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股份(60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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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股份(600455) - 博通股份公司章程(拟修订)
2025-11-14 18: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3月12日获批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6245.8万元,普通股总数和股份总数均为6245.8万股,每股面值1元[6][16][17][15]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10日内注销;用于合并等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1]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50][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51][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5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50年[6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0]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78]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7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81] 董事相关规定 - 因特定犯罪或担任相关职务有责任未逾规定年限不能担任公司董事[86]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87]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董事长至少提前2日通知[99]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0]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不得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0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50年[104]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2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3]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办法及章程修订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4]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38] - 公司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5000万元、当年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是现金分红条件之一[13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0][15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公告[161]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78]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公司财产按顺序清偿后剩余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69]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申请破产,公司清算结束后制作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69][170] - 有三种情形公司应修改章程,章程修改事项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办理变更登记[175] - 董事会依股东会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75]
博通股份(600455) - 博通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拟修订)
2025-11-14 18:3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规定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做出前不得低于10%[8] 提案相关规则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股东提临时提案,通知至决议公告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10] 通知与登记规则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会议变更与投票规则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变更现场会议地点需提前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5] 会议主持规则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按规定推举主持[17][18] - 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主持人[18] 表决权规则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22]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决议通过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特殊事项决议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表决计票规则 - 表决前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表决当场公布结果[28] - 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9] 投票意见规则 - 股东对提案应发表意见,未填视为弃权[30] 结果统计与披露 - 公司及时统计结果并披露决议公告[31] 方案实施规则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4] 会议记录规则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并保存不少于10年[36] 决议执行规则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38] - 执行情况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38] 规则修订与解释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1]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博通股份(600455) - 关于修订博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2025-11-14 18:32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程[1] - 公司拟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1] - 修订后工作规程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无需股东大会审议[1]
博通股份(600455) - 博通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14 18:31
公司治理调整 - 2025年11月14日会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取消监事会后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拟调整《公司章程》部分表述并修订其他内容[2] - 调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批准前监事会继续履职[2][3]
博通股份(600455) - 关于修订博通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11-14 18:31
法规时间节点 - 2023年12月29日新《公司法》审议通过[1] - 2024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过渡期安排[1] - 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修订[1] - 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关诉讼请求对象由监事会变为审计委员会[4][5] -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由3%降为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9] 公司章程修订 - 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修订为“股东会”[2] - 原《公司章程》第一条修订后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内容[2][3][4] - 原《公司章程》第八条修订后明确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4] - 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一节名称由“股东”修订为“股东的一般规定”[4] - 原《公司章程》第六章名称由“董事会”修订为“董事和董事会”[11] - 原《公司章程》第六章第一节名称由“董事”修订为“董事的一般规定”[11] - 修订原《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明确股东会要求时董事等应列席并接受质询[9] - 修订原《公司章程》第六十八条,明确股东会主持人相关规则[11] - 修订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更新独立董事相关内容[12] - 修订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删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内容[14] - 在原《公司章程》第六章新增第三节“独立董事”及相关条款[17]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12]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3] - 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成员全为董事,相关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4] 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2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需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确认[21]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19]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9]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6]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等手续,并可按审批意见调整内容[26] - 公司章程最终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结果为准[26]
博通股份(600455) - 关于经发物业为城市学院2025-2026学年和2026-2027学年提供物业保洁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11-14 18:31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城市学院70%出资[2] - 经发集团持有经发物业67.5%股权,经发集团和经发控股合计持有75%股权[3][4] 财务数据 - 经发物业2024年末资产总额80,666.7万元、负债总额54,362.4万元、净资产26,304.3万元、资产负债率67.39%,营收95,152.7万元、净利润6,109.2万元[4] - 经发物业2025年1 - 6月资产总额81,849.9万元、负债总额52,431.1万元、净资产29,418.8万元、资产负债率64.06%,营收47,147.3万元、净利润3,209.8万元[5] 业务合同 - 2025 - 2027学年经发物业为城市学院提供物业保洁服务,每学年合同总额485.5万元,两学年合计971万元[2][7] - 《办公、教学区室内物业保洁服务合同》每学年服务费1,975,000元[9] - 《室外物业保洁服务合同》每学年服务费1,220,000元[9] - 《学生公寓物业服务合同》每学年服务费166万元[2][7] - 三项服务期限均为2025年8月16日至2027年8月15日[2][7][8] - 每学年服务费总额为166万元[10] - 服务费基数总额为161万元,分12个月结算实行月考核制[10] - 月度考核奖励总额为5万元,分12个月,月考核达奖励分数予以奖励[10] 上市情况 - 经发物业2024年7月3日在港交所上市,总股本66,666,800股,发行价7.5港元,IPO募资1.25亿港元[6]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现有7名董事[10] - 关联董事有3名,对议案予以回避表决[11] - 有表决权限的董事有4名[11] - 议案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博通股份(600455)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11-14 18:31
公司治理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废止《博通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1] - 让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和条款[1] 流程安排 - 取消监事会及修订章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1] - 议案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博通股份(600455) -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11-14 18:31
会计师事务所 - 2024年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希格玛[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希格玛为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1] 审计报告 - 希格玛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 审计费用 -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40万元,与2024年度相同[2] -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2] 后续流程 - 续聘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
博通股份(600455) - 博通股份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5-11-14 18:31
人员与资质 - 2024年末希格玛合伙人61人,注册会计师275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139人[3] - 项目合伙人刘波君近三年签4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5] 业绩 - 2024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37738.5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1639.44万元[3] -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2家,收费总额5446.43万元[3] 风险与保障 - 希格玛近三年受行政处罚2次、监管措施6次等,16名从业人员有相同情况[4] - 2024年末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3] 费用与决策 - 2025年度审计费用40万元,与2024年相同[6] - 2025年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希格玛议案[6][7] - 续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8]
博通股份(600455) - 博通股份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25-11-14 18:31
业绩数据 - 2024年12月末经发物业资产总额80,666.7万元、负债总额54,362.4万元、净资产26,304.3万元、资产负债率67.39%,2024年度营业收入95,152.7万元、净利润6,109.2万元[10] - 2025年6月末经发物业资产总额81,849.9万元、负债总额52,431.1万元、净资产29,418.8万元、资产负债率64.06%,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47,147.3万元、净利润3,209.8万元[10] 交易合同 - 2025 - 2027学年城市学院物业保洁服务由经发物业承担,每学年交易金额485.5万元,两学年合计971万元[2][3][5][7][14] - 物业保洁服务包括办公教学区室内197.5万元/学年、室外122万元/学年、学生公寓166万元/学年[3][4][14][16][17] - 2024 - 2025学年与2025 - 2027学年每学年物业保洁服务合同总额均为485.5万元[3]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经发物业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408.96万元[8] 股权结构 - 经发集团持有经发物业67.5%股权,经发控股持有7.5%股权,二者合计持有75%股权[8] - 经发集团持有公司12,868,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0%[12] 上市情况 - 经发物业2024年7月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总股本66,666,800股,发行价7.5港元,IPO全球发售16,666,800股,募资总额1.25亿港元[11] 服务时间与合同签署 - 三项服务合同服务时间为2025年8月16日至2027年8月15日[14][15][17][18] -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审议同意相关议案,近期将签署合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