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60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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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5-07-02 18:17
股权变动数据 - 收购人王小丽本次合计取得公司股份281,354,768.17股,占总股本30.22%[9] - 鼎胜集团持有上市公司249,667,740股,占股份比例26.82%[9] - 收购前王小丽合计持股67356171.83股,占总股本7.24%[23] - 周贤海生前合计持股281354768.17股,占总股本30.22%[25] - 收购后王小丽合计持股348710940股,占总股本37.46%[26] - 收购完成后,王小丽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50290440股,占总股本37.63%[28] - 鼎胜集团累计质押124530000股,占所持股份49.88%,占公司总股本13.38%[29] 收购相关情况 - 收购因继承导致,可免于发出要约[4] - 收购因遗产继承,无需审批[31] - 权益变动需办理周贤海直接持股过户登记及鼎胜集团股权工商变更登记[31] 人员情况 - 王小丽配偶为原实际控制人周贤海,周怡雯是王小丽之女,王诚是周怡雯配偶,王天中是王小丽之兄,他们均为王小丽一致行动人[18] - 2024年10月19日周贤海逝世,收购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周贤海、王小丽变为王小丽[20] 未来展望 - 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暂无增持或减持计划[21]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5-07-02 18:17
收购情况 - 收购人王小丽通过财产分割和继承获上市公司股份,实控人变更为王小丽[19] - 本次收购因原实控人周贤海逝世引发股份权益变动[4] - 收购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继承,无需审批[29] 股份数据 - 收购前王小丽合计持股67,356,171.83股,占比7.24%[22] - 收购后王小丽合计持股348,710,940股,占比37.46%[19] - 王小丽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50,290,440股,占比37.63%[27] - 鼎胜集团持股249,667,740股,占比26.82%,质押124,530,000股[28] 未来展望 -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暂无增持或减持计划[20] - 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公司重大调整计划[36] 其他 -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5年内无相关处罚和重大纠纷[13] - 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且已披露[60]
鼎胜新材(603876)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王小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02 18:16
股权变动 - 周贤海生前合计持股281,54,768.17股,占比30.22%[5] - 收购前王小丽合计持股67,356,171.83股,占比7.24%[11] - 收购后王小丽合计持股348,710,940股,占比37.46%[12] - 收购后王小丽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50,290,440股,占比37.63%[12] 公司控制人 - 收购前实际控制人为周贤海及王小丽,收购后变更为王小丽[13] 收购情况 - 收购因继承致权益超30%,属免要约情形[14] - 收购为夫妻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无需批准[15] 信息披露 - 已发布提示性公告等履行现阶段披露义务,尚需后续披露[16] 法律相关 - 收购过程无证券违法行为,无实质性法律障碍[17][18] - 王小丽有收购合法主体资格[18]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02 18:15
实际控制人变更 - 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周贤海、王小丽变更为王小丽[2] 股权变动数据 - 继承后王小丽持有鼎胜集团100%股权[6] - 继承后王小丽直接持股占总股本10.64%,间接占26.82%,合计37.46%[6] - 周贤海转让8716.32万股给王小丽,比例9.36%[7] 后续事项 - 需办理周贤海持股过户和鼎胜集团股权工商变更登记[14] - 公司将履行信披义务并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16]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6-30 17:45
担保情况 - 为联晟新材提供9990万元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 - 为五星铝业提供55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6]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324283.71万元,占净资产48.62%[4] - 为联晟新材担保期限三年,含本金利息等费用[10] - 为五星铝业担保含主债权本金等费用,期限三年[11] 公司业绩 - 联晟新材2025年3月31日净利润2941.48万元[8] - 联晟新材2024年12月31日净利润10329.13万元[8] - 五星铝业2025年3月31日净利润2533.77万元[9] - 五星铝业2024年12月31日净利润9912.41万元[9]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06-13 17:02
减持前持股情况 - 普润平方持股55,459,644股,占总股本6.21%[3] - 普润平方壹号持股35,168,015股,占总股本3.94%[3] 减持计划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8,933,779股,占总股本不超1%[3]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17,867,559股,占总股本不超2%[3] 实际减持情况 - 集中竞价减持204,000股,占总股本0.02%[4] - 大宗交易减持17,867,500股,占总股本2.00%[4] - 普润平方壹号减持18,071,500股,减持比例2.02%,当前持股比例1.84%[8] - 普润平方壹号减持价格区间6.96 - 8.19元/股,减持总金额133,593,845元[8] 其他情况 - 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为一致行动人[7] - 实际减持与计划、承诺一致[9] -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达最低减持数量,未提前终止[9]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6-13 07:05
公司公告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 - 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93,095.7413万元[1] - 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王诚,注册地为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1]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包括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1] - 一般项目涵盖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与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与销售、金属材料制造与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等[1] - 其他业务包括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研发与销售、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等[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10075321015XF[1] - 经营范围还包括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与销售、五金产品制造、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等[1] - 公司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6月13日[2]
鼎胜新材: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16:18
公司工商变更 -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1] -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并取得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 -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1] - 注册资本:93,095.7413万元 [1] - 成立日期:2003年8月12日 [1] - 法定代表人:王诚 [1] - 住所: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 [1] 公司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 [1]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与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与销售、金属材料制造与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等 [1] - 其他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等 [1]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6-12 15:45
公司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3年08月12日[1] - 法定代表人为王诚[1] - 类型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1] - 住所为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10075321015XF[1] 注册资本 - 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变更注册资本议案[1] - 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执照[1] - 注册资本为93,095.7413万元整[1] 公告日期 - 公告发布于2025年6月13日[3]
鼎胜新材: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9 20:5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伟刚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 [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1] - 关联监事张伟刚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全票(2票)通过回购价格调整议案 [2] - 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认为程序合法合规且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 [2] - 关联监事张伟刚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全票(2票)通过回购注销议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