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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同新材(83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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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同新材(83375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04 2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3] - 制度于2025年8月4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7][28]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行使职权并报告工作[8] - 审计部实施审计有要求报送资料等多项权限[11] 审计流程与报告 - 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回避[8]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报告审计计划执行和问题情况[10] - 公司对审计意见有异议应3天内书面反馈[15] - 审计部门每年上报内部审计和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15] 档案与风险处理 - 审计档案保管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类型[20]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需向相关方报告披露[22] 考核与奖惩 - 公司将内控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24] - 审计部可对模范部门和个人提奖励建议[24] - 公司可对提供审计线索者给予表彰或奖励[24] - 审计部可对违规部门和个人提处分等建议[24] 责任追究 - 情节严重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5] - 被审计单位隐瞒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5]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给予处分等,严重犯罪移送司法[25]
惠同新材(833751)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08-04 20:16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3] 津贴标准 - 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96000元,税前,按季发放[4][5] 其他规定 - 差旅费等据实报销,不得取规定外利益[5] - 按实际任职时间发津贴,违规可停发[5]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6]
惠同新材(8337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4 20:16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 股东会职权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等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8][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财务相关审议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比照规定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会议流程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请求后,应10日内书面反馈[16][1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6][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2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3]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3]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5]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5]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6] - 董事会、单独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3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34] -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39]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一般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决议需2/3以上通过[41] -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其关联方等以外的其他股东[42]
惠同新材(8337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04 20: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人[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召开2日前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4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4]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7] 会议召开与表决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会议上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1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9] - 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董事会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8]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9]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主,也可非现场或现场与非现场结合[19] - 决议采用记名投票,每位董事一票表决权,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3] 审议事项 - 2025年8月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等5种情况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9][10]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等情况,应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1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5%的,不经股东会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会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异议并记录的董事可免责[27] - 提案未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决议[29] - 会议审议同意后需提交股东会的议案,须股东会批准后实施[32]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32] - 本规则与其他规定矛盾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34] - 本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拟定并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5]
惠同新材(83375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2025-08-04 2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3] 报告义务人 -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8]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助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需报告[11]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报告[12] - 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关注[13] 重大变更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重大变更[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变更[13] - 公司董事长等人员辞职或变动属重大变更[13]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遭受重大损失等13种情况属重大风险事项[15] 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子公司在3个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8] - 各部门及子公司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进展,超期未完成需报告原因并每三十日汇报[19]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知悉后第一时间联系董事会秘书并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0] 信息报送要求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批文等[21]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22] 制度相关规定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2] - 各部门等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并备案[22]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沟通和培训[22]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3] - 公司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2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7]
惠同新材(83375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04 20:16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3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4: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并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惠同新材(833751)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04 20:16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1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1: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以下合称"承诺人")履行其承诺行 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法律 法规,并结合《公 ...
惠同新材(83375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04 20:16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9: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9 第一条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 ...
惠同新材(8337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制度
2025-08-04 20:16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1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2: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制度》;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及报送行为,进一步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6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
惠同新材(83375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04 20:16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4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5: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敦促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