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002217)
搜索文档
合力泰(002217) - 2017 Q4 - 年度财报(更新)
2018-05-25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7年营业收入151.11亿元,同比增长27.5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亿元,同比增长34.98%[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21.14%[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21%,较上年下降2.43个百分点[19] - 总资产212.44亿元,同比增长25.00%[19]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47.58亿元,为全年最高单季收入[23] - 公司营业收入151.11亿元,同比增长27.57%[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亿元,同比增长34.98%[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08亿元,同比增长121.14%[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329.16亿元,同比增长208.70%,主要因收购股权投资所致[85][86] - 销售费用1.45亿元,同比增长38.94%[80] - 管理费用9.52亿元,同比增长36.17%[80] - 研发投入金额4.58亿元,同比增长31.98%,占营业收入比例3.03%[82] - 研发人员数量4,386人,同比增长44.04%[82] - 报告期投资额514,866,666.00元,较上年同期98,325,150.00元增长423.64%[94] - 政府补助2.18亿元,较上年1.26亿元大幅增加[25]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2.60亿元,主要来自政府补助[26] -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9,483,402.56元[124][126] - 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3,794,569.82元[123] - 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105,840.72元[122] 成本和费用 - 触控显示类产品收入839.25亿元,占营业成本67.03%,同比增长21.01%[74] - 其他显示类产品收入85.35亿元,同比增长150.91%[74] - 摄像类产品收入91.10亿元,同比增长150.04%[74] - 化工产品销售量442,119.4吨,同比增长0.67%[7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触控显示行业收入142.17亿元,占总收入94.08%,同比增长28.54%[68] - 其他显示类产品收入11.66亿元,同比增长151.27%[68] - 摄像类产品收入10.20亿元,同比增长148.92%[68] - FPC产品收入10.40亿元,占总收入6.89%[68] - 产品线扩展至全面屏模组、电子纸模组、5G配套高频材料等领域[29] - 公司摄像头产能达到35KK/月[36] - 公司无线充电材料及模组产能快速扩充[37] - 江西信丰高阶FPC基地实现小批量生产[37] - 江西万安FPC产线预计2018年Q2释放产能[37] - 触显模组和摄像头模组出货量大幅提升[38] - 电子纸(ESL)国内出货量占比较高且产能扩大[38] - 公司FPC产能逐步释放并规划高频和细线路产品[39] - 摄像头模组综合产能为35KK/月且持续扩充[45] - 公司掌握纳米晶材料核心技术,具备高磁导率、高饱和磁感应强度和低损耗特性,适用于大功率无线充电[48] - 公司完成无线充电全产业链布局,涵盖带材、模组及成品生产,提升成本效率和利润率[49] - 公司COF方案FPC线宽线距达20微米以下,高阶产品需10微米以内,采用加成法工艺降低成本[52] - 公司COF超细线路FPC已小批量生产并获全球客户认可,预计2018年推向市场[53] - LCP材料介电常数稳定至110GHz,正切损耗仅0.002,适用于高频毫米波应用[56] - 公司布局LCP高频材料技术,替代传统PI软板以适应5G高频高速趋势[55][56] - 无线充电产品已进入国内外品牌手机供应链,并拓展至智能家居及汽车领域[49][51] - 公司软磁材料应用于通信、电源及计算机领域,满足元件轻薄化及低损耗需求[47] - 智能手机天线空间受全面屏及电池压缩,LCP软板可实现更高集成度小型化[57] - 公司产品线涵盖触摸屏模组、全面屏显示模组、电子纸模组、摄像头模组、指纹识别模组及无线充电模组[112] - 公司针对无线充电技术已进行远距离充电研发储备[115] - 无线充电产品从手机向车载、智能家居、穿戴设备及智能监控领域延伸[116] - 新产品布局包括超细线路高阶FPC、无线充电核心材料及高频高速材料[111] - 公司实现电子墨水屏、高清双摄像头、柔性线路板等技术突破[108] - 布局超过95%屏占比的全面屏显示模组及柔性显示模组研发[110] - 公司布局FPC、COF技术及产能以满足智能终端全面屏模组和轻薄化需求[111] - 公司开发LCP柔性线路板应对5G时代高速高频传输需求[111] 各地区表现 - 境内销售收入129.89亿元,同比增长38.38%[69] - 境外销售收入21.22亿元,同比下降13.69%[6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全球无线充电市场规模预计从2016年34亿美元增长至2022年14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显著[48] - 下游电子产品价格下降风险通过集团化采购和工艺改进应对[113] - 2017年公司全面推进SAP智能管理系统提升管理水平[114] - 报告期内共进行10次机构调研活动(含实地调研及电话沟通)[118] 利润分配 -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28,310,6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5]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18,875,805.69元,占净利润比例为10.08%[125]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31,389,048.39元,占净利润比例为15.04%[125] - 2017年末总股本为3,128,310,676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124][126] - 2016年末总股本为1,564,155,338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并转增10股[123] - 2015年末总股本为1,422,474,212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122] - 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50,344,900.17元[124][126] -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基数1,564,155,338股[1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沂源县城东风路36号邮政编码256120[13] - 公司办公地址位于山东省沂源县城南外环89号邮政编码256120[13] - 公司股票简称合力泰股票代码002217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3] - 公司法定代表人文开福[13] - 公司网址http://www.holitech.net电子信箱jinbo@holitech.net[13] - 董事会秘书金波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业园区电话0796-8979766[14] - 证券事务代表陈海元联系地址山东省沂源县城南外环89号电话0533-2343868[14]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山东省沂源县城南外环89号[15] -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15] 投资与收购 - 合并范围新增珠海晨新全年数据及上海蓝沛6-12月数据[29] - 公司完成收购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87%股权[31] - 公司新建南昌比亚迪和江西比亚迪厂区[31] - 收购珠海光宇投资290,430,000.00元,持股比例23.13%,产生投资收益8,753,877.29元[96] - 投资收益为2,365,748.03元,占利润总额0.18%,因收购珠海光宇所致且具有可持续性[87] 资产与负债 - 货币资金减少8.57%至3,584,097,127.28元,占总资产比例16.87%[89] - 应收账款增加2.90%至4,334,659,205.46元,占总资产比例20.40%[89] - 短期借款增加5.74%至3,569,606,110.41元,占总资产比例16.80%[89] - 资产减值损失为196,330,419.71元,占利润总额14.53%,因计提商誉减值及应收账款坏账所致且不可持续[87] - 营业外收入为111,747,917.44元,占利润总额8.27%,因收到政府补助所致且不可持续[87] - 其他收益为203,961,905.10元,占利润总额15.10%,因收到经营性政府补助所致且不可持续[88]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净额2,607,801,318.77元,累计使用2,052,019,359.72元,结余562,013,481.76元[99] - 生物识别模组项目投资额74,906.02万元,实际投入60,793.29万元,进度81.16%[102] - 电子纸模组项目投资额56,948.04万元,实际投入30,485.61万元,进度53.53%[10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额42,544.83万元,实际投入42,544.83万元,进度100%[102] - 承诺投资项目总投资额260,780.13万元,实际投入205,201.93万元[102] - 公司以募集资金96,167.7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03] 子公司信息 - 江西合力泰子公司总资产128.50亿元,净利润6.13亿元[107] - 深圳业际光电子公司总资产15.81亿元,净利润1.23亿元[107] - 比亚迪电子部品子公司总资产43.00亿元,净利润3.35亿元[107] - 公司2017年度合并范围子公司共35户,较上年度增加11户减少1户[152] 业绩承诺 - 比亚迪股份承诺部品件公司2017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25,107.82万元[127] - 业际光电2015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6700万元[129] - 业际光电2016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129] - 业际光电2017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16亿元[129] - 平波电子2015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130] - 平波电子2016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130] - 平波电子2017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130] - 业绩超额部分30%上限现金奖励管理团队[130] - 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差额[129] - 补偿金额以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为上限[130] - 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锁定股份[130] - 平波电子全体股东承诺净利润预测数,若实际净利润低于预测则需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累积预测利润数-累积实际利润数)÷预测利润总额×目标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131] - 补偿优先使用股份,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发行价格,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131] - 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作为补偿金额上限,补偿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补偿金额小于0则按0取值[131] - 补偿股份以人民币1.00元价格定向回购并注销[132] - 若实际利润超过累计预测利润数,超过部分的30%为上限现金奖励管理团队[132] - 盈利补偿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完成奖励支付[132] - 补偿股份锁定期间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权利[132] - 减值测试后若目标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总数,则需另行补偿[131] - 现金补偿需在2个月内汇入上市公司指定账户[132]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承诺 - 比亚迪股份与实际控制人王传福于2015年2月12日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133] - 承诺人保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134] - 关联交易定价优先参考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134] - 无市场价格时参考独立第三方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134] - 无可参考价格时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收费标准[134] - 黄晓嵘等股东于2015年2月12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134] - 承诺重组完成后五年内不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134] - 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优先交易权利[134] - 违反承诺将承担上市公司一切损失赔偿责任[133][134] - 所有承诺函自签署日起构成有效法律约束责任[133][134] - 承诺人及其控制企业若产生新同业竞争将采取出售业务集中至标的公司等措施避免[135] - 承诺人及其近亲属及控制企业需将与标的公司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优先让予标的公司[135] - 标的公司对承诺方研发的关联新技术新产品享有优先受让和生产权利[135] - 标的公司对承诺方出售的关联资产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且交易条件不逊于第三方[135] - 违反同业竞争承诺需立即停止竞争业务并承担标的公司全部损失赔偿责任[135] - 2015年2月12日黄晓嵘等六方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135] - 承诺人承诺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标的公司及其控股企业间的关联交易[135] -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需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并回避表决[135] - 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原则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5] - 承诺函签署即构成有效合法且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责任[135] - 关联交易定价优先参考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136] - 无市场价格时参考关联方与非关联第三方交易价格[136] - 无可参考价格时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收费标准[136] - 承诺人(李林波等)不谋求与标的公司交易的优先权利[136] - 承诺人保证不获取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业务合作利益[136]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有效期至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136] - 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业务[136] - 若产生新同业竞争需通过出售或托管等方式避免[136] - 违反承诺需承担标的公司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136] - 承诺函签署即构成合法有效约束性责任[136] - 承诺人保证避免与标的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若违反将承担赔偿责任[137] - 