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易连(6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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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连:上海易连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9 18:11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4人[3]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30,920,852股,占比19.5710%[3] - 董事5人出席3人,监事3人出席1人[7] 议案表决情况 - 续聘事务所等议案A股同意票130,345,252,比例99.5603%[8] - 部分议案同意票200,比例0.0347%;反对票575,600,比例99.9653%[13] 会议其他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召开[6] - 见证律所是上海中联,律师为沈川林、陈娇[12]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18:11
股东大会时间 -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12月26日延期至12月29日[8] 股东提议 - 单独持有公司19.48%股份的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提议两项议案提交审议[7] 参会情况 - 参加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4人,代表130,920,852股,占比19.5710%[11]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3%[14][15][16][18][19] - 多项议案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97%[14][15][16][18][19] - 中小投资者股东对三项议案同意200股,占比0.0347%[14][15][17] - 补选议案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反对股数占比99.9653%[18][19] 表决结果 -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1]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8:1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1993年10月7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13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8,953,072元[7] - 公司经发行的普通股为668,953,072股,其中665,243,072股上市流通[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0]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决议[24]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2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58] - 兼任经理等职务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59]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60]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64] - 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6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4] - 监事会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9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7]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1]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07] - 公司合并等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13][114]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7]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8:1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最近36个月内有不良记录不得为候选人[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符合特定条件[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5] 提名与补选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辞职或不符合条件,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11] 履职与监督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披露[15]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并审核事项[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沟通与支持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18] - 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18]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1]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及履职资源获取[22] - 公司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2]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2] 其他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相关人员配合,否则可向交易所报告[23]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3] - 公司给予津贴并披露标准[23]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取得其他利益[24][25]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股东大会通过生效[27] - 此为第三次修正案,前两次分别在2008年3月27日和2022年8月26日[28]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20 18:17
审计相关 - 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140万元含税[5][13] - 立信中联2022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56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25人[6] - 立信中联2022年度收入总额33448.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222.3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939.46万元[6] - 立信中联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440.00万元[6][8] - 立信中联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8] - 立信中联近三年受行政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20名从业人员受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8] - 项目合伙人俞德昌近三年受行政监管措施3次[10] 公司股本与章程 - 公司完成38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注册资本由672753072元变为668953072元[16]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变更[16] 董事选举与任职规定 - 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8][21][50]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19] -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9]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9] - 公司应自董事辞职事实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19] - 独立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情况,若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改选,逾期独立董事可不再履职,其他情况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20]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2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已满6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21][51]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2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2][46]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2][46] - 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特定禁止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2] - 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2] - 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2] 重大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职权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24]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独立董事需发表独立意见[25]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提供不及时,可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26]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26] - 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至少保存相关材料5年[27]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7] 董事会与监事会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职[29]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2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任期内辞职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履职[30]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31] 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31][32] - 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2]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监高的股东[32] 人员变动 - 顾秋红女士辞去公司董事等职务,董事会提名王玉琥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38] - 王玉琥自2023年10月27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38] - 吕天文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董事会提名赵光晨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40] -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赵光晨相关材料且无异议通过审核[40] 独立董事其他规定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6]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以上通报批评[48]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需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等条件之一[5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2] - 独立董事任职后不符条件或独立性要求的,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56]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6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7] - 下列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的决策及措施等[57][5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62]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公司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56] - 独立董事发现董事会决议执行违规应及时报告,公司未说明或披露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5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59] - 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核实投资者问题[60]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和资源获取[64]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65]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65]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6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会议或审议[6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6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66]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66]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6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69]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9]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暨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3-12-18 17:14
股东大会时间 - 原定于12月26日召开,现延期至12月29日[3] - 现场会议12月29日13点30分召开[9] -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0日[2]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为12月29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8] - 互联网投票平台为9:15 - 15:00[8] 议案相关 - 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12月16日提议两项补选议案[5] - 议案包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五项[10] - 特别决议议案有2项[11] 其他信息 - 会议登记时间为12月22日9:30 - 11:30、13:00 - 16:00[11] - 会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12]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3-12-18 17:14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 2023-060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部分董事辞职的情况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顾秋 红女士和独立董事吕天文先生分别提交的《辞职报告》。顾秋红女士因个人原因 提出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吕天文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 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 顾秋红女士和吕天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及独立董事人数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其二人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独立董事职责至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独立董事。 公司及董事会对顾秋红女士、吕天文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十届第二十一次临 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 意提名王玉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第十届第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2-18 17:14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 2023-059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临 2023-060)。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吕天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等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光晨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股东大会选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二十一次临时董 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以书面、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5 人,实到 5 ...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2023-12-18 17:12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赵光晨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人声明于2023年12月18日发布[6]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所需工作经验[1,8]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9]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9]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处罚、司法刑事处罚及交易所谴责批评[3,10]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且无明确结论[10] -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10] - 非过往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被解职独立董事[10]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3家[5,11]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5,11] 审查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12] - 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妨碍独立履职关系[12] - 确认符合上交所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要求[12]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3-12-15 17:07
股东持股与质押 - 浙发易连持有公司130,345,05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19.48%[1] - 浙发易连累计质押股份104,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79.79%,占总股本15.55%[1] - 2023年12月15日浙发易连补充质押6,500,000股,占其持股4.99%,占总股本0.97%[1] 质押期限与未来到期情况 - 本次质押起始日2023年12月12日,到期日2026年6月30日[1] - 浙发易连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股数7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53.70%,占总股本10.46%[4] - 浙发易连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对应融资金额28,339万元[4] 影响与还款 - 借款人还款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公司股东分红及投资收益[4] - 浙发易连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况[4] - 本次补充质押对公司无不利影响,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