择运营商实名手机号、银联预留手机号或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验证任一方式完成实名认证 [3] - “找回手机号码”功能已并入“忘记密码”入口,重置密码或更换手机号前需通过运营商实名手机号、银行预留手机号、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或多源认证完成实人认证 [4] - 若用户身份因风险管控被停用,登录时可跳转至身份启用界面,通过运营商实名手机号、银联预留手机号或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验证任一方式自助恢复 [4]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热点问题 -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的房产税按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的4%征收,并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7] -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所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8] - 出租房产若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免收租金期间产权所有人需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9]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0][11] 土地增值税特定扣除口径 - 纳税人取得出让土地时,若与县级以上政府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其补充协议中约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范围外为政府建设公共设施,则实际发生的支出可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进行土地增值税扣除 [14] - 若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其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项目规划范围外的配建义务,但根据政府要求建造并移交资产(如人才公寓),相关建造支出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能扣除 [16]
全流程攻略 | 单位发起,个人确认!企业代开自然人劳务费发票操作指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1 17:10
扣缴义务人发起劳务报酬发票代开流程 - 企业办税人员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选择“单位办税”进入扣缴功能 [2] - 在“扣缴申报”下进入“个人代开发票”模块,选择“发票代开发起(劳务报酬)”并点击“发起申请” [3] - 填写销售方信息时,仅支持选择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其他”或“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且已注册个人所得税APP的人员,购买方信息默认为本单位且不可修改 [5] - 需填写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税收分类编码、规格型号、数量、含税单价、含税金额及税率/征收率,应税行为发生地及个人所得税项目默认为劳务报酬且不可修改 [8] - 信息填写完成后需提交,提交后代开申请人的个人所得税APP将收到“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待办 [8][9] 自然人确认并完成代开发票申请 - 代开申请人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待办”中点击“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的“去处理”进入确认页面 [9][10] - 在发票信息确认页面核对信息,无误后进入税款计算页面,核对税款并提交申请 [11] - 提交申请后进入税款缴纳流程,选择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并在APP确认支付结果 [13] - 税款缴纳成功后系统自动开具发票,申请人可预览、下载电子发票及完税证明 [15] 企业进行扣缴申报与发票关联 - 企业可通过“个人代开发票明细查询”功能关联发票,系统基于代开发票数据自动生成扣缴申报信息,勾选发票后点击“扣缴申报”并保存完成申报 [18] - 企业也可在“综合所得申报”下的“劳务报酬(不适用累计预扣法)”页面,点击“待扣缴发票明细”查询并导入发票数据生成申报信息 [19][21] - 在录入扣缴申报收入信息时,选择“是否关联发票信息”为“是”,系统将弹窗显示未扣缴发票信息,勾选确认后即可关联并预填收入 [23][24] 各方查看已开具的发票 - 销售方完成开票后,可在个人所得税APP的“办&查”-“发票管理”-“我的票夹”-“我销售的”中查看已开具的代开发票 [25] - 购买方企业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发票业务”模块通过“全量发票查询”功能,选择“取得发票”类型查询到代开的数电发票 [26][27] - 发起发票代开的经办人可在个人所得税APP的“办&查”-“发票管理”-“我的票夹”-“我经办的”页签下查看发票详情 [29] - 所有用户可在个人所得税APP的“开票申请记录”中查看历史代开申请记录,包括待申请、待缴款、已开具、已作废等状态及详情 [30][31]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 -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每年根据信用积分和标准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价,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评价工作 [39]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TSC5级至TSC1级,信用积分满分为500分 [40][41] - TSC5级要求信用积分大于等于400分,TSC4级为300分至400分以下,TSC3级为200分至300分以下,TSC2级为100分至200分以下,TSC1级为低于100分 [41]
跨区经营必看!税源登记这样办→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1 09:43
智慧税务建设与电子税务局功能更新 - 陕西省税务局推出“电税小课堂”新栏目,聚焦纳税人日常办税痛点难点,旨在助力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走马路”,规避涉税风险,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2] - 新栏目围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的最新功能模块,逐项拆解高频涉税业务的操作步骤与注意事项 [2] 电子税务局“跨区税源登记”操作流程 - 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 [5] - 功能路径可通过“我要办税”菜单或首页搜索关键字进入,具体为:【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跨区税源登记】 [5] - 操作步骤以自然人身份登录,需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注册地行政区划进行查询,系统验证通过后需填写税源地(如房产、土地、环保税所在地)信息并提交 [5][6] - 登记完成后,纳税人可使用跨区税源户身份办理业务,该业务无需报送资料 [6] 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征管口径 -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确认销售收入和销售面积的截止时间为税务机关受理清算申报时的前一预征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 [12] - 以宁波市为例,按期申报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缴纳 [12] - 举例说明:某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提交清算资料,税务机关4月3日受理,则销售收入与销售面积的确认截止时间应为2026年3月31日,若申报资料数据未更新至该时间点,则需进行更新 [13] - 相关政策依据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3号)及宁波市税务局2022年第2号公告 [13]
个人能查看自己的档案吗?怎样查档案存在哪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4 20:09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 个人严禁自行携带和转递人事档案,且流动人员不可查看本人人事档案 [2]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容参照干部人事档案规定,重点收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考核、奖惩等重要材料 [3] - 档案在考录招聘、政审考察、申报职称、办理退休等关键事项中具有重要作用 [4] -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材料整理与归档,并在服务办理时对缺失关键材料的情况进行一次性告知和提示补充 [5] - 查询档案存放地可通过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在“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查询,该平台支持数据已上传人员的在线查询 [5] - 也可通过致电就业地或户籍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通过人社部门户网站发布的机构信息进行查询 [7] 分公司税务登记办理 - 分公司税务登记办理地点取决于总公司注册地(北京或京外)及分公司的核算方式(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13] - 具体分为三种情况:总公司在北京且分公司独立核算,需在分公司注册地办税大厅办理;总公司在北京但分公司非独立核算,需在总公司注册地办税大厅办理;总公司在京外,则均在分公司注册地办税大厅办理 [14] - 办理需携带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公章、分公司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情况说明;负责人不能到场需额外提供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5] - 资料齐全后,税务机关将信息录入系统,生成《税务信息登记表》供办税人员确认盖章,并根据核算方式和经营范围核定税(费)种,现场送达《税费种认定通知书》[16] - 企业税务登记通常可在线上办理,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页的【新办企业纳税人场景】进入,跳转至【北京市企业e窗通服务平台】的【涉税事项】模块填写信息,审核通过即完成登记 [18][20] - 办理业务前,可根据具体情况拨打12366热线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服务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确认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