承诺人承诺规范与标的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137]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发生资金占用等不规范情形[138]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138]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建立独立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138]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138]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拥有自主经营能力[138]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资产独立,不发生资金占用等不规范情形[138]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138] - 承诺人保证不干预目标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和股东行使职权[138] - 目标公司承诺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行为[139] - 目标公司承诺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行为[139] - 目标公司涉及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139]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140]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股权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措施[140] - 承诺人保证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140] - 承诺人保证未向上市公司推荐任何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140] - 承诺人承担因违反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140] - 承诺人保证对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140] - 承诺人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140] - 承诺人保证为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41] - 承诺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发生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141] - 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141] - 承诺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141] - 承诺人最近36个月内未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1] - 目标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依法存续,承诺人已依法对目标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义务的行为[141] - 承诺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主体,拥有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和履行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141] - 承诺人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且到期未清偿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141] - 自然人承诺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具备签署协议
合力泰(002217) - 2018 Q1 - 季度财报
2018-04-28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36.5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4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5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12%[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93元/股,同比下降28.4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85%,同比增长0.57个百分点[8] - 营业收入增至365,381.21万元,同比增长52.45%,因资源整合和生产销售规模扩大[15] - 预计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69000万元至80000万元[34] - 预计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5.19%至56.75%[34] -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037.99万元[3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增至303,513.21万元,同比增长53.70%,因销售规模扩大导致成本同步上升[15] - 财务费用增至5,317.47万元,同比增长87.02%,因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付上升[15] - 资产减值损失增至6,506.53万元,同比增长388.92%,因新增应收账款计提坏账[15] 现金流相关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4%[8]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至66,363.18万元,同比增长384.05%,因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流入[16]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至66,915.83万元,同比增长4361.06%,因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流出[16] 资产和负债相关 - 其他应收款增加至78,563.07万元,同比增长260.30%,主要因出售合力泰化工100%股权款项分期收款[15] - 在建工程增至238,413.37万元,同比增长60.40%,因扩大摄像头和FPC线路板生产线及新建生产基地[15] - 无形资产减少至13,996.19万元,同比下降51.03%,因出售合力泰化工100%股权[15] - 长期借款增至88,464.30万元,同比增长100.97%,因银行信用政策良好增加借款额度[1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业绩增长因新建项目摄像头电子纸生物识别FPC线路板逐步投产产能释放[34] - 公司产品结构及客户结构优化带动销售量及利润同比增长[34] - 公司加强供应链资源整合优化采购机制[34] 关联交易承诺 - 关联交易定价优先参考可比市场价格或独立第三方非关联交易价格[20] - 无参考价格时依据实际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收费标准[20] - 承诺人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并配合信息披露和报批程序[20] - 承诺人承担因违反承诺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20] - 关联交易承诺在黄晓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期间持续有效[20] - 承诺人保证不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交易条件和利益[20] - 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22] - 关联交易定价优先参考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22] - 承诺人保证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22] - 承诺人保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有可比市场价格时优先参考公允市场价格确定[31] - 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业务和资金往来等关联交易[31] 同业竞争承诺 - 黄晓嵘、李爱国等承诺人保证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19] - 承诺人保证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19] -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承诺人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参与同业竞争业务[19] - 同业竞争承诺自2015年2月12日起长期有效[19] - 承诺人保证不从事与标的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1] - 承诺人保证其近亲属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参与任何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21] - 承诺人承诺在五年内避免与标的公司出现同业竞争[21] - 控股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触摸屏、液晶显示屏及多种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29] - 控股股东承诺若产生新同业竞争将通过收购、业务转让或放弃竞争业务等方式解决[30] - 控股股东承诺将相关商业机会优先让予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享有优先受让和优先购买权[30] - 上市公司拓展新业务范围时,控股股东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收购权或将竞争性资产转让给第三方[30] - 控股股东若违反承诺将立即停止竞争业务并采取纠正补救措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0] 公司独立性承诺 -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22] - 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22] -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22] - 承诺人保证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人事任免决定[22]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发生占用目标公司资金、资产等不规范情形[23]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财务独立,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核算体系[23]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23]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机构独立,拥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3]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业务独立,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23] - 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发生占用资金或资产等不规范情形[29] - 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29] - 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拥有独立核算体系和银行账户[29] - 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拥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9] - 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拥有自主经营能力[29] 法律和合规事项 -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24]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23] - 目标公司不存在为任何单位/人应承担的债务[24] - 目标公司不存在为任何人提供担保或在资产上设置任何担保权益[24] - 如目标公司因交割日前事项受损失,承诺人将在损失确认后30日内进行赔偿[24] - 承诺人保证为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赔偿责任[25] - 承诺人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25] - 承诺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证券市场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26] - 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26] - 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26] - 承诺人及其关联方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26] - 目标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承诺人已履行出资义务[26] - 承诺人不存在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或抽逃出资等违规行为[26] - 目标公司涉及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27] - 承诺人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32] - 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32] - 承诺人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且到期未清偿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32] - 承诺人保证所提供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32] - 承诺人合法持有合力泰股权且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32] - 承诺人自愿放弃对拟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32] - 承诺人保证签署协议不存在阻碍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32] -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6] - 报告期内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5] 其他重要事项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14亿元人民币[9]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1,919户[11] - 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首日起满12个月[28] - 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锁定期为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28] - 截至目前所有承诺人均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31][32] - 承诺人王宜明无违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承诺的情况[33] - 公司在2018年第一季度接待了4次机构调研活动[37]
合力泰(002217) - 2017 Q4 - 年度财报
