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胜天成(6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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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胜天成与乌兰察布市达成战略合作,共迎算力发展新机遇
界面新闻· 2024-04-19 09:08
华胜天成集团与北京实创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合作 - 华胜天成集团受邀出席乌兰察布市绿色算力筑基新质生产力发展推介会[1] - 华胜天成与北京实创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乌兰察布市达成战略合作[1] - 战略合作围绕“海-乌绿色智算服务平台项目(一期)”展开全面合作意向[1]
华胜天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05 18:34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4-006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7,915,64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369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维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 审议结果:通过 | 表决情况: | | --- | | 股东类型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华胜天成: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首席财务官的审查意见
2024-02-05 18: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首席财务官候选人张秉霞女士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首席财务官候选人张秉霞女士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 职情况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张秉霞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 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 认为其具备担任首席财务官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张秉霞女士为 公司首席财务官,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首席财务官的审查意见 (以下无正文)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王雪春、连旭、谭铭洲 2024 年 2 月 5 日 ...
华胜天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2-05 18:34
会议安排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1月18日召开[5] - 1月19日公司刊登《股东大会通知》[6]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月5日13: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6]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7,915,648股,占比4.3698%[7]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2人,持有股份45,517,039股,占比4.1511%[7] - 网络投票股东8人,持有股份2,398,609股,占比0.2188%[7]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45,517,039股,占比94.9941%;反对2,398,609股,占比5.0059%[11] 人员选举 - 王维航等6人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3][15][17][20][22][24] - 王雪春、苏中兴、谭铭洲当选独立董事[25][27][29] - 符全当选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31] 会议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果合法有效[33]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出席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34]
华胜天成: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5 18:34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1月31日发通知,2月5日召开[1] - 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3名[1] 人员选举 - 推选符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1] - 选举议案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人员信息 - 符全先生2013年4月加入公司,曾任多职[4] - 截至公告日未持股,与大股东及董监高无关联,未受处罚惩戒[4]
华胜天成: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2-05 18:32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选举王维航先生为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维航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法》《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第八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人员组 成情况如下: | 序号 | 专门委员会 | 委员 | 召集人 | | --- | --- | --- | --- | | 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苏中兴、谭铭洲、王维航 | 苏中兴 | | 2 | 战略委员会 | 王维航、苏中兴、谭铭洲 | 王维航 | | 3 | 提名委员会 | 谭铭洲、王维航、王雪春 | 谭铭洲 |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华胜天成: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5 18:32
人事任命 - 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9名董事全参加[1] - 推选王维航为董事长,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1] - 聘任申龙哲为总裁,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2] - 聘任代双珠、张秉霞、胡增强为副总裁,任期至届满[3] - 聘任张秉霞为首席财务官,任期至届满[4] - 聘任张亮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届满[5] - 聘任李倩茹为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6] 股份持有 - 王维航持有公司43717039股股份[11] - 申龙哲持有公司1800000股股份[12] - 代双珠持有公司525106股股份[14] - 张秉霞持有公司250000股股份[15]
华胜天成:华胜天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1-18 18:1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7]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情况不得被提名[9]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有特定不良记录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9]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亲属不得担任[11]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亲属不得担任[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7]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独立董事补选与工作要求 - 提前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标准程序,就提名任免等提建议[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标准政策,就薪酬等提建议[22][23] 独立董事报告与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5] - 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委员会人员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8]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4]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34] 独立董事保障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1]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2]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2]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4]
华胜天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1-18 18:11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我们认 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 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 立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王雪春先生、苏中兴先生、谭铭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 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 ...
华胜天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雪春)
2024-01-18 18:1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1] - 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4]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任职禁止情形 - 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不得担任[3]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3] 任职数量和期限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不超六年[4] 履职要求 - 遵守法规,接受上交所监管[5]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