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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0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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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001331)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5-04-25 16:2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0190 号 目 录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1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 1-2 | | 2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 3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5]230Z0190 号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 ...
胜通能源(001331)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5 16:2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胜通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6.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3,4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 80,000,000 ...
胜通能源(001331)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25-04-25 16:27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 | | 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 |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 是 | | 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保荐机构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 | | | 动情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 是 | | 文件一致 |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 次,已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材料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 次,已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材料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 次,已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材料 | | ...
胜通能源(001331)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25 16:2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 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 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 类别 | 内容 | | --- | --- | | 保荐机构名称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 | | | "保荐机构")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 | 法定代表人 | 沈和付 | | 保荐代表人 | 章郑伟、王凯 | | 联系电话 | 0551-62207998 |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二)督导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
胜通能源(001331)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18 00:05
财务预测与业绩 - 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170万元至1,98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70%至50%[3] - 预计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080万元至1,89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76%至59%[3] - 基本每股收益预计亏损0.0580元/股至0.0982元/股[3] 天然气市场与价格 - 全球天然气市场供需面宽松,国际天然气价格回落,影响国内进口现货价格下跌[5] - 国内LNG价格下滑,公司主营业务盈利空间压缩[5]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 公司通过窗口期协议采购现货资源,利用新加坡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租赁LNG储气库实现液价错峰调配[6] - 公司未来将继续对接上游国内和海外资源,通过采购渠道多元化降低采购成本[6] - 公司计划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管控,提升盈利性和风险防范能力[6]
胜通能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4-12-30 15:56
培训相关 - 国元证券为胜通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2] - 2024年12月24日对胜通能源部分人员进行培训[2] - 培训内容含同业竞争承诺、关联交易等五项[2] - 培训方式为现场与网络会议软件结合[3] - 培训对象包括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3] - 培训利于胜通能源提高风险意识和治理水平[4]
胜通能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12-30 15:56
合规情况 - 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有效执行[2] - 已建立防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制度且无占用情形[3] - 公司及股东完全履行相关承诺[4] 资金管理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有效执行[3] 业绩表现 - 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明显异常[4] 信息披露 - 已披露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内容完整无重大变化[3] - 完全执行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4] 检查结果 - 2024年12月24 - 26日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2][4]
胜通能源: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31 18:29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0月31日召开,10月14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7] - 10月15日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7] - 现场会议10月31日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至15:00 [8]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7名,代表151,200,000股,占比75.0000% [10]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40名,代表153,140股,占比0.0760% [10] 选举结果 - 张伟等7人当选董事,刘军等2人当选监事,议案均获通过[13][14][15][18][19][20][21][22][23] 决议效力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23][24]
胜通能源: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10-31 18:29
监事会选举 - 公司2024年10月31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张健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 - 张健与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1] 人员信息 - 张健1986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3] - 张健间接持有公司5.02万股,持股比例为0.0249%[3]
胜通能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10-31 18:29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1] - 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罗进辉等任期至2027年2月27日,其余董事任期三年[1][2] - 第三届监事会由刘军等3人组成[4] - 聘任张伟为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5] - 聘任杨鑫为证券事务代表[5] 股权结构 - 张伟直接持有公司653.52万股,持股比例为3.2417%[9] - 魏吉胜直接持有公司7452.48万股,持股比例为36.9667%,间接持股2414.02万股,比例为11.9743%[11] - 姜忠全间接持有公司103.40万股,持股比例为0.5129%[13] - 王兆涛间接持有公司82.49万股,持股比例为0.4092%[14] - 姜晓间接持有公司13.40万股,持股比例为0.0665%[16] - 刘军间接持有公司13.40万股,持股比例为0.0665%[21] - 刘大庆间接持有公司54.38万股,持股比例为0.2697%[22] - 张健间接持有公司5.02万股,持股比例为0.0249%[24] - 宋海贞间接持有公司40.99万股,持股比例为0.2033%[25] - 杨鑫间接持有公司5.02万股,持股比例为0.0249%[26] 人员任职 - 王兆涛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副总经理[14] - 姜晓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5] - 罗进辉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16] - 闫建涛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18] - 张德贤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19] - 杨冰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 其他信息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通讯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5000号[7] - 张健、宋海贞、杨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23][24][25][26] - 张健、宋海贞、杨鑫未受过相关处罚和纪律处分,无违法违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任职资格要求[23][24][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