2018-04-24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2017年营业收入151.11亿元同比增长27.5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亿元同比增长34.98%[18]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151.11亿元,同比增长27.57%[64] - 公司2017年利润总额为13.51亿元,同比增长36.69%[64] - 公司2017年净利润为11.66亿元,同比增长33.54%[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9亿元,同比增长34.98%[6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触控显示类产品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1.01%至83.92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从70.49%降至67.03%[74] - 其他显示类产品营业成本同比大幅增长150.91%至8.53亿元,占比从3.46%升至6.38%[74] - 摄像类产品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50.04%至9.11亿元,占比从3.70%升至7.28%[74]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8.94%至1.45亿元,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6.17%至9.52亿元[8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8亿元同比增长121.14%[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21.14%至5.08亿元[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660.33%至-27.34亿元[8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触控显示行业收入142.17亿元,占营业收入94.08%,同比增长28.54%[68] - 其他显示类产品收入11.66亿元,同比增长151.27%[69] - 摄像类产品收入10.20亿元,同比增长148.92%[69] - 化工产品销售量442,119.4吨,同比增长0.67%[72] - 电子纸模组/摄像头模组/指纹识别模组新产线投产推动销量增长[29] - 触显模组和摄像头模组出货量大幅提升[38] - 电子纸标签国内出货量占比较高且正扩大产能[38] - 全面屏模组已量产并快速提升市场份额[36] - 无线充电材料及模组产品快速扩充产能[37] - 公司摄像头模组产能达到35KK/月[36] - 公司产品涵盖触摸屏模组、全面屏显示模组、电子纸模组、摄像头模组、指纹识别模组及无线充电模组等[112] 各地区表现 - 境内销售收入129.89亿元,同比增长38.38%,占营业收入85.96%[69] - 境外销售收入21.22亿元,同比下降13.69%,占营业收入14.04%[6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技术研发与产能布局 - 公司垂直整合供应链提升产品毛利率[41] - 江西信丰高阶FPC生产基地实现小批量生产[37] - 江西万安新建FPC产线预计2018年Q2释放产能[37] - 南昌工厂获国内品牌认证将生产高端单摄/双摄/三摄产品[45] - 公司掌握纳米晶材料核心技术并进入国内外品牌手机供应链,推出全球最薄无线充电模组方案[49] - 公司完成无线充电全产业链布局,涵盖带材生产、线圈设计至发射端成品制造[49] - COF方案FPC线宽线距需低于20微米,高分辨率产品要求达10微米以内[52] - 公司FPC极窄线路技术已导入全面屏应用,上海及信丰工厂开始小批量生产[52][53] - LCP材料介电常数在110GHz范围内保持恒定,正切损耗仅0.002-0.0045[56] - 公司布局智能家居及汽车领域无线充电,并进入量产阶段[51] - 公司联合全球顶尖客户研发软磁材料产品,实现大规模商用化[49] - COF技术主要由日韩厂商垄断,台系及国内企业积极研发双面方案[52] - 公司实现电子墨水显示屏、高清双摄像头、高精细多层柔性线路板等技术研发突破[108] - 公司布局5G时代智能终端产品包括全面屏显示模组、多摄像头模组及无线充电技术[110] - 公司布局FPC、COF技术及产能以满足智能终端对全面屏模组及轻薄化需求[111] - 公司布局LCP柔性线路板以应对5G时代智能终端对高速高频传输的需求[111] - 公司持续投入研发超细线路高阶FPC、无线充电核心材料、高频高速材料及吸波材料等5G核心材料[111] - 公司已针对远距离无线充电技术进行研发储备并将根据市场成熟度推出产品[115] - 公司无线充电产品从手机向车载、智能家居、穿戴设备及智能监控等领域延伸[116] - 公司开发新磁性材料应用于非无线充电领域包括电动马达和超薄大功率电源并于2018年实现批量生产[11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市场与战略 - 全球无线充电市场规模预计从2016年34亿美元增长至2022年140亿美元,增长超4倍[48] - 电池密度年增约10%,但手机功耗需求增长推动电池体积增大[57] - 公司通过集团化采购和工艺改进实现原材料价格与产品售价同步以应对价格下降风险[113] - 公司2017年全面推进SAP智能管理系统以提升生产管理和资源配置效率[115] 其他重要内容:资产与投资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21%较上年下降2.43个百分点[19] - 总资产212.44亿元同比增长25.00%[19]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47.58亿元为全年最高单季[23] - 政府补助计入非经常性损益2.18亿元较上年增长166.36%[25]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2.60亿元占净利润比重22.04%[26] - 合并范围新增珠海晨新及上海蓝沛致业绩驱动[29] - 公司完成收购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87%股权[31]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增长31.98%至4.58亿元,研发人员数量增长44.04%至4386人[82]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38.13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5.23%,其中第一名客户占比13.90%[7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26.96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1.53%,其中第一名供应商占比12.83%[77] - 公司合并范围新增11户子公司,减少1户,共35户子公司[75] - 资产减值损失为1.963亿元,占利润总额的14.53%[87] - 营业外收入为1.117亿元,占利润总额的8.27%[87] - 其他收益为2.04亿元,占利润总额的15.10%[88] - 货币资金减少8.7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8.57个百分点[89] - 应收账款增加13.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90个百分点[89] - 短期借款增加16.9亿元,占总负债比例上升5.74个百分点[89] - 在建工程增加8.3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3.18个百分点[89] - 报告期投资额5.1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3.64%[94] - 收购珠海光宇产生投资收益236.57万元,占利润总额0.18%[87] - 受限资产总额15.113亿元,其中货币资金4.734亿元为承兑汇票保证金[93] - 生物识别模组项目投资额74,906.02万元,实际投入60,793.29万元,投资进度81.16%[102] - 电子纸模组项目投资额56,948.04万元,实际投入30,485.61万元,投资进度53.53%[10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额42,544.83万元,实际投入42,544.83万元,投资进度100%[102] - 承诺投资项目总投资额260,780.13万元,实际投资额205,201.93万元[102] - 子公司江西合力泰总资产128.5亿元,净资产50.57亿元,营业收入90.44亿元,净利润6.13亿元[107] - 子公司深圳业际光电总资产15.81亿元,净资产5.51亿元,营业收入20.04亿元,净利润1.23亿元[107] - 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总资产43亿元,净资产14.01亿元,营业收入49.87亿元,净利润3.35亿元[107] - 公司子公司江西合力泰以募集资金96,167.7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3] 其他重要内容: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28,310,67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5] - 2015年现金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1,422,474,212股[122] - 2016年现金分红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1,564,155,338股,并每10股转增10股[123] - 2017年现金分红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3,128,310,676股[124] - 2017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18,875,805.69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0.08%[125] - 2016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31,389,048.39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5.04%[125] - 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50,344,900.17元[126] 其他重要内容:承诺与协议 - 比亚迪股份承诺部品件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570.28万元、23,728.56万元及25,107.82万元[127] - 业际光电2015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6700万元[129] - 业际光电2016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129] - 业际光电2017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16亿元[129] - 平波电子2015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130] - 平波电子2016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130] - 平波电子2017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130] - 超额利润奖励上限为超出累计预测利润部分的30%[130] - 股份回购价格为总价人民币1.00元[130] - 补偿金额以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为上限[130] - 减值测试补偿需在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总额时触发[129] - 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上限为补偿金额上限[131] - 上市公司以人民币1.00元总价定向回购锁定股份[132] - 超额利润奖励上限为超过累计预测利润数部分的30%[132] - 盈利补偿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完成超额奖励支付[132] - 比亚迪股份承诺避免从事LCD、FPC和摄像头等同业竞争业务[132] - 补偿股份数计算公式: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131] - 减值测试补偿公式: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131] - 现金补偿需在2个月内汇入指定账户[132] - 股份回购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2] - 转增或送股时补偿股份数调整公式: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131] - 比亚迪股份与实际控制人王传福于2015年2月12日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133]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优先参考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134] - 无市场价格参考时依据实际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收费标准[134] - 黄晓嵘等承诺方于2015年2月12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134] -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不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134] - 承诺方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134] - 违反承诺需承担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133][134] - 关联交易决策需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及信息披露程序[133] - 承诺函自签署即构成有效法律约束力责任[133][134] - 标的公司对新技术新产品享有优先受让生产权利[133] - 公司承诺通过出售竞争业务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135][136] - 公司承诺在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中优先采用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确定交易价格[136]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包括参考第三方非关联交易价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润[136] - 公司承诺不谋求在交易中获得优于市场第三方的利益[136]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将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并配合信息披露[13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五年内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136] - 公司承诺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135] - 公司关联交易规范承诺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136] - 公司承诺将商业机会优先让予标的公司[135] - 公司承诺在资产出售时给予标的公司不逊于第三方的条件[135] - 承诺人保证避免与标的公司同业竞争,若违反将承担赔偿责任[137] - 承诺人保证规范与标的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137]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发生资金占用[138]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138]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建立独立核算体系[138]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138]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具备自主经营能力[138]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资产独立,避免不规范资金占用[138]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138]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经营独立,通过合法程序推荐管理人员[138] - 目标公司承诺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行为[139] - 目标公司承诺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行为[139] - 目标公司涉及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139]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140]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股权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等限制[140] - 承诺人保证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140] - 承诺人保证未向上市公司推荐任何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140] - 承诺人承担因违反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140] - 承诺人保证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140] - 承诺人保证对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涉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140] - 