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飞集成(00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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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2023-12-28 18:06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影响股价[6]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变动,影响股价[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大,影响股价[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内幕信息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实控人及其董监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8]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股东、实控人等涉及重大事项填《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相关主体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2] - 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进程备忘录至深交所[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 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情况[21] - 发现内幕交易等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至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交所[21] - 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报告书期间有重大调整等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更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信息保密与管理 - 外部信息使用人保密协议等材料由经营发展部保管3年[25] - 向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书面提醒保密并纳入知情人范围[23]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信息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24] - 商务谈判等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2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原制度作废[27] 证券信息 - 证券简称为成飞集成,证券代码为002190[33] 内幕交易处罚 - 内幕交易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公司证券,违法所得1 - 10倍罚款;无违法所得或不足50万,处50 - 500万罚款[40] - 单位从事内幕交易,对主管人员和责任人警告,处20 - 200万罚款[40]
成飞集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28 18:0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8] - 定期报告在审议批准的董事会召开后两个工作日内组织披露[19]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9][10] 特殊情况披露 - 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1]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公司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事件[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属重大事件[15]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6] - 公司应在董事会等就重大事件作出决议等时点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6] - 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涉及公司收购等致股本总额等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7]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18]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4] - 经营发展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24] - 董事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由经营发展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由经营发展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股权变动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28] - 公司董事等应对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30]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对外发布信息需经经营发展部编制、保密部门审核等多道流程[22] 信息披露监督 -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监督,定期检查[27] 保密工作 - 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信息披露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4]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等[34] 资料保管 - 经营发展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0] 违规处理 - 有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组织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45]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46] - 信息披露不准确造成严重影响,公司对审核责任人给予处分[47] 年报差错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适用于公司董事等人员[4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六项原则[46] - 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由经营发展部会同财务部处理[47] -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应如实披露相关情况[47] 责任追究情形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47] - 三种情形下公司应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罚[48] - 责任人有特定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罚[49] - 责任人有特定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49] 责任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行政和经济责任追究[49] - 董事会可视情节采取一种或数种形式追究责任[50] - 一次性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情节确定[50] 申诉复议 - 被追究责任者可在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诉并复议[50] 其他规定 - 本制度中“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2]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其他规定执行[5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原制度作废[54]
成飞集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3-12-28 18:06
股东大会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为2024年1月18日下午15:00[2] - 网络投票日期为2024年1月18日[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11日[3]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特定时段[6] 会议相关信息 - 审议事项含总议案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议案[5] - 投票代码为"362190",简称为"成飞投票"[12] -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3] - 现场会议地点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4]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8]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多时段[13]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15:00结束[14]
成飞集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28 18:0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原《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作废[33]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3] 工作规范 - 开展活动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与特定对象交流后需核查文件进行事后复核[14] 工作对象及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6]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7] 沟通方式 - 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7]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等[8] 说明会规定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12] 平台管理 - 在官网开设专栏并利用互动平台开展活动[12]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13] 现场管理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需提前预约审批[17] - 调研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管[18] 职责分工 - 董事长是事务第一责任人,有审核批准等职责[24] - 董事会秘书是业务主管和负责人,负责实施[22] - 经营发展部负责制定留存档案[30] 档案管理 - 活动结束2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提交披露[30] - 人员借阅档案需审批登记,借阅不超一周[30] - 档案保存期限三年,到期可根据情况销毁[31] 危机处理 - 按方针和原则建立危机处理及声誉维护程序[27] 培训与统计 - 董事会秘书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3] - 经营发展部统计分析投资者情况[23]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的部门、子公司及员工,公司可提处罚建议并审批[28]
成飞集成: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8:04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 9 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晓卿先生主持,公司 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23-040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成飞集成:投资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28 18:04
投资企业管理 - 投资企业重大事项含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5] - 按月上报经营成果、财务资料并提交工作报告[4] - 各年度经营、投资和资金计划报公司审核批准[4] - 重大经营决策提前上报征询意见并履行审批程序[4] 信息报告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报告[5]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6] - 定期报告书面形式,临时报告可先口头再书面[10][11] - 作出重大经营决策前提供决策事项内容及材料[11] - 董事等对重大事项最早时点报告公司[11] - 报告重大事项进展,超期未完成及时并后续定期报告[12][13] 信息披露 - 对外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投资企业不得自行披露[15] - 按要求提交公开信息披露文书文件[15] - 重要信息公开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15] - 活动中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事项和数据[15] - 向政府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先通知董事会秘书协调披露[15] 其他 - 对投资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16] - 控制信息知情范围,未按规定上报追究责任人责任[16]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8][20]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成飞集成: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23-12-28 18:04
关联交易金额 - 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4,686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总额为10,858万元[2] - 2024年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预计金额为14,450万元,2023年已发生金额为10,469万元[3] - 2024年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为166万元,2023年已发生金额为310万元[3] - 2024年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为70万元,2023年已发生金额为79万元[6] 关联交易比例与差异 - 2023年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5.72%,与预计金额差异为 - 48.17%[7] - 2023年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0.21%,与预计金额差异为0.00%[7] - 2023年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0.05%,与预计金额差异为 - 60.50%[7] 关联交易未达预计原因 - 2023年公司向部分关联方销售金额低于预计,因销售订单量未达预期[7][8] - 与江西洪都未发生销售交易,因未承接订单[8] - 与陕西航空采购额不足预计,因产品销售订单下降[8] 关联方财务情况 - 航空工业集团2023年1 - 9月净利润为2,150,195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28,717,089万元,净资产为43,639,019万元[9] - 成飞发展2023年1 - 9月净利润为940.71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9,625.68万元,净资产为5,651.56万元[13][14] - 陕硬公司2023年1 - 9月净利润为263.56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1,545.52万元,净资产为4,788.36万元[17][18] 关联交易其他要点 - 公司与航空工业集团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军品定价机制和/或市场原则确定[21] - 2024年度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22]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提升收入总量和盈利水平[23] -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23] - 公司关联交易未对独立运营等形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23] -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12月22日同意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26]
成飞集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2-28 18:04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部门、公司下属企业(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 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 经理层或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公司下 属企业。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 ...
成飞集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5 19:07
股东大会情况 -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5日14:30召开[2]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3,678,643股,占比51.2026%[3] 投票情况 - 为子公司担保议案同意183,623,943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02%[5] - 中小投资者对担保议案同意374,200股,占出席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7.2464%[5] 决议效力 - 见证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6]
成飞集成:中伦关于成飞集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5 19:07
法律意见书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南塔 25 层-26 层 邮编:610041 25-26/F, South Tower of Tianfu International Finance Center, 966 North Tianfu Avenue, High-tech Zone, Chengdu, Sichuan 610041, P. R. China 电话/Tel : +86 28 6208 8001 传真/Fax : +86 28 6208 8111 www.zhonglun.com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 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中伦(成 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或 "本所")指派律师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