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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鑫科技(601218)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4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负责,并由董事会秘书组 织实施。 第三条 公司应当结合公司及行业和经营特点,严格贯彻执行并健全完善 本制度,加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管理,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 部审核程序以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等: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 ...
吉鑫科技(601218)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4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健全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委员共同推举 1 名委员 代履行职务。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 ...
吉鑫科技(601218)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4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确公司内部 (含控股子公司)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1、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4、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5、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6、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7、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以上人员和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 ...
吉鑫科技(601218)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4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明确经理权限,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经理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三条 经理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 职责,保证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实践和弘扬公 司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 经理的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被相关监管部门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解除、或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限制任职的情形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
吉鑫科技(601218)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4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 ...
吉鑫科技(601218)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49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吉鑫风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
吉鑫科技(601218)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18:4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2 条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江阴市吉鑫机械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登记 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756412355F。 第 3 条 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800,000 股,于 2011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 4 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SINOJIT Wind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第 5 条 公司住所: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 8 号。邮政编码: ...
吉鑫科技(601218)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49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委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 董事委员代履行职务。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
吉鑫科技(601218)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4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 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者内部审 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 ...
吉鑫科技(601218)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4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