承诺人保证为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则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41] - 承诺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41] - 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141] - 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141] - 承诺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141] - 目标公司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承诺人已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141] - 承诺人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备签署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141] - 承诺人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141] -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142] - 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首日起12个月[142] - 部分认购方承诺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143] - 文开福等相关方承诺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143]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发生资金占用[143]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143] - 目标公司不存在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142] - 承诺人最近5年未受过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142] - 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市场失信行为[142] - 目标公司不存在因交割日前事项导致损失时的赔偿机制[142]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触摸屏和中小尺寸液晶显示屏及其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144] - 控股股东承诺不从事浓硝酸、稀硝酸、硝酸铵、硝盐等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运输相关业务[144] - 控股股东承诺若产生新同业竞争,将通过收购将相竞争业务集中到上市公司[144] - 控股股东承诺将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145] -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研发或合作开发的与公司相关新技术、新产品有优先受让和生产权利[145] -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业务或权益有优先购买权[145] - 控股股东承诺若上市公司拓展业务范围,已开展相关业务的,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145] - 控股股东承诺若上市公司拓展新业务范围,未开展相关业务的,将不从事该等业务除非股东大会同意[145] - 控股股东承诺若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145] -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无违反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承诺的情况[144][145]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146] - 交易对方承诺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47] - 交易对方承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147] - 交易对方承诺不存在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147] - 交易对方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合力泰(002217) - 2017 Q3 - 季度财报
2017-10-24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42.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48%[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03.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30%[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92%[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7.00%[8] - 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8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2.26%[8]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3.42%[8] - 营业收入增长34.30%至103.52亿元,因资源整合及销售规模扩大[1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资产减值损失激增529.09%至9712.77万元,因应收款项大幅增加[18] - 所得税费用增长32.48%至1.19亿元,因利润同比增长[18] 现金流量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6.14%[8]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4.35%[8] - 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现金增长122.32%至14.01亿元,用于扩大摄像头及3D盖板生产线[18] - 投资支付现金激增780.11%至6.22亿元,用于支付股权收购款[18] 资产和投资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44.63%至23.94亿元,主要因加快募集项目投资进程[17] - 应收账款增长53.91%至45.79亿元,因客户结构优化及销售大幅增长[17] - 长期股权投资激增2209.15%至3.75亿元,因投资珠海光宇及收购蓝沛科技[17] - 在建工程增长62.38%至10.53亿元,因摄像头及指纹识别模组设备投入增加[17] 业绩承诺 - 部品件公司2015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2.257亿元[21] - 部品件公司2016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2.373亿元[21] - 部品件公司2017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2.511亿元[21] - 业际光电2015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6700万元[22] - 业际光电2016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22] - 业际光电2017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1.16亿元[22] - 平波电子2015年2016年2017年扣非净利润预测值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3500万元[24] 业绩补偿安排 - 业绩补偿以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为上限[21][22] - 补偿股份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21] - 补偿期间为2015至2017年度[21][22] - 补偿方式优先使用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21][22] - 业际光电业绩补偿安排中若实际利润低于预测则股东需以股份或现金补偿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23] - 平波电子业绩补偿计算中当年应补偿金额公式为(累积预测利润-累积实际利润)÷补偿期内预测利润总额×目标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24] - 平波电子股东补偿时优先使用股份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且补偿金额以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为上限[24] - 业绩补偿股份锁定后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回购并注销且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23][24] - 盈利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公司需召开董事会计算应补偿股份或现金数额[23][24] - 补偿股份锁定期间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权利[23][24] - 现金补偿需在2个月内汇入公司指定账户[23][24] 超额利润奖励 - 若平波电子实际利润超过预测利润超出部分的30%为上限用于奖励管理团队[24] - 平波电子超额利润的30%上限用于奖励管理人员[25] - 奖励支付需在减值测试完成后1个月内且不晚于盈利补偿期间届满后6个月完成[23] - 奖励支付需在减值测试完成后1个月内且不晚于盈利补偿期满后6个月[25]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比亚迪股份及王传福于2015年2月12日签署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25] - 承诺不从事与目标公司构成竞争的LCD、FPC和摄像头业务[25] - 黄晓嵘等各方于2015年2月12日签署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26] - 违反同业竞争承诺需承担赔偿责任并立即停止竞争业务[25][26] - 承诺人保证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不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27][28] - 承诺人保证若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将通过出售业务给标的公司或第三方等方式避免[27][28] - 承诺人保证避免与标的公司同业竞争并优先转让相关商业机会[29]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触摸屏和中小尺寸液晶显示屏及其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多种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运输[37] - 控股股东承诺若因新业务产生同业竞争将采取收购业务集中至公司或转让给第三方等措施避免[37] - 王宜明承诺不从事与山东联合化工构成竞争的业务[41] 关联交易规范 - 关联交易定价优先参考可比市场价格或第三方非关联交易价格[26] - 关联交易决策需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及信息披露程序[26]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优先参考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28] - 关联交易无市场价格时参考与非关联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28] - 关联交易无参考价格时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收费标准[28] - 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标的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28] - 承诺人保证规范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29] - 关联交易定价优先参考可比市场价格[29] - 控股股东承诺减少和规范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38] - 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按市场定价原则进行[38] - 关联交易决策时控股股东将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并配合信息披露和报批程序[38] 公司独立性和治理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避免资金占用[30] -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财务核算体系及银行账户[30] -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并独立领取薪酬[30] - 上市公司拥有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机构[30] - 目标公司业务独立具备自主经营能力[30] - 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且不发生资金占用情形[36] - 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并建立独立核算体系[36] - 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且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36] 承诺函法律效力 - 承诺期间自2015年4月3日至2099年12月31日[25][26] - 承诺函于2015年2月12日出具并持续有效不可撤销[27][28] - 承诺人承担违反承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30] - 承诺函自签署起具有法律约束力[29][30] - 承诺人若违反承诺将承担给标的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27][28] 技术和业务优先权 - 新技术/新产品优先受让权归属目标公司[25] - 公司对控股股东研发或合作开发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新技术新产品享有优先受让和生产权利[37] - 公司对控股股东拟出售的与生产经营相关资产业务或权益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条件不逊于第三方[38] - 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主营业务拓展范围内若已开展相关业务将赋予公司优先收购权或转让给第三方[38] - 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主营业务拓展范围内若未开展相关业务将避免从事该等业务除非公司股东大会同意[38] 信息披露和保密 - 承诺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32] - 公司股东及投资方承诺提供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3] - 承诺人若因信息问题导致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3] - 交易对方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40] 法律合规和资格 - 目标公司承诺避免任何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31]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32] - 目标公司承诺期间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或增加重大债务行为[31] - 承诺人保证对目标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存在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或抽逃出资行为[32] - 目标公司承诺期间不发生非法转移、隐匿资产行为[31] - 承诺人保证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32] - 目标公司承诺期间不进行利润分配行为[31] - 承诺人保证未向上市公司推荐任何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32] - 目标公司承诺对已披露信息外的债务、担保及法律违规行为承担责任[31] - 承诺人确认自身为合法存续主体且具备签署协议资格[34] - 承诺人声明不存在重大债务逾期未清偿情形[34] - 承诺人及其管理层近5年未受证券市场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34] - 承诺人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证券市场失信记录[34] - 