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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泉旅游(60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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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金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1)
2024-04-19 18:5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675万股,每股发行价31.04元,募集资金总额5.1992亿元,净额4.1211亿元,2023年2月13日到账[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3218亿元,本年度使用2.3218亿元,用于现金管理1.65亿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049.25万元[2] - 发行费用合计1.0781亿元,自筹资金已支付707.17万元,2023年3月14日完成置换[10] 资金使用与管理 - 2023年2月28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3.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金额总计78800万元,且均已归还[13] -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9000万元[5] - 本期直接投入金额为1.4218亿元[5] - 利息收入为581.47万元,手续费支出为1.21万元,汇兑损益为34.29万元[5] 项目投入进度 - 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投资9308.02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443.97万元,投入进度15.51%[2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900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9000.00万元,投入进度100.00%[24] - 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项目承诺投资12774.21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2774.21万元,投入进度100.00%[24] 项目变更情况 - 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2月[25] - 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由扬州市邗江区变更为越南广南省,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PEAK公司[27] - 公司原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变更为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项目[28] - 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由9774.21万元调整为0元,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由7136.43万元调整为4136.43万元,调整金额合计12774.21万元用于收购股权项目[28] 收购情况 - 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项目对公司是同业并购,阿珂姆与公司业务模式高度相似[28] - 阿珂姆与公司同为出口型企业,出口占比较高,且地理位置较近[28]
扬州金泉: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9 18:56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83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838 号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 州金泉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
扬州金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8:56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1609.26万元,预计2532万元[4]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885万元,较2023年实际增加1275.74万元[7] 关联交易详情 - 向江苏飞耐时购产品,2023年实际24.24万元,2024年预计25万元[4][7] - 向江苏飞耐时销产品,2023年实际884.32万元,2024年预计1300万元[4][7] - 接受扬州市嘉和劳务,2023年实际368.17万元,2024年预计350万元[4][7] - 向扬州市嘉和购原材料,2023年实际55.90万元,2024年预计70万元[4][7] - 向江苏飞耐时租出资产,2023年实际40.29万元,2024年预计60万元[4][7] 关联方信息 - 江苏飞耐时注册资本400万美元,公司持股50%[8] - 扬州市嘉和注册资本2050万元,高红霞持股52%[8] 交易原则与目的 - 关联交易参考市场公允价协商定价,遵循公平原则[22] - 关联交易目的是满足生产经营,发挥协作互补优势[23]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关联交易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25] -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输送利益及损害股东利益情况[25]
扬州金泉: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9 18:56
业绩总结 - 2024年4月19日大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 数据相关 - 合营企业江苏飞耐时应收账款2023年期初余额5,762,210.25元[18] - 另一合营企业应收账款2023年期初849.56元,期末74,732元[11] - 2023年期初与关联方往来资金余额5,763,059.81元,年末732.74元[18]
扬州金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2024-04-19 18:56
持续督导情况 - 国金证券对扬州金泉持续督导期为2023年2月16日至12月31日[2] - 2024年3月4日至5日国金证券对公司现场检查[2] 合规情况 -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公司无违法违规等需报告事项[2][4][5][7][8] - 公司及其董监高遵守法规履行承诺[4] - 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4]
扬州金泉(60330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9 18:56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45,601,137.52元,较上年下降25.03%[18] - 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817,622.41元,较上年下降4.85%[18] - 公司2023年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8,827,647.42元,较上年增长9.35%[18]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1,333,110,780.01元,较上年增长85.42%[18]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3.55元,较上年下降25.42%[18] - 公司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为3.55元,较上年下降25.42%[18]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17%,较上年减少21.21个百分点[18] 业务拓展与发展 - 公司积极拓展营销渠道,注重新品研发,与老客户在新品研发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同时成功开发新的客户资源[22] - 公司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实现转型升级,新建智能化生产车间,添置自动化生产线设备,优化生产管控流程[22] - 公司成功完成股权收购,丰富产品品类,收购助力公司掌握充气帐篷的人才、技术、市场等资源,扩充产能[22] - 公司主要经营户外用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帐篷、睡袋、户外服装和背包等[25] - 公司采用OEM/ODM模式为全球知名户外品牌提供高品质户外用品,销售采用直销模式,主要销售区域为境外市场[26] - 公司具有优质客户资源优势,与国际知名户外品牌长期合作,拥有稳定的合作关系[27] - 公司拥有成熟的产品结构搭建技术,能根据品牌方需求构建出符合要求的产品[28] 股东利益与分配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9.41%[4] - 公司计划在2024年上半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现金分红,预计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 风险提示 - 公司对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市场竞争等风险进行了阐述,详见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7]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治理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按规定程序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81]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林明稳持股2762.2万股,李宏庆持股2237.8万股,赵仁萍持股5万股[8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为227.13万元[9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包括离任和选举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94]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现金管理和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94]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专注于户外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采用ODM/OEM形式为全球知名品牌进行产品加工生产,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成熟的生产体系[75] - 公司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继续围绕“老客户新项目,新客户新项目”开拓业务,深耕原有品类的制造,延展新品类的研发和生产,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有序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开展,持续推动全球化布局[77] 资产状况 - 公司资产中货币资金达到820,162,451.48元,占总资产比例为47.13%[40]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10,000,000.00元,占总资产比例为6.32%[41] - 公司应收账款为107,903,865.64元,占总资产比例为6.20%[42] - 公司预付款项为6,162,253.23元,占总资产比例为0.35%[43]
扬州金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9 18:56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12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所")为扬州金泉旅游 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扬州金泉"或( 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 观、公正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认真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工作职责,从专业的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大华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 ...
扬州金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9 18:56
审计会议与换届 -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2] - 2023年6月5日董事会完成换届,第二届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变[1] - 2023年12月12日拟调整第二届审计委员会成员[1] 审计工作 - 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实施2023年度审计[5]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履职尽责[5] 报告审议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审议多期报告[7] - 认为定期报告无欺诈等情况[7] 内控评估 - 审阅内部审计计划,未发现内控重大缺陷[6] - 评估公司内控体系基本健全且有效执行[8] 未来展望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10]
扬州金泉:关于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19 18:56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18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审议 关于追认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前,独立董 事在审阅文件时就相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询问。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建立 在关联各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程序合法有效,交易行为真实合理。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以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数据及 2024 年经 营计划为基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本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2024 年 4 月 19 日,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因关联董事回避后, 无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
扬州金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24-03-08 16:0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扬州金泉旅 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于2024年3月4日对扬州 金泉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检查人员、日程安排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扬州金泉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公司治理相关的制度 1 和文件,审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决议和其他会议资料。同时,现场检查人员还查阅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 控制制度,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 本次现场检查时间为2024年3月4日-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