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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连(6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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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连:上海易连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17:58
薪酬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2][4] - 下设工作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9]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等[6] 薪酬决策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会议规定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3][15]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8 17:5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6日13点30分召开[3] - 地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7号瑞明大厦12楼[3] - 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26日[3] 议案信息 - 本次大会审议3项议案[6] - 议案于12月9日披露[6] - 特别决议议案有2项[8]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12月20日[11] - 会议登记时间为12月22日[11] - 联系电话为021-68600836[12]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2-08 17:58
人员与业务规模 - 2022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56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125人[2]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收入总额33448.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222.3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939.46万元[2]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审计收费总额3440.00万元[3] 风险保障与合规 - 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4] - 近三年受行政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4] - 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4] 未来展望 - 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为140万元(含税)[7] - 2023年12月8日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8]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9]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08 17:58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 2023-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 第十届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8 月发布)》《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以及公司已完成 3,80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注册资本由 672,753,072 元变更为 668,953,072 元(详见公告临 2023-036),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 ...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拟修订)
2023-12-08 17: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10月7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13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8,953,072元[7] - 公司经发行的普通股为668,953,072股,665,243,072股上市流通[13]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0] - 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 公司收购股份情形及处理方式[15][1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否则可诉讼[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5]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8]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32][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3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56] - 兼任职务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56]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一以上[69] 交易与担保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 - 50%需关注[73]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等有相关标准[73][74] - 公司对外担保多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2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6]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比例[98] -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表决要求[101][102]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06] - 公司合并等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公告[112][113][114] - 控股股东、主要股东、中小股东定义[124]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17:58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2] 成员构成与产生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主任委员职责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持工作[4] 主要职责 - 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提建议[6] 会议相关 - 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2] 实施细则执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4]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拟修订)
2023-12-08 17:58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5]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为候选人[7]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为候选人[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连续任职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补选与解聘 - 独立董事辞职或不符合条件,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16] 信息披露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包含多方面内容并及时披露[16][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履职保障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公司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1]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及资源获取[22] - 公司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2]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2]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交易所报告[23]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3]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3] - 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4][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27]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7]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第十届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2-08 17:58
董事会会议 - 第十届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5位董事全到[1] 审计机构 - 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1][2] 制度修订 -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多项细则并提交审议[3][4][5][6][7][8][9] 股东大会 - 同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12月26日[10]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8 17:58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二十次临时董事 会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 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 进行了详细了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吕天文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独立董事签字: 朱建民 本次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参与了会 计师事务所的评标工作并出具核查意见,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聘请立信中联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能够保障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 ...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17:5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下列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7] - 督导内控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1] 审计委员会工作流程 - 公司内控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对内控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委员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他人[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等人员列席[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十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9]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补足人数[4]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2] -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9]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