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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能查看自己的档案吗?怎样查档案存在哪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4 20:09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 个人严禁自行携带和转递人事档案,且流动人员不可查看本人人事档案 [2]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容参照干部人事档案规定,重点收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考核、奖惩等重要材料 [3] - 档案在考录招聘、政审考察、申报职称、办理退休等关键事项中具有重要作用 [4] -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材料整理与归档,并在服务办理时对缺失关键材料的情况进行一次性告知和提示补充 [5] - 查询档案存放地可通过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在“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查询,该平台支持数据已上传人员的在线查询 [5] - 也可通过致电就业地或户籍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通过人社部门户网站发布的机构信息进行查询 [7] 分公司税务登记办理 - 分公司税务登记办理地点取决于总公司注册地(北京或京外)及分公司的核算方式(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13] - 具体分为三种情况:总公司在北京且分公司独立核算,需在分公司注册地办税大厅办理;总公司在北京但分公司非独立核算,需在总公司注册地办税大厅办理;总公司在京外,则均在分公司注册地办税大厅办理 [14] - 办理需携带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公章、分公司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情况说明;负责人不能到场需额外提供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5] - 资料齐全后,税务机关将信息录入系统,生成《税务信息登记表》供办税人员确认盖章,并根据核算方式和经营范围核定税(费)种,现场送达《税费种认定通知书》[16] - 企业税务登记通常可在线上办理,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页的【新办企业纳税人场景】进入,跳转至【北京市企业e窗通服务平台】的【涉税事项】模块填写信息,审核通过即完成登记 [18][20] - 办理业务前,可根据具体情况拨打12366热线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服务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确认 [24]
电子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后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快过来看吧!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2 22:30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查询指引 - 文章核心为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线上缴纳社保费后,如何确认缴费成功的问题,并提供了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和App查询的详细步骤[4] - 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共分五步: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宁波)网站、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短信验证、搜索“已缴费查询”或通过地方特色菜单进入、输入申报日期或费款所属期查询[5][6] - 通过电子税务局App查询:登录App后,在搜索栏搜索“已缴费查询”或从首页进入社保费模块进行查询[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 - 增值税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13] -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经营期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13] - 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的项目包括: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13] - 因自行补充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13] - 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3] 增值税季度计税期间适用纳税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可以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纳税人包括: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中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以及国务院税务、财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纳税人[17][18]
你问我答|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2 22:3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操作流程 - 企业需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路径进入功能菜单 [1] - 系统根据纳税人涉税数据自动匹配办理模式,分为“确认式办理”和“补录式办理”两类 [2] 确认式办理模式 - 在确认式办理模式下,纳税人需对系统自动带出的结果进行确认 [2] - 若系统判断纳税人当月不存在代开发票、自开发票或领用发票的情况,生效日自动预填为当月1日,纳税人可手动修改为次月1日生效,但一经选择且登记生效后无法再次修改 [3] - 若系统判断纳税人当月存在代开发票、自开发票或领用发票的情况,系统将自动带出一般纳税人生效日为次月1日 [4] - 纳税人点击【一键登记】进入办理提交页面,成功后系统会显示办理成功并提示后续事项 [4] 补录式办理模式 - 在补录式办理模式下,系统根据纳税人涉税数据自动预填生效日期和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等信息,纳税人可手动修改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为本月1日或次月1日,该选择一经生效同样无法再次修改 [4] - 纳税人需对登记表中的基本要素进行补录 [5] - 纳税人可通过【预览登记表】功能查看详情 [6][7] - 补录完成并确认数据完整正确后,点击【提交】进入办理提交页面,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办理成功并提示后续事项 [9][10]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简易计税政策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4] -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范围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5] - 其中,班车被定义为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15] - 该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6]
山西: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注销?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9 09:48
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面向山西省纳税人的综合性办税指南,重点介绍了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存款账户报告、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核心涉税业务的路径与时间要求,并推广了“悦悦”人工在线咨询等数字化办税服务渠道 [2][7][9][11][14]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 纳税人需依法通过电子税务局报告名下全部存款账户账号,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并影响纳税信用等级 [2] - 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2] - 进入页面后可对已采集的账户信息进行新增、变更、注销、签协议等操作 [2] 主要税种申报缴纳期限 - **01日至24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 [7] - **01日至25日**: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7] - **01日至28日**:自然人缴纳2026年度车船税 [7] - **1月1日至3月31日**:办理2025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7] - **1月1日至5月31日**:办理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7]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 **适用对象**: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9] - **办理时限**: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 [9] - **办理地点**: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9] - **操作路径**: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B表)】或【经营所得(C表)】办理 [9][10]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法律依据与时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应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 [11] - **操作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办理 [11] 数字化办税与服务渠道 - 办税缴费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时,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可通过“悦悦”人工服务远程办理 [12][13] - **“悦悦”人工操作步骤**:登录电子税务局或APP -> 点击“征纳互动”图标 -> 进入悦悦咨询页面 -> 选择“人工”联系座席,线上提交资料远程办理 [14] - 纳税人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获取税费知识、提交诉求并享受更多在线服务 [14][16] - 在电子税务局业务办理中遇到难题,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并点击“悦悦”在线问办功能寻求帮助 [17]
岁末要“换岗”?办税人员信息变更看这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7 16:00
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 - 申报主体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等险种的各类用人单位[13] - 用人单位需以参保职工本人2025年自然年度工资作为申报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13] - 对于2026年新入职人员,其缴费工资依据起薪当月工资进行申报[13] - 缴费工资的组成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通知的规定执行[14] - 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工资基数及待遇统筹项目需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及省医保局等部门的特定通知规定执行[15]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办理方式 - 线上办理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进行,相关资料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16] - 网上申报有困难的用人单位,需提供经职工签字确认且单位签章的《山西省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及《承诺书》,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线下办理[16] 用人单位申报责任与注意事项 - 用人单位需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申报有误导致未按时足额缴费,须承担相关责任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17] - 用人单位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若无平均工资计算错误等特殊情况,2026年度的缴费工资将保持不变[17] -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用人单位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服务热线咨询[17] 企业补贴的税务处理 - 公司以现金形式向员工发放的通勤补贴,属于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所得[2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此类现金交通补贴需要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20] - 公司有义务为员工代扣代缴该部分补贴的个人所得税[20]
2026年2月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7 13:26
电子税务局系统操作与校验规则 - 修改房产税税源信息时,若修改后的房产原值数据低于当前值一定比例,系统会弹出提示并要求提交变更理由及佐证材料 [2] - 维护房源从租应税信息时,若修改后的申报租金收入小于等于当前值一定比例,系统同样会提示并需提交变更理由与佐证材料 [3] - 修改土地应税明细时,若土地面积小于等于当前值一定比例,系统会触发提示并要求填写变更理由及提交佐证材料 [5] 免退税申报与汇率数据处理流程 - 免退税申报导入报关单后,若在“待处理数据”下的“待确认汇率数据”出现异常,通常是由于报关单的出口日期缺少对应的汇率配置 [7] - 解决汇率问题需先在“数据管理-基础数据管理-汇率管理”中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汇率采集,填写币种代码、汇率日期和汇率后保存 [7][8] - 若完成汇率采集后,“待确认汇率数据”项仍有红色圆圈数字提示,则需在确认汇率数据界面选中对应数据,点击“批量补录”按钮进入补录界面进行操作 [9][10] 特定税(费)种申报限制与处理方式 - 电子税务局目前不支持工会经费类申报多缴税款的退税,相关业务需前往主管税务机关服务大厅办理 [10][11] - 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时,若采用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或抽样测算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则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栏位会被系统置灰且无法选择,不允许享受减免 [11][12] 出口报关单用途确认与申报校验 - 完成“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后,若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系统提示“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的用途确认结果与本期申报的数据存在差异”,表明仅完成了用途确认,未生成并确认统计表 [12] - 解决此问题需在“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模块进入“统计确认”界面,完成统计确认后再进行申报 [12] 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申报流程 - 个人股权转让双方均需申报“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登录后,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功能中进行 [16][17] - 印花税税源采集时,税目应选择“产权转移书据”,子目为“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产权转移书据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 [18]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19] - 税源采集成功后,系统自动带出应申报税种,纳税人可勾选后提交申报并立即缴款,支付税款后可以查询扣款信息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9]
山西:如何查询更正后新产生的申报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6 09:47
纳税人更正申报信息查询操作流程 - 纳税人如需查询更正后新产生的申报表信息,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下的“一户式查询”功能查看 [2] - 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申报信息查询” [2] - 在查询条件中,需将“更正类型”选择为“更正后新产生的申报表(全量模式)”,并可设置税款所属期、申报日期等其他筛选条件 [3] - 点击查询后,系统会显示更正后的申报表列表,列表信息包括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应补退税额等 [5] - 纳税人可点击操作列的“导出”按钮,通过跳转至“申报表单下载”功能批量下载更正后的申报表 [5] 2026年1月主要税费申报缴纳期限 - 1日至24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车船税代收代缴纳税义务人(保险机构)的申报缴纳 [12] - 1日至25日: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12] - 1日至28日:2026年度车船税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的申报缴纳 [12]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 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1月1日至3月31日 [12] - 适用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15] - 纳税人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15] -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需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15] - 操作路径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B表)”或“经营所得(C表)”进行办理 [15] 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1月1日至5月31日 [12][1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18] - 操作路径为: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进行办理 [18] “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 - 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时,若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可通过“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获得协助 [20] - 操作步骤为:登录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点击“征纳互动”图标进入悦悦咨询页面,选择“人工”后在线联系征纳互动座席,可线上提交资料,远程办理业务 [21]
