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836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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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维科技(83695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2] 人员规定 - 财务总监应具备相关资格或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9] -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0]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0]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不超规定由总经理审批[16][18][19] 会议制度 - 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办公会议制度[22] - 会议提前一天通知、记录,议定事项提前一天交办公室[24][25] 工作执行 - 投资项目批准后总经理确定执行和监督人[28] - 大额款项等支出经相应流程由总经理批准[28] - 总经理按要求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30][31] 奖惩措施 - 完成年度指标获奖励,未完成由董事会处罚[33]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7][38]
汉维科技(836957)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7 00:00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7票同意[2] 网络投票要求 - 股东会通知明确投票代码等事项[8] - 网络投票首日三个交易日前申请开通并录入信息,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复核[8] - 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二日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8] 投票规则 - 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按股份数计表决权[10] - 累积投票超数视为弃权[10] - 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非累积议案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11] - 网络与现场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12] - 需回避股东投票结果剔除[13]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统计披露[15]
汉维科技(83695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 - 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生效实施[34][36]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11]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件[13]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件[13]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重大事件[13] 内幕信息知情人 - 范围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等[16] - 应配合公司做好报送工作,准确填写信息[17] 报送与监督 - 董事会应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7] - 审计委员会应对报送工作进行监督[8] - 披露年报、中报等须向北交所报备档案[20]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20][21]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8] 自查与保存 - 年报披露日前6个月、中报披露日前3个月为自查期[21] - 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为自查期[21] - 相关材料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25] 责任与解释 - 公司保留追究违规股东和实控人责任权利[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5]
汉维科技(83695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1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4] 审批权限 - 总经理审批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低于0.2%的交易[16] - 董事会审批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除担保)、关联法人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18] - 股东会审批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及为关联方担保[19][20] 独立董事权限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3] 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原则[6] 禁止行为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方提供与经营无关借款和财务资助[26][27] 其他规则 - 与同一或不同关联方特定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27] - 可对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按规定审议披露[28]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审议和披露[29] 责任义务 - 董事等有义务关注公司被关联方侵占利益问题[33]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告知关联方情况,公司建关联方名单[33][34]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7][38]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股东会批准生效[38]
汉维科技(83695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00:00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9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和《东莞市汉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 ...
汉维科技(83695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资金占用制度,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占用防范 - 防止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资金、资产和资源[7] - 明确六种禁止占用资金方式[7] 监督检查 - 财务和审计部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8] - 编制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汇总表[9] 责任人与措施 - 董事长是防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2] - 侵占资产董事会采取措施,必要时汇报或诉讼[12] - 董事等协助侵占将被处分或罢免[15]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解释[18][19]
汉维科技(83695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7 00:00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8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无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3.04: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 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 ...
汉维科技(8369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00:00
议事规则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职权与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评估或审计并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3]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情况的财务资助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审议[15] 股东会组织与召开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组织工作[5][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9] - 召集人应提前公告通知各股东,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30][32] 会议流程与表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56]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4]
汉维科技(8369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00:00
审计规则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须为会计专业人士[8]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委员管理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六十日内补选[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罢免[18] 资料保存与规则生效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9] - 规则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4][25]
汉维科技(836957)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信息披露制度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8] - 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生效实施[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