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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彩高科(6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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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彩高科:安彩高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17 17:29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薪酬与考核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工作人员2 - 3名[5][6] 会议规则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方案,向董事会提建议[8][9] - 公司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经理人员薪酬报董事会批准[10] 考评流程 - 工作小组为决策提供资料,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报报酬建议[13][14] 细则说明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和解释由董事会负责[19][20]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17 17:2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及时识别、评估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活动及运作过程中的重大风险,提高公司控制风险的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提出公司风险管理的策略;对公司经营方面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进行 研究,提出建议。 第三条 企业风险是指企业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按 照风险的来源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 P A G E 第八条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为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 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 ...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1-17 17:29
制度修订与制定 - 2024年1月1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十八项修订、制定管理制度的议案[1]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修订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6] - 《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修订经董事会审议[6]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由董事会制定[6][7] 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经营范围拟新增租赁服务和机械设备租赁[2][3] 股票与交易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相关人员股票买卖收益有规定[3] - 公司与关联人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4] 会议相关规则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3] - 多方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 委员会与决策权限 - 董事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 - 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重大投资等决策研究并提建议[4] -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等权限,重大投资报股东大会批准[4] 其他 - 修订、制定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4]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1-17 17:2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应当审 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 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 ...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4-01-17 17:29
第一条 为明确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 公会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使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制 度化、科学化,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经营活动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董事会决议及党 委会纪要有关事项,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参加人员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第四条 出席和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除会 议纪要转发和约定会议传达的内容外,对其他事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对提供会 议讨论研究的材料,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会后由有关部门统一存档或销毁。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以下事项: P A G E (一)审定年度和半年度工作报告、年度经营目标; (二)审定年度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草案和决算草案; (三)审定利润分配草案和弥补亏损草案; (四)审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审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六)审定公司贷款事项; (七)研究决定公司重大招投标事项; ( ...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7 17:2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 2024—003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系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有利 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 订 后 的 《 财 务 管 理 办 法 》 全 文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 ...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章程(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7 17:29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 第三章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 第一节 | 股 东 7 |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 第五章 党委和党建工作 | 22 | | | 第六章 董事会 | | 23 | | 第一节 | 董 事 23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6 | | | 第七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3 | | | 第八章 | 监事会 | 36 | | 第一节 监 事 | 36 | | | 第二节 监事会 | 37 |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 38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8 ...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1-17 17:29
年报工作安排 - 公司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4]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3] - 公司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5] 独立董事职责 - 关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等情形[6] - 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决策程序[7] - 履行保密义务,发现违法违规督促纠正并报告[8][9] - 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0] - 编制和披露年度述职报告并在股东大会报告[12] 独立董事权限 -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1]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2024-01-17 17:2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控制度 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确保内部控制有 效运行,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 公司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根据风险发生的可 能性及其对公司内控目标的影响程度,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位、重大业务 事项、重要业务领域、重要流程环节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 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独立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机构的确定及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应当保 持相应的独立性。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 ...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审计管理办法
2024-01-17 17:2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 或"公司")及各事业部、工厂和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安彩高科系统")内部 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 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安彩高科系统开展的内部审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 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其完善 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 安彩高科系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 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 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 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应当依法依规从事审计工作,忠于职守,做到 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 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二章 审计部门和人员管理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