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002052)
搜索文档
*ST同洲(002052)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2025-04-07 18:45
业绩披露 - 2025年3月22日首次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公告[1] - 2024年4月20日披露《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2] - 2025年1月25日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2] 审计情况 - 政旦志远为2023年度财报出具带特定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 正推进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无重大分歧[2] 时间安排 - 2024年年度报告预约2025年4月22日披露[2]
*ST同洲: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9:35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涉及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设立专门委员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等事项[1][2][3]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于4月2日在深圳市宝安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1] - 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1] 审议通过议案 选举董事长 - 提议选举董事张纯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通过之日生效,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工商登记手续[1]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选举副董事长 - 提议选举董事由鑫堂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通过之日生效[2]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设立专门委员会 - 第七届董事会拟设立审计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人员组成包括胡涛(主任委员)、赵诚、张纯银[2]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 提议聘任由鑫堂为总经理、何小毛为副总经理、刘道榆为董事会秘书、孙贺为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通过之日生效[2] -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 提议聘任谢志胜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通过之日生效[3]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聘任审计部负责人 - 提议聘任陈芬兰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通过之日生效[3]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相关人员情况 张纯银 - 1984年生,长沙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本科,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5] - 有丰富工作经历,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无关联关系及违规情况[6] 由鑫堂 - 山东大学信息工程专业本科,2003年获深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有相关公司任职经历[6] - 截至目前持有公司30,500,243股,占总股本4.09%,是一致行动人,无关联关系及违规情况[7] 何小毛 - 1981年生,深圳大学本科,在公司有多年任职经历[7] - 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无关联关系及违规情况[8] 刘道榆 - 1981年生,中南大学财务管理硕士,有多家公司任职经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8] - 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无关联关系及违规情况[9] 孙贺 - 1980年生,东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有华为等公司任职经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9] - 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无关联关系,2024年8月受深交所通报批评处分,无其他违规情况[10] 谢志胜 - 1988年生,中山大学本科,有相关公司任职经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10] - 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无关联关系及违规情况[11] 陈芬兰 - 1974年生,中南民族大学审计专业毕业,中级会计师、CIA,有多家公司审计相关任职经历,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11] - 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无关联关系及违规情况[12] 投资者联系方式 刘道榆 -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9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9楼902 - 904 - 电话:18025499135 - 邮箱:liudaoyu@coship.com[9] 谢志胜 -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9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9楼902 - 904 - 电话:18028758205 - 邮箱:xiezhisheng@coship.com[11]
*ST同洲(002052)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3 18:45
董事会选举 - 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 - 选举张纯银为董事长,由鑫堂为副董事长[1][2] 人员聘任 - 聘任由鑫堂为总经理等多人[3] - 聘任谢志胜为证券事务代表,陈芬兰为审计部负责人[3][4] 人员持股 - 由鑫堂持有公司30500243股,占总股本4.09%[6] - 张纯银等多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5][8][9][11] 人员情况 - 孙贺2024年8月受深交所通报批评处分[11] - 谢志胜、陈芬兰未持股且与大股东无关联[12][14]
*ST同洲(002052) - 关于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01 20:50
股份转让 - 吴一萍等三人拟向由鑫堂转让52,219,810股,占7%,价款311,752,265.7元,单价5.97元/股[2][4][5][6] - 转让后由鑫堂持股82,720,053股,占11.09%[4] - 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25%和75%[6] 转让影响 - 吴一萍、吴莉萍、熊波转让后持股比例大幅下降[4] 不确定性 - 本次股份转让需深交所审核,能否完成不确定[2][10]
*ST同洲(002052) -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3-31 21:46
业绩相关 - 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已付清并结案赔偿款累计17,305,443.59元[2][4] - 已支付未结案赔偿款累计9,532,783.60元[4] 案件情况 - 案件处于执行阶段,公司为被告/被执行人[2] 后续安排 - 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披露信息[6]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6]
*ST同洲(002052) - 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3-31 21:4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3月13日决定3月31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4] - 3月14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公告[5]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1人代表200股,占比0.000027%[8] - 网络投票149人代表238,312,955股,占比31.9472%[8] - 中小投资者145人代表15,127,017股,占比2.0279%[8] 选举结果 - 鑫堂、林锋、张纯银当选非独立董事[12][15][17] - 胡涛、赵诚当选独立董事[20][22]
*ST同洲(00205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3-31 21:45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150人,持股238,313,155股,占比31.9472%[3] - 现场参会1人,持股200股,占比0.000027%[3] - 网络投票149人,持股238,312,955股,占比31.9472%[3] - 中小投资者145人,持股15,127,017股,占比2.0279%[4] 选举情况 - 由鑫堂等5人当选董事,得票率82.6577%-84.2604%[6][7] - 中小投资者选由鑫堂,得票占比52.4055%[8]
*ST同洲(002052) -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3-30 15:53
业绩总结 - 2023年经审计后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1][4] - 预计2024年净利润为正,扣除后营收5.00 - 5.60亿元[6] - 预计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5000 - 7500万元[6] 风险提示 - 2024年4月2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4] - 2024年若触发财务类指标,股票将终止上市[4][6] - 2024年审计意见类型不确定[6] - 2021年处罚及诉讼影响2024年末净资产[7] - 特斯联尾款执行情况影响2024年末净资产[8] 信息披露 - 2025年多次披露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9][10] - 首次风险提示后至年报披露前每十日披露一次[2][11]
*ST同洲: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21:03
文章核心观点 持股5%以上股东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减持*ST同洲股份 [1] 分组1:股东基本情况 -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产品”账户持有*ST同洲股份68,3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16% [1] 分组2: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 减持时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 [1] -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459,596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 [1] -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919,192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上市公司有实施权益分派、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1] 分组3:其他情况 - 本次减持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且无其他安排 [2] 分组4:备查文件 -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
*ST同洲(002052)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5-03-26 20:05
股东情况 - 瑞众人寿持有公司股份68,308,000股,占总股本比例9.16%[1][2] 减持计划 - 拟2025年4月18日至7月17日减持不超22,378,788股,占比不超3%[1][3]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7,459,596股,占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14,919,192股,占2%[4] 减持相关 - 原因是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大宗交易买入[3] - 价格依市场及交易方式定,实际数量、价格、时间不确定[4][5]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