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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胜新材(60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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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胜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9 21:23
担保安排 - 鼎胜新材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全资子公司鼎福铝业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1] - 担保期限设定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1] - 本次担保未安排反担保 [1]
鼎胜新材(603876.SH)上半年净利润1.88亿元,同比增长2.33%
格隆汇APP· 2025-08-29 18:09
财务表现 - 2025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33.14亿元 同比增长15.94% [1]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88亿元 同比增长2.33%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 [1] 股东回报 - 拟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1]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 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29 17:3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严格履行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谋 取非法利益、占用公司资金和其他资源。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妨碍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 不得组织、指使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第二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接受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7:3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 用,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1 名、独立 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 1/2。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其具体职责另行规 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7: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 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29 17:3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提名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提名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门根据 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 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 如该买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9 17:3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行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主要适用于董事的选举,即:在选举两个以 上的董事席位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待定董事总人数的 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 数位候选董事,董事一般由获得投票数较多者当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向公司 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征集人应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代表股东投票选举 董事,详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 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 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 第三条 投资决策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决策 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目标和规划,合理安排资金投放结构,科学确定 投资项目,拟订投资方案,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公司选择投资项目 应当突出主业,谨慎从事股票投资或衍生金融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境外投资还应考虑政治、经济、法律、市场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采用并购方式进行投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