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60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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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3-11-30 17:33
业绩造假数据 - 2019年虚增营收35,133.19万元、成本28,754.52万元、利润总额6,378.67万元,占比分别为13.21%、32.82%[4] - 2020年虚增营收28,132.96万元、成本22,787.67万元、利润总额5,345.29万元,占比分别为14.41%、37.31%[4] 责任认定 - 李月杰、朱春城是违法直接负责主管人员,高磊等6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7] 各方态度 - 公司等称难知悉业务虚假,已积极司法救济[8] - 上交所认为公司应知悉,异议理由不成立[10] 纪律处分 - 上交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分,部分人员被公开谴责[13][14] 整改要求 - 公司及董监高需整改排查,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14]
瑞斯康达: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3 17:52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3-045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8,170,09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34.0374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任建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 | --- | --- | --- | - ...
瑞斯康达: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3 17:52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58 号新洲商务大厦 502-504 室 电话:(010)8813 1230/31/32/33/34/35/37/38 传真:(010)8813 1239 网址:https://phlawyer.com.cn/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徐晓秋律师、刘铮律师列席了公 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
瑞斯康达(603803)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8 00:00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65,651,715.90元,同比下降25.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464,527.70元,同比下降336.50%[4] - 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受国际经济环境动荡和市场需求减少影响,同比下降336.50%[7] - 公司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41.52%[7]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13.69亿元,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15]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122.86亿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15] - 公司营业收入在2023年前三季度为1,105,991,650.4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至1,403,220,288.75元[22] - 公司净利润在2023年前三季度为-15,822,108.7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至16,896,336.81元[23]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7,912,408.14元[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49.56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下降[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4,818,482.45元,较去年同期下降至-76,015,141.42元[24] - 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62,403,963.46和254,607,095.21[25] - 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8,667,859.98和-189,453,569.16[25] - 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00,959,202.34和650,414,857.55[25] 其他财务数据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在本报告期为-0.08元,同比下降300.00%[5] - 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减少2.73个百分点[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4,451.09元[6]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中差旅费和展会费用金额同比增长[7] - 公司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7,372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中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存货为81.86亿元,较上一季度有所下降[13]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资产总计为3,767,212,616.78元,较上一季度下降至4,194,369,959.84元[21]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利润为亏损7.27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16]
瑞斯康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3-10-27 18:19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3-042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相关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
瑞斯康达: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10-27 18:19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3803 2023 年 10 月 | 1 | K | 1 | œ | | --- | --- | --- | --- | | | . | | | | 会 | 议 | 须 知 | | - | 2 - | | --- | --- | --- | --- | --- | --- | | 会 | 议 | 议 程 | | - | 3 - | | 议案 |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5 - | | 议案 | |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6 - | | 议案 | |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7 - | | 议案 | |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8 - | | 议案 | |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 | 9 - |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
瑞斯康达: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19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月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0 | | 第一节 | 监事 30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1 | | 第八章 | 党建 32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2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2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瑞斯康达: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19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 - 每年度内借款发生额(含贷款转期等)在上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50%以上(含50%)的借款及相关资产抵押、质押事项需审议[4] - 交易涉及多项指标占公司对应数据5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的事项需审议[4]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需审议[5]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事项需审议[5]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需审议[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30]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股东大会表决规则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17] - 股东大会对列入议程事项记名投票表决,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一股份一票表决权[26]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3] 其他规则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3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大会决议[35]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38]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选举可采用累积投票制[44] -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由下次股东大会选举直至选足[45]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负责[49] - 股东大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40]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向下次股东大会报告[42] - 监事会实施事项由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必要时可先向董事会通报[42] - 董事长对除监事会实施外的决议执行进行督促检查[40]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42] - 规则需修改的情形包括法律或章程修改抵触、股东大会决定修改[42]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4]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 - 规则修改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拟订草案,批准后生效[45]
瑞斯康达: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17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瑞斯康 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章 监事 第二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行使表决权。 第九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十条 监事应承担下列义务: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职工 ...
瑞斯康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8:17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现场召开[3]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3]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4]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