承诺人声明未因本次重组涉及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34] - 目标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出资义务已履行[34] - 目标公司涉及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35] - 承诺人最近5年内未受证券市场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35] - 承诺人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较大数额债务情形[35] - 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市场失信行为[35] - 交易对方承诺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39] - 交易对方承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39] - 交易对方承诺最近3年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39] 股份锁定和转让 - 承诺人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至2017年3月31日[36] - 承诺人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为六个月至2017年7月11日[36] - 涉及司法调查期间承诺人将暂停转让所持公司股份[33] - 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锁定期自上市首日起满12个月[40]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控股股东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优先交易权利[39] - 控股股东承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39] -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无违反上述各项承诺的情况[37][38] - 所有承诺方截至目前均无违反承诺的情况[39][40] 业绩展望和增长驱动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48.78%至65.94%[42]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13亿元至14.5亿元[42]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4亿元[42] - 业绩增长主因新建摄像头、电子纸、生物识别项目投产及产能释放[42] - 公司通过整合供应链资源及优化采购机制提升效率[42] - 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优化推动销售量及利润增长[42] 其他营业外收支 - 营业外收入增长85.69%至1.33亿元,因国家项目补助增加[18] 公司治理和合规 - 报告期内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3]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4] - 公司于2017年8-9月期间多次接待机构实地调研[45] 股权交割和赔偿 - 目标公司股权过户交割日前发生事项需30日内赔偿损失[35]
合力泰(002217) - 2017 Q2 - 季度财报
2017-08-22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60.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98%[16] - 公司营业收入为60.94亿元,同比增长23.98%[49][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3.93%[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0亿元,同比增长63.93%[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15%[16] - 营业外收入为1.13亿元人民币,占利润总额19.24%,同比增长253.57%[57][60] - 净利润5.09亿元,同比增长63.5%[19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10亿元,同比增长63.9%[196] - 母公司净利润3053.86万元,同比增长5.8%[198] - 综合收益总额5.12亿元,同比增长65.4%[19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631元/股,同比下降25.49%[16] - 基本每股收益0.1631元,同比下降25.5%[19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52%,同比上升0.03个百分点[16] - 预计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55.65%至64.30%[83] - 预计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90,000万元至95,000万元[83] - 201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820.55万元[8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50.24亿元,同比增长20.62%[52] - 营业成本50.24亿元,同比增长20.6%[195] - 销售费用为6313万元,同比增长43.45%[52] - 销售费用6312.95万元,同比增长43.4%[195] - 管理费用为3.90亿元,同比增长31.18%[52] - 研发投入为1.94亿元,同比增长28.04%[53] - 资产减值损失为4630.1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2.79%[57] - 资产减值损失4630.16万元,同比增长312.8%[19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触控显示行业收入为56.44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92.62%[54] - 触控显示类产品营业收入为40.05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65.72%,同比增长17.56%[55] - 摄像类产品营业收入为2.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87%[55] - 指纹识别模组营业收入为1.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48.04%[55] - 公司拥有双摄像头大批量生产能力[32] - 公司通过收购珠海晨新实现全面屏生产布局[30] - 公司控股蓝沛科技进入无线充电领域[31] - 加成法工艺技术降低能耗及污染排放至目前工艺的10%以下[36] 各地区表现 - 境内营业收入为49.08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80.53%,同比增长41.03%[55] - 境外营业收入为11.8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7.35%[55] - 终端客户覆盖非洲、印度、东南亚、美洲、欧洲等地区[4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2018年实现3D盖板产能10KK/月[33] - 公司计划2017年全面推行SAP智能管理系统[87] - 通过"老客户+新产品+高附加值"战略推动共同发展[43] - 与三星、华为、OPPO、VIVO、中兴、TCL、微软等一流客户建立合作关系[41] - 一线品牌客户占公司销售额比例在快速提升[41] - 成本控制分为研发阶段成本分析、生产阶段成本控制和核算阶段成本检讨三阶段[38] - 对材料采购实行批量采购或招标采购以降低单位产品成本[40] - 公司主要产品中原材料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较大[38] - 产能分布在江西吉安、南昌、东莞、珠海、惠州和深圳等地[39] - 生产员工占公司总人数比例约为80%[40]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96%[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亿元,同比增长31.96%[5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0亿元,同比下降677.77%[5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4亿元,同比下降1120.97%[53] - 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为12.0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4.08%[58]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3.2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75.39%[58] 资产和负债结构 - 货币资金大幅增加至23.19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7.18%上升至14.01%,增长6.83个百分点[62] - 应收账款增长至38.672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21.84%上升至23.36%,增长1.52个百分点[62] - 在建工程显著增加至9.69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2.21%上升至5.86%,增长3.65个百分点[63] - 短期借款为19.30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4.57%下降至11.66%,减少2.91个百分点[63] - 长期股权投资增长至7113.7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从0.19%上升至0.43%,增长0.24个百分点[63] - 固定资产为25.59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7.90%下降至15.46%,减少2.44个百分点[63] - 长期股权投资从7113.73万元增至23.2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8.29%[57] - 总资产为165.5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60%[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3.7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5%[16] - 公司流动比率179.83%,较上年末下降1.56%[176] - 资产负债率43.22%,较上年末下降3.86%[176] - 速动比率127.71%,较上年末下降2.69%[176]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1.44,同比下降12.87%[176]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3.197亿元,较期初43.239亿元下降46.35%[185]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8.672亿元,较期初29.751亿元增长30.00%[185] - 存货期末余额25.792亿元,较期初27.847亿元下降7.38%[185] - 银行授信总额52.931亿元,已使用29.701亿元[179] - 流动资产合计从期初114.62亿元降至期末100.40亿元,减少14.22亿元(-12.4%)[186] - 非流动资产合计从期初55.35亿元增至期末65.13亿元,增加9.78亿元(+17.7%)[186] - 资产总计从期初169.96亿元略降至期末165.54亿元,减少4.42亿元(-2.6%)[186] - 短期借款从期初18.79亿元增至期末19.31亿元,增加0.52亿元(+2.8%)[186] - 应付账款从期初24.48亿元降至期末16.58亿元,减少7.90亿元(-32.3%)[187] - 流动负债合计从期初63.19亿元降至期末55.83亿元,减少7.36亿元(-11.6%)[187] - 长期股权投资从期初0.16亿元增至期末0.71亿元,增加0.55亿元(+338.9%)[186] - 在建工程从期初6.48亿元增至期末9.70亿元,增加3.22亿元(+49.6%)[1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期初89.92亿元增至期末93.74亿元,增加3.82亿元(+4.2%)[188]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期初27.24亿元大幅降至期末1.69亿元,减少25.55亿元(-93.8%)[190]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为89,494,821.13元[21]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749,986.92元[20] - 政府补助金额为67,227,767.64元[20]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金额为43,586,019.73元[21] -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额为20,613,221.80元[21] 投资和并购活动 - 公司取得蓝沛科技59.87%股权共计81,666,400股[26] - 募集资金总额26.078亿元,报告期内投入18.46亿元,累计投入18.46亿元[73] - 智能终端及触显一体化模组项目投资进度68.43%,投入5.911亿元[75] - 生物识别模组项目投资进度70.74%,投入5.299亿元[75] - 电子纸模组项目投资进度52.60%,投入2.996亿元[75]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96,167.74万元[7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76] - 截至2017年6月30日剩余募集资金51,565.04万元存放于专户[76] 子公司业绩 - 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281,699,850.91元[82] - 深圳业际光电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52,520,919.26元[82] -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142,859,930.67元[82] 关联交易 - 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金额47,865.96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9.53%[121] - 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金额51,360.7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8.43%[122] - 向江西鸿钧生物识别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原物料金额224.99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0.04%[122] - 向江西鸿钧生物识别制造有限公司销售商品金额121.1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0.02%[122] - 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总额99,572.79万元[122]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24]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2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26] -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127] 担保情况 - 公司对子公司江西合力泰提供担保总额度3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10,289万元[133] - 公司对子公司江西合力泰提供抵押担保额度18,8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18,300万元[133] - 公司对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5,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15,000万元[134] -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发生额合计为人民币296,021.27千元[136] - 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96,021.27千元,占净资产比例31.58%[136] - 公司对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提供4笔担保,总额60,000千元,实际担保金额30,250千元[135] - 公司对深圳业际光电有限公司提供4笔担保,总额58,000千元,实际担保金额8,475.27千元[135] - 公司对南昌业际电子有限公司提供2笔担保,总额29,500千元,实际担保金额29,500千元[135] - 公司对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提供5笔担保,总额22,044千元,实际担保金额15,065.1千元[135] - 