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电机(9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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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电机(92010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1 20:32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8] 股权激励 - 激励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自然日,股东会审议前5个自然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1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随时召开[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和高管薪酬政策、方案及考核标准并考核[11] 考评流程 - 先述职和自我评价,再绩效评价,最后报报酬和奖励方式给董事会[18] 关联议题 - 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22] 其他规定 - 会议有记录,委员签名,保存不少于10年,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3]
三协电机(92010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11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知情人管理 - 知情人范围包括公司及董高人员等[10] - 信息公开披露前填知情人档案并由其确认[11] - 登记表含姓名、知悉时间等信息[14] - 重大事项除填档案还需制作进程备忘录[15] 文件提交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知情人报备文件[16] - 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知情人报备文件[17] 其他规定 - 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10年[19] - 实施股权激励等做好知情人登记管理[19] -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保密[21] - 非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受制度约束[22] - 重大事件分阶段披露[23] - 知情人违规受处罚[26]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报证监会派出机构[26]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生效[30]
三协电机(92010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11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6票同意[2] 报告义务 - 大股东、实控人等在重大事件时需履行报告义务[7] 责任划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具体事宜[10] 信息管理 - 重大信息最先发生时通报董秘,董秘及时汇报董事长[14]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
三协电机(92010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11 20:32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表决6同意0反对0弃权[2] 董事会秘书规定 - 任期每届三年,可连续聘任[8] - 聘任、解聘后两交易日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9] - 董事兼任时特定行为不得双重身份作出[9] - 解聘应理由充分,不得无故解聘[10]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10] - 辞职提前一月通知,完成移交且公告披露后生效[11] - 原任离职后三月内正式聘任[11] 董事会秘书职责 - 是公司与北交所指定联络人,履行多项职责[13] - 负责股东会通知股东[17] 考核与责任 - 工作由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报酬奖惩董事会决定[20] - 违反法规或章程承担相应责任[20] 细则相关 - “以上”含本数[22] - 未尽事宜或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22] - 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及解释[23] - 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文件发布 - 文件由董事会于2025年9月11日发布[25]
三协电机(9201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1 20:32
规则通过 - 2025年9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会审议[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有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除担保外),需经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除担保外),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5] - 六种情形之一时,董事长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并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开[16][17] - 董事会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相关人员,通知方式多样[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相关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表决与记录 - 董事会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22]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用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由参会董事签字[23]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未出席亦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24]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为10年[21][22] -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含会议日期等多项内容,表决结果应载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票数[23][24] 责任与披露 - 董事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承担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记录可免责[24] - 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会表决事项或重大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公告[24]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通报[24]
三协电机(92010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11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股东会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5] - 表决时可集中或分散投票,投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7][8]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按相应人数算投票权[9][10] - 候选人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2] 制度执行 - 选举时在股东会通知说明,会前发放或公布细则[15] - 会议召集人制备适合累积投票的选票并作说明[15]
三协电机(9201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11 20:32
薪酬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董事会通过薪酬管理制度,需股东会审议[3] 适用人员与原则 - 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7] - 薪酬分配遵循公平等原则[8] 方案制定与实施 - 薪酬委负责方案制定等,多部门协助[10] - 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分别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实施[10] 薪酬构成与计算 - 独立董事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按职务领薪,高管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12] - 岗位变动按月计算当年薪酬[14] 其他规定 - 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保等,公司代扣个税[14] - 重大变化可调整薪酬,违规可降薪或不发绩效[14]
三协电机(920100)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11 20:32
证券代码:920100 证券简称:三协电机 公告编号:2025-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2:《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 产重组投资人等相关方以及公司(以下合称"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 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三协电机(92010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1 20:32
证券代码:920100 证券简称:三协电机 公告编号:2025-085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 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
三协电机(92010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1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审批情形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情形需董事会批准[8] - 占比50%以上等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连续12个月内同类型交易累计达30%应提交股东会[11] 交易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标准应提供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12] 方案管理 - 确定方案应考虑关键指标选最优[15] - 方案变更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查批准[15] 项目管理 - 项目实施后可派驻产权代表跟踪管理[16] - 投资收回等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2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