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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电力(6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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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电力:西昌电力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07-16 19:07
会议基本信息 - 股东会于2024年7月16日在四川省西昌市胜利路66号公司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召开[6]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0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5,572,703股[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61%[4] 议案表决情况 - 修订《公司章程》等三个议案A股同意票数为165,564,403,比例为99.9949%,反对票数为8,300,比例为0.0051%[8][10] - 5%以下股东对三个议案同意票数为16,400,比例为66.3967%,反对票数为8,300,比例为33.6033%[11] 人员出席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0人;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9] 见证信息 - 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四川元航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马胤鹏、杨欢[13]
西昌电力:西昌电力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4-07-16 19:07
四川元航律师事务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临时 股东会的文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临 时股东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 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四川元航律师事务所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4) 元法意字第 17 号 致: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元航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杨欢律师、马胤鹏律师列席 了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目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西昌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 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
西昌电力: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制定)
2024-07-16 19:07
(2024 年 7 月 16 日,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进一步完善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的会议。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 和支持。董事会办公室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综合协调机 构,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协调业务部门 按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同时负责日常联络、会议组织 ...
西昌电力: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
2024-07-16 19:07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 年 7 月 16 日,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 1 页 共 51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四川省体改委川体改(1994)183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 方式设立;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400MA62H8UQ8Q。 第三条 公司根据《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公 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 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工 作经费。 第四条 公司于 2002 年 2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发行字(2002)21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00 万 ...
西昌电力(600505)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15:3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半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2600万元,较上年同期 -6906万元亏损减少4300万元[3][5] - 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 -2200万元[4][5] - 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906万元[6] - 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426万元[6] - 上年同期每股收益为 -0.1894元[6] 业绩预告相关信息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4] - 预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以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9]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0] 业绩预亏原因 - 本期业绩预亏主要因控股子公司固增公司康坞电站运行费用、财务费用及上游水库蓄水影响发电量不及预期[7] 业绩预告准确性说明 - 公司不存在影响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8]
西昌电力:西昌电力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2024-07-09 15:38
证券代码:600505 证券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24-033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 信息披露—第三号—电力》、《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 行业信息披露—第九号—光伏》要求,现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数据(未经 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网内自有和控股水力发电站 7 座,权益装机容量 12.29 万千瓦, 生产的电量均在凉山州范围内销售。 | 项 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 | | | (%) | | 1、发电量(万千瓦时)注1 | 19,087.91 | 15,675.90 | 21.77% | | 其中,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电情况: | | | | | 发电分公司 | 12,974.99 | 9,391.14 | 38.16% | | ...
西昌电力:西昌电力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7-05 17:07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5月29日经股东大会通过[3] - 以364,567,500股为基数,每股派0.012元,共派4,374,810元[5] 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2024/7/11,除权(息)和发放日2024/7/12[2][7] 红利派发 - 无限售流通股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大股东公司直放[8][9] 税负情况 - 不同持股期限个人股东和基金税负不同,QFII和港投资者扣10%税[10][11][12]
西昌电力:西昌电力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4-07-05 15:49
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通过八届五十三次董事会审议,6月28日披露相关公告和修订版[9] - 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议案通过八届五十三次董事会审议,6月28日披露修订版原文[11] - 新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议案通过八届五十三次董事会审议,6月28日披露修订版原文[13]
西昌电力:西昌电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6-27 20:34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 2024-029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 | 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 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 | --- | --- | | | 员。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 | |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 | | | 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 |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 | | 本公司的股份: | 的除外: | | | …… | | …… | | |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 |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 | | 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 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 | 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 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 |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 |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 | |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 |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 | 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 | 司股票在 ...
西昌电力: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版)
2024-06-27 20:32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其 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 事 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 下列 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 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2 (三)具有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