公司对江西省平波电子有限公司提供5笔担保,总额16,987千元,实际担保金额11,211千元[135][136] - 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7,106千元,实际发生额2,246千元[136] 股东和股权结构 - 非公开发行股份141,681,126股上市,锁定期12个月[146][147] - 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568,609,200股于2017年3月31日解除限售[146][147] - 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564,155,338股为基数,每10股派0.84元现金并转增10股[146] - 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从67.20%降至48.59%,减少18.61个百分点[146] - 无限售条件股份比例从32.80%升至51.41%,增加18.61个百分点[146] - 股份总数从1,422,474,212股增至3,128,310,676股,增幅119.91%[146] - 文开福持股19.72%,其中限售股462,569,556股,质押380,260,200股[154] - 比亚迪持股11.45%,全部为限售股358,255,450股[154] - 前十名股东中一致行动人包括文开福、曾力、陈运等[154]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1,691户[154]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中,文开福持有154,189,852股,占比最大[155] - 曾力持有114,190,510股,陈运持有104,674,530股,分别位列第二和第三[155] - 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9,605,288股,马娟娥持有66,611,034股[155] - 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6,860,920股,张永伟持有49,039,460股[155] - 机构股东浦发银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持有37,889,482股[155] - 建行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基金(LOF)持有36,412,054股[155] - 兴证资管鑫众55号资管计划持有34,579,626股[155] - 董事长文开福期末持股616,759,408股,较期初308,379,704股增长100%[160] - 副董事长王宜明期末持股103,622,754股,较期初52,087,927股增长99%[160]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17,223,013股,买入均价13.13元/股,占总股本1.21%[120] -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7,574,456股,买入均价17.39元/股,占总股本0.53%[120] -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买入3,400,000股,成交均价16.7元/股,占总股本0.24%[120] 承诺和协议 - 比亚迪承诺部品件公司2015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22,570.28万元[93] - 比亚迪承诺部品件公司2016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23,728.56万元[93] - 比亚迪承诺部品件公司2017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25,107.82万元[93] - 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至2018年10月26日[93] - 业际光电2015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700万元[95] - 业际光电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95] - 业际光电2017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16亿元[95] - 补偿金额计算基准为目标资产交易价格[95] - 股份补偿公式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95] - 现金补偿需在2个月内支付至指定账户[94] - 减值测试补偿触发条件为期末减值额>已补偿总额[94] - 股份回购价格为总价1元人民币[94] - 补偿金额以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为上限[95] - 转增或送股时补偿股份数需按比例调整[95] - 平波电子2017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预测值不低于3500万元[97] - 平波电子2016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预测值不低于3000万元[97] - 平波电子2015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预测值不低于2500万元[97] - 业绩超额部分最高30%现金奖励管理团队[96] - 股份补偿不足时需以现金补足差额[97] - 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后需进行额外补偿[97] - 补偿金额上限为目标资产交易价格[97] - 回购锁定股份总价为人民币1元[96][97] - 盈利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0日内启动补偿程序[97] - 现金补偿需在2个月内汇入指定账户[96][97] - 比亚迪股份及王传福承诺避免与公司LCD、FPC和摄像头业务同业竞争[98] - 若平波电子实际利润超预测利润数,公司将以超出部分30%为上限现金奖励管理团队[98] - 比亚迪股份及王传福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99] - 关联交易定价优先参考公允市场价格或第三方非关联交易价格[99] - 盈利补偿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完成平波电子管理团队奖励支付[98] - 比亚迪股份承诺若产生新同业竞争将通过业务出售或转让等方式避免[98] - 平波电子实际利润未达预测时公司需注销补偿股份[98] - 目标公司对比亚迪关联方资产出售享有优先购买权[99] - 关联交易决策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及报批程序[99] - 盈利补偿期间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利润为基准[98] - 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100] - 承诺人承担违反承诺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100] - 同业竞争承诺有效期至2099年12月31日[100] - 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价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润定价原则[101] - 关联交易决策需履行回避表决及信息披露义务[101] - 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交易条件[101] - 同业竞争承诺涵盖近亲属及控制企业五年内不从事相同业务[
合力泰(002217) - 2017 Q1 - 季度财报
2017-04-28 00: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2,396,763,786.22元,同比增长41.81%[8] - 营业收入增长至23.9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81%,主要因公司产能释放带动销售收入增加[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004,130.62元,同比增长192.6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长至2.07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192.61%,主要受益于销售规模扩大[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5,894,696.74元,同比增长112.75%[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股,同比增长160.00%[8] - 稀释每股收益为0.13元/股,同比增长160.0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8%,同比上升1.01个百分点[8] 成本和费用表现 - 营业成本上升至19.7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34%,与销售收入增长同步[15]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2,140,926.21元,同比下降3,984.66%[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至24.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00%,因销售扩大及应收账款回收[1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升至23.4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2.41%,因材料采购增加及应付账款兑付[1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激增至8.64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573.49%,主要投入于盖板玻璃、CCM摄像头和BR指纹识别生产车间[16] - 投资支付的现金增至1.20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571.81%,主要用于支付收购珠海晨新款项[16]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减少至22.0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9.11%,主要因销售订单上升、材料耗用增加及预付材料款和募投项目支付所致[15] - 预付款项增加至5.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9.08%,主要因销售规模扩大导致TFT配片和IC等物料预付款增加[15] - 总资产为15,652,373,130.36元,同比下降7.91%[8] 政府补助和营业外收入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62,886,702.65元[9] - 营业外收入大幅增长至8446.65万元人民币,同比上升1499.10%,主要因收到政府新项目研发补助[15] 股东和股份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1,154户[11] - 张家港以诺创业投资企业等承诺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2016年10月26日起锁定[27] - 股份锁定承诺: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28] - 股份锁定承诺:部分股东承诺自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28] 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 2013年7-12月预测利润数为人民币9880万元[18] - 2014年度扣非后净利润预测值为人民币17992.18万元[18] - 2015年度扣非后净利润预测值为人民币24985.71万元[18] - 2016年度扣非后净利润预测值为人民币31975.11万元[18] - 2014-2016年三年利润补偿期间累计承诺利润数为74953万元[19] - 利润补偿计算公式涉及联合化工购买合力泰100%股权的交易总价格[19] - 应补偿股份数量计算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作为分母[19] - 期末减值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期末减值额减利润补偿期内已支付补偿额[20] - 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按重大资产重组前持有合力泰股权比例计算各自补偿份额[20] - 若实际净利润小于承诺数,补偿责任人需以现金或股份形式补足差额[18][19][20] - 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公式为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21] - 期末减值额计算公式为合力泰重组作价减期末评估值并排除利润补偿期内股东增资等影响[21] - 补偿责任人合计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重组获得的尚未出售股份数量[21] - 补偿责任人合计补偿总金额不超过联合化工支付的全部对价[21] - 比亚迪股份承诺部品件公司2015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2,570.28万元[31] - 比亚迪股份承诺部品件公司2016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3,728.56万元[31] - 比亚迪股份承诺部品件公司2017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5,107.82万元[31] - 若实际净利润低于预测值,比亚迪股份需以股份或现金形式补偿上市公司[32] - 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累积预测利润数-累积实际利润数)÷补偿期内预测利润总额×目标资产交易价格[32] - 补偿股份数计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32] - 若股份不足补偿,比亚迪股份需以现金补足差额[32] - 补偿期间届满后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若减值额>已补偿总额需另行补偿[32] - 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公式为计算值×(1+转增或送股比例)[32] - 补偿金额上限为部品件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32] - 业际光电2015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6700万元[33] - 业际光电2016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33] - 业际光电2017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16亿元[33] - 业绩补偿以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为上限[34] - 股份回购总价为人民币1元[33] - 股东大会决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注销[33] - 盈利审核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34] - 现金补偿需在2个月内汇入指定账户[34] - 补偿期间届满后需进行资产减值测试[33] - 股份补偿不足部分需以现金补足差额[34] - 业际光电若超额完成利润目标,公司同意将超出部分的30%作为上限以现金奖励其管理团队[35] - 平波电子2015年、2016年及2017年扣非净利润承诺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及3500万元[35] - 平波电子业绩补偿采用孰高原则,以资产评估报告或承诺数中较高者作为年度预测利润基准[35] - 平波电子业绩未达标时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累积预测利润-累积实际利润)÷各年预测利润总额×目标资产交易价格[35] - 补偿优先以股份形式进行,不足部分用现金补足,股份数按发行价格折算[35] - 若公司进行转增或送股,平波电子股东应补偿股份数需按比例调整,公式为原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36] - 补偿金额以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为上限,且已补偿部分不冲回[36] - 减值测试后若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总额,平波电子股东需另行补偿[36] - 现金补偿需在2个月内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股份补偿需在董事会决议后5个工作日内锁定[36] - 锁定股份无表决权及股利分配权,公司需在2个月内制定回购注销方案[36] - 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定向回购并注销全部锁定股份[37] - 若实际利润超过累计预测利润数,以超出部分的30%为上限现金奖励管理团队[37] 公司独立性和治理承诺 - 关于资产独立完整承诺确保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资产[21] - 关于人员独立承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21] - 关于财务独立承诺确保上市公司拥有独立财务核算体系和银行账户[21] - 