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836957)
搜索文档
汉维科技(836957) - 公司章程
2025-09-17 18:32
公司基本信息 - 2022年9月30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15,572,134.00股[7] - 2022年12月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30.1334万元[11]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7,301,334.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周述辉持股387.00万股,持股比例45.00%;谭志佳持股172.00万股,持股比例20.00%;荀育军持股172.00万股,持股比例20.00%;李拥军持股129.00万股,持股比例15.00%[18] 股份限制与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相关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的期限为三十日[29]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六十日[3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35] 股东会相关 - 非关联交易达到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项标准需股东会审议[1]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9]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需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8] - 重大非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项标准[13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3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4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6]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147]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6] - 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应采用现金分红[171]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且满足条件时,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73] 其他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7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7] - 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十天事先通知[186]
汉维科技(836957)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延期公告
2025-09-05 18:45
会议信息 - 本次为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 - 因系统升级股东会延期召开[3] 时间安排 - 原现场会议2025年9月13日14:40,会期0.5天[4] - 原网络投票2025年9月12 - 13日15:00[4] - 延期后现场会议2025年9月16日14:40,会期0.5天[5] - 延期后网络投票2025年9月15 - 16日15:00[5] 其他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4][6] - 会议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冯妙,电话0769 - 81092686[7] - 与会股东参会费用自理[7]
汉维科技(836957)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2025-09-05 18:4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3] - 召集人为董事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4][6] - 现场会议9月16日14:40召开[7] 股权与审议 - 股权登记日为9月10日,证券代码836957[9] - 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章程等事项[11] 登记与联系 - 登记时间9月12日17:00,地点董秘办[15] - 联系人冯妙,电话0769 - 81092686[15]
汉维科技(836957)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8-29 19:05
监管与核查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2] - 列席公司三会次数均为0次[2] - 现场核查次数为1次[2] - 发表专项意见次数为4次[2] 人员与风险 - 保荐代表人更换为邢剑琛[7] - 无重大风险事项[7] - 相关人员无股份质押冻结情况[7] 其他情况 - 公司各项承诺均已履行[6] - 监管未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采取措施[7] - 无需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7]
汉维科技(836957)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2025-08-27 23:21
会议基本信息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3][4] - 召开方式为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6] 时间地点 - 现场会议2025年9月13日14:40,网络投票9月12 - 13日[7] - 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地点在公司办公楼7楼[8][9][10] 审议事项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章程等多项制度[11] 登记信息 - 登记方式多样,不受理电话登记,9月11日17:00截止[14][15] 其他 - 联系人冯妙,电话、邮件、地址明确,有备查文件[15][16][17]
汉维科技(836957)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7 23:20
会议信息 - 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东莞公司会议室召开[3] - 发出通知时间为2025年8月16日,方式为书面或电子通讯[3] - 会议主持人是陈君林先生[3] 议案表决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三议案表决全票通过[6][7][8][9]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章程》等两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8][9]
汉维科技(83695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7 23:19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2] - 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7人[3]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表决全票通过,待股东会审议[5]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15项子议案全票通过,待股东会审议[6][8]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无需股东会审议)》下设16项子议案[9] 公司动态 - 修订多项制度,含《子公司管理制度》等[13] - 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5] - 编制《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6] - 拟于2025年9月13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17]
汉维科技(83695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等原则[5] 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6] 工作内容 - 包括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等六项基本原则[11] 沟通方式 - 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16] 沟通内容 - 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17] 工作职责 - 包括分析研究、信息沟通、公共关系等八项[18] 信息披露 - 应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平台[19] 对外联系 - 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咨询电话专人接听,每季度公开答复和反馈信息[19] 重大事项 - 受关注或质疑时,召开说明会,董事长等责任人参加[20] 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24]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27] 活动原则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31]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包括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32] 活动记录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后及时披露活动记录[32] 通知发布 - 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年度报告说明会通知[34] 分红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与股东沟通[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7] 制度解释 -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8]
汉维科技(8369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00:0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四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不超六年[8] 会议决策 - 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提前三日通知,定期会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9]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23]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5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5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0.2%以上且超300万元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3]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特殊规定从其规定[33] - 董事表决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选,拒不选视为弃权[35]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6]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方式、议程等内容[40] - 董事会决议违法或章程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可免责[40][41]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1] - 本规则所述“法律”有特定范围界定[45] - 本规则中“以上”等表述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5]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6]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47]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47] - 本规则由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48]
汉维科技(8369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离职规定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日生效并两交易日内披露[9] - 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股东会解任,相应时间离职生效[10][11] 交接义务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4] 股份限制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6] 追责复核 - 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9]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