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公用(0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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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公用(600635) - 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07-03 16:30
股份与股本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底,H股法定/注册股份533,643,000股,面值1元,法定/注册股本533,643,000元[1] - 截至2025年6月底,A股法定/注册股份2,418,791,675股,面值1元,法定/注册股本2,418,791,675元[1] - 2025年6月,H股和A股法定/注册股份及股本无增减[1] - 本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2,952,434,675元[1] 已发行股份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底,H股已发行股份总数533,643,000股,库存股为0[2] - 截至2025年6月底,A股已发行股份总数2,418,791,675股,库存股为0[2] - 2025年6月,H股和A股已发行股份及库存股无增减[2]
大众公用(600635)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2025-05-06 17:15
公司标识 - 公司股票代码为600635[1] - 公司债券代码为138999和240539[1] 信用评级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2] - 信用评级有效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29日[2] 资料信息 - 详细资料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2025年度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3] 时间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7日[4]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30 11:57
公司财务报告 - 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以人民币为单位披露 [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且金额重大需说明原因 [2]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需说明原因 [3] 股东信息 - 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3]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3]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未发生变化 [3] 董事会会议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9名 实际出席9名 [6]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1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7]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7]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9]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0]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1] 股东大会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 股权登记日不变 [15]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徐家汇中心城际酒店三楼柏林厅 [16]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15:00 [16] - 增加临时提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 [15] - 特别决议议案为15、16、17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4至14 [17]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5.02、5.05、5.08 关联股东为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7]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30 11:57
公司治理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1] -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 需明确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 [2] - 公司股票代码为600635 债券代码包括138999(23公用01)和240539(24公用01) [3] 公司章程修订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3] - 修订目的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规 [3] - 修订内容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授权董事长办理备案登记 [4] 公告信息 - 公告编号为临2025-018 发布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3][6] - 公司全称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 董事会承诺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
大众公用(600635) - H股公告-持续关连交易

2025-04-29 20:25
合作协议 - 2025年4月29日公司与大众企管订立采购合作框架协议[3][5][6][20] - 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7] 交易金额 - 2025年剩余时间及2026年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2500万及1000万元[8] - 2025年1月起至公告日过往交易金额为0元[9] 交易性质 - 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适用百分比率0.1%-5%[4][15][16] - 须遵守申报、年度审阅及公告规定[4] 交易内容 - 公司将采购车辆、维修、场地租赁等服务[3][5][6] 其他情况 - 公司实施监控措施确保交易合规[11] - 董事认为协议公平合理,符合整体利益[10]
大众公用(600635)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5-04-29 18:49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5/6/4[3]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6] - 现场会议 2025 年 6 月 13 日 14 点在上海徐汇区中山西路 1515 号酒店三楼柏林厅召开[9] - 网络投票系统为上交所系统,起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9] 会议提案与决议 - 2025 年 4 月 29 日董事会提出临时提案[5] - 2025 年 4 月 29 日董事会会议通过四项修订议案并提交审议[8] - 特别决议议案为 15、16、17 号议案[1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 4 - 14 号议案[13]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 5.02、5.05、5.08 号议案[13] 公司议案 - 子公司涉及多项日常关联交易[19] - 有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贷款额度议案[19] - 有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19] - 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19] - 有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议案[19] - 有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议案[19] - 有续聘 2025 年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议案[20] - 有提名非执行董事议案[20] - 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议案[20]
大众公用(600635)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9 18:4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4月14日发通知,4月29日召开[3] -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3]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1季度报告》[4] - 多项修订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5][6][7][8][9]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9][10]
大众公用(600635)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9 17:49
股东会召开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 - 董事会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2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审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7] - 审议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事项[11] - 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股东的提案[7]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7] - 审议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事项[11] 股东会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股东会投票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5] - 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7] - 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9] 股东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40] 独立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2] 提案表决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时间顺序进行[43]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4]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加[44] 会议结束与决议公告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4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及提案表决结果[45]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6]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64] - 本规则的解释、修改及废止由股东会决定[65]
大众公用(600635)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5-04-29 17:49
股本结构 - 公司于1991年12月1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52,434,675元[9] - 公司成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400万股,发起人认购股份占比57.14%[23] - 发行H股前公司股份总数为2,467,304,675股,内资股占100%[23] - 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后,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952,434,675股[24] - 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后,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为2,418,791,675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为533,643,000股[24] 股份相关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4]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在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9] - 公司董事等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6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7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8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3]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中,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6]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86]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8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8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9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9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 - 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等[105] - 董事长的选举和罢免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副董事长的选举和罢免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1] - 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2] - 特定人员提议可召集临时会议[11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普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14]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1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19] 其他规定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2]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6]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5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7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4]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85][186][18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4]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应15日内组成清算组[196] - 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公司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198][197] - 清算组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申请破产清算[200] - 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制作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201]
大众公用(600635)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

2025-04-29 17:49
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3]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3] 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4] 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 - 连任不超六年[5] 独立非执行董事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6]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7] 独立非执行董事解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职[10]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专门会议审议特定事项时可研究公司其他事项[12] 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要求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7] 公司资料提供 - 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4]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2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13] 审计委员会审议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董事会记录 - 对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5][16] 会议延期 - 两名及以上独董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