关于业务独立承诺确保上市公司拥有自主经营资产和能力[22]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王传福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37] - 黄晓嵘等承诺方保证目标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38] - 目标公司承诺不进行非正常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38] - 承诺方保证目标公司正常经营且股权转让无合同限制条款[38]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承诺 - 承诺人及其控制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22] - 上市公司对承诺人竞争性资产及业务拥有优先收购权[23] - 承诺人保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24]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优先参考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24] - 承诺人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优先交易权利或优于第三方的利益[24][25] - 关联交易承诺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且承诺人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25] - 关联交易承诺:避免与标的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29] - 同业竞争承诺:重组完成后5年内不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29] 法律合规和诚信承诺 - 交易对方保证所提供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25] - 承诺人确认合力泰股权无信托安排、代持及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25] - 承诺人自愿放弃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如适用)[25] - 承诺函签署即构成有效、合法、具约束力的责任且截至目前无违反承诺情况[24][25] - 承诺人承担因违反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和间接损失)[25] - 承诺人确认已依法履行对合力泰的出资义务且无抽逃出资等违规行为[25] - 承诺人无违反关于转让合力泰股权相关诉讼、仲裁或纠纷的承诺[26] - 交易对方中文开福等十名自然人承诺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26] - 交易对方中行健投资等五名法人及星通投资承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26]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承诺人保证合法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且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27]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承诺人保证为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7] - 如交易因信息披露问题被立案调查,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27] - 法律合规承诺:承诺人最近5年内未受证券市场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28][29] - 法律合规承诺: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证券市场失信行为[28][29] - 债务状况承诺:承诺人不存在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28][29] - 内幕交易承诺:承诺人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28][29] - 出资义务承诺:承诺人已依法履行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义务[28][29] - 主体资格承诺:承诺人系合法存续主体且具备签署重组协议资格[28][29] 未来业绩展望 - 公司预计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44.53%至73.44%[41] - 公司预计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45000万元至54000万元[41] -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34.61万元[41] 公司治理和合规情况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44]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接待机构实地调研[45] - 公司于2017年3月3日接待机构实地调研[45] - 公司于2017年3月8日接待机构实地调研[45]
合力泰(002217) - 2016 Q4 - 年度财报
2017-04-25 00:00
财务业绩:收入和利润(同比) - 2016年营业收入为11,844,847,835.29元,同比增长139.14%[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3,794,569.82元,同比增长300.63%[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69,486,962.06元,同比增长576.69%[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1元/股,同比增长221.05%[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64%,同比增加5.94个百分点[19] - 2016年营业收入为118.45亿元,同比增长139.14%[47] - 净利润为8.73亿元,同比增长301.99%[47] 财务业绩:成本和费用(同比) - 触控显示类产品营业成本同比激增169.65%至69.35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70.49%[58] - 摄像类产品营业成本同比飙升926.64%至3.64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3.7%[58]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62.96%至1.04亿元,主要因合并子公司销售费用[63] - 财务费用同比上升115.89%至1.82亿元,因合并范围变化及产能扩张资金需求增加[63] - 研发投入同比大幅增长199.98%至3.4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2.93%[65] 业务线表现:触控显示行业 - 触控显示行业收入110.60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93.37%,同比增长174.41%[51][52] - 触控显示类产品收入82.21亿元,同比增长157.53%[52] - 触控显示行业毛利率16.94%,同比下降3.47个百分点[54] - 触控显示行业销售量同比增长204.92%至13.47亿件,主要因合并范围变化及生产规模扩大[55] - 触控显示行业生产量同比增长225.15%至14.45亿件,原因包括合并子公司及增加FPC产品[56] - 触控显示行业库存量同比增长497.6%至1.18亿件,因合并范围变化及低价值FPC产品库存增加[56] 业务线表现:其他产品 - 摄像类产品收入4.10亿元,同比增长779.26%[52] - 电子纸产品收入0.97亿元,同比增长334.80%[52] - 其他产品收入15.99亿元,同比增长376.38%[52] - 化工行业收入7.85亿元,同比下降14.00%[51] 地区表现 - 境外销售收入24.58亿元,同比增长203.00%[5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9,888,623.16元,同比增长14.48%[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大幅增长105.41%,达92.67亿元(2015年:45.12亿元)[67][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长109.65%,达90.37亿元(2015年:43.11亿元)[67][6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激增1495.21%,至7.07亿元(2015年:0.44亿元)[67][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133%,达70.40亿元(2015年:30.21亿元)[67][6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飙升415.75%,至32.12亿元(2015年:6.23亿元)[67][69] 资产和负债 - 2016年末总资产为16,996,175,547.09元,同比增长85.66%[19] - 2016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991,769,548.79元,同比增长62.58%[19]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增长16个百分点至25.44%,达43.24亿元(2015年:8.64亿元)[73] - 长期借款大幅增加至5.2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8个百分点(2015年:0.27亿元)[73] - 受限资产总额达10.58亿元,其中货币资金3.56亿元、固定资产6.42亿元[74] 子公司表现 - 江西合力泰科技子公司净利润为3.92亿元,占营业收入5.78亿元的6.8%[93] - 深圳业际光电子公司净利润为1.61亿元,占营业收入19.49亿元的8.3%[93] -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子公司净利润为2.49亿元,占营业收入34.98亿元的7.1%[93] - 江西子公司总资产67.87亿元,净资产19.52亿元[93] - 深圳业际光电总资产15.73亿元,净资产4.23亿元[93] - 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总资产24.83亿元,净资产10.66亿元[93] 募集资金使用 -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8.55亿元[80][81] - 2015年募集资金累计使用8.55亿元,使用进度达100%[80][81] -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08亿元,截至期末尚未使用[83] -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亿元,累计使用2.80亿元[82] - 支付比亚迪电子部品件现金对价项目投入5.63亿元,实现效益2.38亿元[85] - 支付深圳业际光电现金对价项目投入2.40亿元,实现效益1.32亿元[85] - 支付东莞市平波电子现金对价项目投入5,200万元,实现效益3,264.55万元[85] - 2015年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42.19万元[81] - 2014年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92.01万元[82] - 所有募集资金项目均未发生变更用途情况,变更比例0.00%[80][82] -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投资进度100% 无缝贴合触显一体化模组项目投入13,647.34万元 实现效益5,350.04万元[87] - 2014年非公开发行触摸屏盖板玻璃项目投入14,277.37万元 实现效益3,967.65万元[87] -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7,924.71万元 累计实际投入28,015.19万元[87] - 2014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154.12万元[88] - 2014年短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 已于2015年12月31日全部归还[88] -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60,780.13万元[88] - 2016年智能终端及触显一体化模组项目承诺投资86,381.24万元 报告期投入0元[88] - 2016年生物识别模组项目承诺投资74,906.02万元 报告期投入0元[88] - 2016年电子纸模组项目承诺投资56,948.04万元 报告期投入0元[88] - 2016年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42,544.83万元 报告期投入0元[88] 利润分配 -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64,155,33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5] - 2016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31,389,048.39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5.04%[112] - 2016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1,758,928.81元[110][113] - 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110][113] - 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为22,759,587.39元,占当年净利润的10.44%[112] - 2014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5,097,992.00元,占当年净利润的10.26%[112] - 以1,564,155,33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114] -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114] 关联交易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43.36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6.61%,其中关联方占比17.56%[6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34.14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8.18%,关联方采购占比18.37%[61][62] - 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金额为164,235.65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18.37%[148] - 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关联交易金额为208,029.71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17.56%[148] - 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劳务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0.00%[149] - 公司与比亚迪股份关联交易金额为1110.3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80%[150] - 公司为比亚迪股份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金额为3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00%[150]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总金额为421,500.72万元[151]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373,375万元[151] 担保情况 - 公司对江西合力泰科技提供担保额度3亿元,实际担保金额2.549亿元[162] - 公司对江西合力泰科技另提供担保额度44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2700万元[162]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38.17亿元人民币[164]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25.26亿元人民币[164]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25.26亿元人民币[164] - 江西合力泰科技提供单笔最高担保额度为2.8亿元人民币(2016年6月)[163] -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获得单笔最高实际担保2.44亿元人民币[164] - 深圳业际光电有限公司获得单笔最高担保额度2.5亿元人民币[164] - 子公司间担保中江西省平波电子获得单笔最高担保额度5900万元人民币[164] - 所有担保类型均为一般保证担保[163][164] - 担保期限主要为1年期(占比超70%)[163][164] - 未发生关联方担保及已履行完毕的担保[163][164]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32,006万元,实际发生额20,354万元[165] - 