电子税务局|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6 09:47
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2号公告,纳税人出口应征税货物需先在电子税务局完成报关单用途确认再办理申报[3] - 操作入口为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出口应征税管理】-【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4] - 系统默认展示当前属期状态为“待确认”的全部报关单,纳税人需在【是否当期申报】列确认各报关单是否应在当期申报缴纳增值税[4][5] - 若当期全部报关单均需申报,可使用【一键确认】功能;若仅部分需申报,可勾选后使用【批量确认】功能[5] - 对于监管方式为“进料XX”的报关单,需在确认前填写【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CNY)】栏次,该栏次允许填写负数[5] 当期不需申报报关单的处理 - 对于当期不需申报增值税的报关单,需在【是否当期申报】列选择“否”,并填写不申报原因[6] - 不申报原因选项包括“前期已按未开票收入申报”、“当期已开具发票”、“出口代理”、“用于出口退税”、“适用出口免税”及“其他”[8][9][10][12][13] - 选择“前期已按未开票收入申报”需填写前期已申报的税款所属期[8] - 选择“当期已开具发票”需填写或导入对应发票代码、号码及开票日期,系统校验规则包括:开票价税合计需大于等于报关单计税依据参考、发票税率需与出口货物征收率对应、开票日期需在报关单出口日期前后一定范围内[9][11] - 选择“出口代理”时,系统会提示纳税人确认是否已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可跳转至相关模块进行开具[10] - 选择“用于出口退税”或“适用出口免税”可直接保存,但系统会将商品代码与文库比对,且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选择“用于出口退税”[12] - 选择“其他”选项需录入不少于20字的不申报理由[13] 批量操作与状态管理 - 支持批量导入不申报报关单,纳税人可下载模板填写后导入,并可通过【导入信息查询】模块查看导入结果及失败原因[14] - 支持导出报关单台账信息[14] - 确认后报关单状态由“待确认”变更为“已确认”,可点击【查看详情】查看确认详情[13] - 若确认状态有误,可使用【批量撤销】功能,将状态变回“待确认”[15] - 完成所有报关单用途确认后,需点击【统计确认】按钮,系统将首次自动生成《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统计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统计】完成流程[15] - 完成统计确认后如需更改,需先点击【撤销统计】按钮,但已完成对应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的不可撤销[16] - 若报关单状态信息发生变化,需在【统计确认】页面点击【重新生成】按钮更新统计表,再确认统计[16] 创新企业CDR税收优惠政策 - 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24]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4] - 在同一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24] -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税政策具体参照财税〔2012〕85号及财税〔2015〕101号文件执行,由创新企业境内的存托机构代扣代缴并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25] - 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在境外已缴纳的税款,可依法按个人所得税法及双边税收协定予以抵免[25]
山西办税我知道|电子税务局如何新增办税人员并确认授权?操作流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5 09:20
电子税务局企业办税人员管理流程 - 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管理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企业业务】入口登录,并进入【账户中心】[2][3] - 在【人员权限管理】中选择【添加办税人员】,录入人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并选择身份类型为“办税员”,设置权限和有效期后确认[4][5] - 被添加的办税员需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自然人业务”或APP登录,在【账户中心】的【企业授权管理】中找到【待确认授权】完成确认[6][7] 2026年1月主要税费申报缴纳期限 - 1日至24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13] - 1日至25日: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13] - 1日至28日:自然人缴纳2026年度车船税[13]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14] - 纳税人需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14] -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需选择一处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14] - 操作路径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我要办税】进入【经营所得(B表)】或【经营所得(C表)】办理[14]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企业应在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完成汇算清缴[17] - 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办理[17] 电子税务局“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 - 纳税人缴费人在电子税务局或APP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时,可使用“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21] - 操作步骤为登录电子税务局或APP,点击“征纳互动”图标进入“悦悦咨询”页面,选择“人工”后联系座席线上提交资料远程办理[22] - 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获取服务[22]
山西: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撤销已统计确认的发票数据?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5 09:20
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面向纳税人的办税操作指南与时间提醒,核心内容为在电子税务局中撤销已勾选确认的发票数据的详细步骤,并列出了2026年2月及后续的关键纳税申报期限 [3][16][17] 电子税务局发票勾选撤销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操作路径为:【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用途确认】[5] - 进入“发票勾选确认”页面后,需点击【抵扣类勾选】功能 [7] - 在【统计确认】界面,点击【撤销确认】按钮并确认,即可撤销已统计确认的发票数据 [8] - 撤销单张发票勾选,需返回【抵扣勾选】界面,在“勾选状态”栏选择【已勾选】并设定开票日期查询,选中目标发票后点击【撤销勾选】[10] 2026年2月及年度重要纳税申报期限 - **2026年2月1日至24日**:需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并完成车船税代收代缴 [16] - **2026年2月1日至25日**: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16] - **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2025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主体 [17] - **2026年1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7] 主要税种汇算清缴操作路径 -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 (B表)】或【经营所得 (C表)】办理 [18]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 (查账征收)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办理 [20][21] 线上办税辅助服务 - 纳税人可优先使用电子税务局或APP线上办税,若遇问题可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内的“征纳互动”功能联系“悦悦”人工座席,进行远程问办 [22][23] - 完成实名认证后,纳税人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以获取税费知识、在线提交诉求并享受其他服务 [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