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60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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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水利(600283)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摘要
2025-08-28 20:32
业绩数据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96.46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6.44%[10]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0.5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9%[10]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37%[10] 用户与股权 - 本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8476户[13] - 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2.54%,持股数量1.82亿股[13]
钱江水利(600283)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8 20:3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6日9点30分在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9月16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有别[5][6] - 审议4项议案,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8][9] 股权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1日,A股代码600283[15] - 登记时间为9月12 - 15日,有多种登记方式[17]
钱江水利(600283)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20:30
会议信息 - 钱江水利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2]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2][3] - 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使用议案[5][6]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7]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8][9]
钱江水利(600283)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20:28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2] - 审议通过多份规则修订议案及《公司<市值管理制度>》[4][5][6] - 审议募投项目、办公楼购置、担保及召开股东大会等议案[8][9][10]
钱江水利(60028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钱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8-28 20:25
融资情况 - 公司定向发行66,630,837股,每股8.72元,募资581,020,898.64元,净额572,370,632.48元[1] 资金使用 - 募资净额57,237.06万元拟用于7个项目,总投资178,849.79万元[4] - 4个结项项目计划投37,034.97万元,累计投19,756.95万元,应付未付6,592.42万元,节余10,685.60万元[5][6] 资金调整 - 拟将节余10,685.60万元用于永康市和平湖市项目,调整后拟用22,223.30万元[8][9] 决策情况 - 2025年8月27日董事会通过部分项目结项及资金调整议案[11] 保荐意见 - 保荐人认为事项合规,对使用节余资金无异议[12]
钱江水利(60028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钱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8-28 20:25
募资情况 - 公司定向发行A股66,630,837股,募资总额581,020,898.64元,净额572,370,632.48元[1] - 募资净额57,237.06万元拟用于7个项目,总投资178,849.79万元[4] 结项项目情况 - 4个结项募投项目计划投37,034.97万元,累计投19,756.95万元[5][6] - 4个结项募投项目节余10,685.60万元,应付未付6,592.42万元[6] 资金使用安排 - 拟将10,685.60万元节余资金用于永康和平湖项目[8] - 永康项目调整后拟用18,066.49万元,平湖项目为4,321.20万元[9] 决策与意见 - 2025年8月27日董事会通过节余资金使用议案[11] - 保荐人认为节余资金使用合规无异议[12]
钱江水利(600283)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0:00
公司股本 - 2000 年 9 月 10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8500 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7] - 设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 20,033 万元,面额股每股 1 元[17] - 2000 年发行新股后注册资本增至 28,533 万元[17] - 2015 年 3 月 2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 67,665,758 股,注册资本增至 352,995,758 元[17] - 2024 年 8 月 16 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每 10 股送 4 股,注册资本增至 494,194,061 股[17] - 2024 年 12 月 12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 66,630,837 股,注册资本增至 560,824,898 元[18] - 公司股份总数为 560,824,898 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19]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25] - 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 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批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委托理财、担保等事项[41] - 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以上的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41]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42] - 审查批准总标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4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或总资产 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2][43]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3] - 为资产负债率超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1]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66]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6]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独立董事四人[87]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一定交易审批权限[91][92]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有召集情形和通知要求[93][9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对外担保须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95]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5 名,必要时设常务副总经理 1 名,总经理有一定权限[114][11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0][12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1] - 公司盈利年度且无重大投资计划、现金流满足需求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30%[12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 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42]
钱江水利(600283)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5-08-28 20:00
会议审议 - 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批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委托理财、担保事项[2] - 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的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2]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 - 审查批准总标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2] 会议流程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后十日内书面反馈[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五日内发出通知[4] -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4]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案、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5]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5] 会议时间与投票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6] - 公司网络形式召开股东会,发布通知后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再次公告[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 参会与表决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一人出席股东大会,需书面委托[7] - 个人与法人股东出席有相应证件要求[7] -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7] -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前二十四小时备置,法人委托需相关授权[8] - 出席人员签名册由公司制作[8] - 召集人和律师验证股东资格,会议主持人宣布前登记终止[8] - 董事会等保证股东大会秩序,制止干扰并报告查处[8] 会议主持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按规定依次由副董事长、董事等主持,不同召集主体有不同主持规定[8] - 会议主持人违反规则,经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他人主持[8]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4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5] - 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有效[47]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47] - 董事会、监事会在年度股东大会报告工作,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36] - 董事、高管在股东大会解答股东质询[37]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永久保存[40] - 召集人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原因致中止等应采取措施并报告[4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2] - 公司持有自己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13][14]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14] - 原议事规则部分内容删除,公告或通知有披露要求[15]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16]
钱江水利(600283)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0:00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批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委托理财、担保事项及章程规定担保事项[6]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股东会审查批准总标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6] 提案与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7] 会议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20日、临时股东会召开前15日以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当日[18]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0] 会议主持与出席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6]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人主持[26]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7] - 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列席,董高应解答股东质询[27] 表决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由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34] 选举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且股东会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5] -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投票权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仅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36]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投票权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仅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6] - 每位当选董事的得票数至少达到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36] 其他规定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0][41]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42]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将股东会决议公告文稿等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经审核后披露股东会决议公告[46]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括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等内容[46] - 公司在股东会上通报的重大事件,应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47]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7] - 公告等信息应在符合条件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篇幅长可在指定报刊摘要披露,全文在指定网站公布[49]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或修改,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49]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49]
钱江水利(600283)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5-08-28 20:00
规则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1] - 修订内容含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1] - 董事会职责修订后对股东会负责[1] - 董事会决定事项增加对外捐赠[2] - 董事会仅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2] 权限规定 - 董事会对外投资等多项权限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或总资产比例挂钩[3] 会议安排 - 定期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3] - 召开定期会议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 独立董事规定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提出缓开或缓议,公司应及时披露[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