公司担保总额报告期内审批额度413,712.22万元,实际发生额272,969.41万元[165] - 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30.36%[165] - 子公司江西省平波电子获5,000万元一般保证担保,期限3年[165] - 子公司南昌业际电子获15,000万元一般保证担保,期限5年[165]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91,053,127股,占总股本比例从73.60%降至67.20%[182]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91,053,127股,占总股本比例从26.40%升至32.80%[182] - 境内法人持股减少75,207,603股,占总股本比例从24.66%降至19.38%[182]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15,845,524股,占总股本比例从48.94%降至47.82%[182] - 南京今玺股权投资基金解除限售6,102,594股[179][184] - 张家港以诺创业投资企业解除限售3,092,670股[179][184] - 深圳长颐海德投资企业解除限售4,319,833股[179][184] - 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解除限售11,627,906股[180][184] - 柏会民解除限售6,860,465股[180][184] - 申万菱信基金相关信托计划解除限售6,976,744股[180][184] -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1,681,12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42亿元[187][188] -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16合力01"规模8亿元,票面利率4.70%[187] - 实际控制人文开福持股308,379,704股,占比21.68%,其中质押122,140,000股[191]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9,127,725股,占比12.59%[191] - 股东曾力持股57,095,255股,占比4.01%,全部质押[191] - 股东陈运持股52,337,265股,占比3.68%,其中质押52,337,200股[191] - 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9,802,644股,占比2.80%,其中质押29,850,000股[191] - 马娟娥持股33,305,517股,占比2.34%,其中质押29,450,000股[191] - 尹江持股30,000,000股,占比2.11%,其中质押29,840,000股[191] - 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430,460股,占比2.00%,其中质押21,300,000股[191] - 张永伟持有26,758,080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流通股重要比例[192] - 兴证证券资管计划持有17,289,813股人民币普通股[192] - 柏会民持有16,970,127股人民币普通股[192] -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持有13,523,059股人民币普通股[192] - 宁波星通投资持有11,627,924股人民币普通股[192] - 国泰中小盘成长基金持有10,021,109股人民币普通股[192] - 国泰估值优势基金持有8,015,517股人民币普通股[192] - 海富通稳胜资管计划持有7,574,456股人民币普通股[192] - 国泰金马稳健基金持有7,455,986股人民币普通股[192]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持有7,000,057股人民币普通股[192] 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17,223,013股,买入均价13.13元/股,占总股本1.21%[145][146] -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7,574,456股,买入均价17.39元/股,占总股本0.53%[146] -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自2016年7月20日起12个月[146] -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买入3,400,000股[146] -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占公司总股本0.24%,成交均价16.7元/股[147]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总金额31,305万元,实际收回本金19,100万元[169] - 委托理财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8.74万元[169]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169] - 委托理财未出现逾期未收回本金和收益的情况[169] 其他财务数据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4,136,545,836.56元,是季度最高值[2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81,907,160.29元,是主要非经常性收益项目[25] - 营业外收入达1.53亿元,占利润总额15.48%[70] - 资产减值损失达9521万元,占利润总额9.63%[70] - 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金额200万元,报告期内已全部偿还,期末余额0元[136]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末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04%[1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002217,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3] - 公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沂源县城东风路36号,办公地址为山东省沂源县城南外环89号[13]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为文开福[4][13]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等[9] - 公司董事会秘书金波联系方式为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业园区,电话0796-8979766[14]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于山东省沂源县城南外环89号,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15] -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控股股东也未发生变更[16] - 公司总注册资本达9.166亿元,其中江西子公司注册资本4.17亿元[93] 业务运营 - 生产员工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约为80%[37] - 公司产品原材料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较大[35] - 公司产能分布在江西吉安市、江西南昌市、东莞市、珠海市、惠州市和深圳市[37] - 公司是智能终端全产业链企业并具备摄像头、指纹识别等产品设计和量产能力[34] -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三星、华为、OPPO、VIVO、中兴、TCL、微软等知名品牌[38] - 公司产品涵盖触摸屏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电子纸模组等核心零部件[33] - 公司实施"1+N"战略模式提升对单一客户服务产品数量[34] - 智能零售终端客户包括永辉、物美、大润发、欧尚、盒马鲜生等主流零售企业[34] - 公司通过批量采购或招标采购降低单位产品材料成本[37] - 公司建立了利润考核机制将研发、采购、销售人员绩效与产品毛利挂钩[38] - 公司产品包括触摸屏模组、液晶显示屏及模组、电子纸显示模组等核心零部件[100] - 下游市场主要包括手机、平板电脑、智能
合力泰(002217) - 2016 Q3 - 季度财报
2016-10-27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27.9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7.37%[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77.0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6.56%[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1.64%[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5.18%[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065元/股,同比增长155.02%[8] - 营业收入增加166.56%[1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162.23%[16] - 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787.92%[1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增加167.40%[1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249.90%[1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178.13%[1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273.75%[16]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87.02%[8]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总资产达到123.1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34.5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0.8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0.03%[8] - 应收账款增加84.42%[15] - 预付款项增加245.78%[15] - 长期借款增加1872.96%[15] 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 2014年业绩承诺扣非净利润为179.9218百万元[21] - 2015年业绩承诺扣非净利润为249.8571百万元[21] - 2016年业绩承诺扣非净利润为319.7511百万元[21] - 2013年7-12月业绩承诺净利润为98.8百万元[21] - 业绩补偿期间为2014年至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21] - 若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将进行现金或股份补偿[21] - 补偿金额计算基于累积预测与实际利润差额[21] - 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额时需追加补偿[21] - 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需承担合力泰减值补偿责任 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期末减值额减去已支付利润补偿额[22] - 补偿方式优先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未出售股份进行 股份由联合化工以1元价格回购注销[22] - 若股份不足补偿 差额部分由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以现金补偿[22] - 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应补偿金额除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22] - 若期间发生转增或送红股 补偿股份数量需按比例调整 公式为应补偿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22] - 期末减值额计算基于合力泰重组作价减去期末评估值 并排除股东增资等影响因素[22] - 补偿责任人因减值补偿与利润承诺补偿合计不超过其通过重组获得的未出售股份数量[22] - 补偿总金额不超过联合化工向补偿责任人支付的全部重组对价[22] - 部品件公司2015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2,570.28万元[29] - 部品件公司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3,728.56万元[29] - 部品件公司2017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5,107.82万元[29] - 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总额为人民币71,406.66万元[30] - 利润补偿原则由逐年计算变更为三年累积计算[30] - 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累积预测利润数-累积实际利润数)[30] - 补偿金额以部品件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上限[30] - 若实际利润小于预测值比亚迪股份需进行股份或现金补偿[29] - 股份补偿计算方式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30] - 现金补偿需在2个月内汇入上市公司指定账户[30] - 比亚迪股份业绩补偿承诺期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补偿方式优先使用股份[31] - 业际光电2015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6700万元[31] - 业际光电2016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31] - 业际光电2017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16亿元[31] - 业绩补偿计算基于(预测利润数-实际利润数)÷预测利润数×目标资产交易价格[31] - 补偿股份数计算公式为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发行价格[31] - 若股份不足补偿,差额部分需以现金补足[31] - 补偿期间届满后需对目标资产进行减值测试[31] - 若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总额,需另行补偿[31] - 平波电子2015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2500万元[33] - 平波电子2016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3000万元[33] - 平波电子2017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3500万元[33] - 补偿金额以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为上限[32][33] - 股份回购价格为总价人民币1.00元[32][33] - 现金补偿需在2个月内支付至指定账户[32][33] - 补偿股份数需按转增或送股比例调整[32][33] - 减值测试后补偿需在1个月内完成支付[32]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涵盖2015-2017年度[3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利润数超过平波电子累计预测利润数时,超过部分的30%现金用于奖励平波电子管理团队[34] - 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完成奖励计算和支付,并在减值测试完成后1个月内执行[34] - 奖励金额由主要补偿责任人确定并经平波电子董事会审核通过[34] 股份锁定承诺 - 股份锁定期承诺自2014年7月11日起36个月至2017年7月11日[20] - 另一股份锁定期承诺自2014年3月31日起36个月至2017年3月31日[20] - 部分股东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自发行上市之日起[27] - 部分股东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发行上市之日起[27] - 比亚迪股份因交易取得的股份有36个月锁定期[31] -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方承诺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35] 独立性承诺 -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涉及资产独立 人员独立及财务独立等方面[22] - 承诺保证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资产 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并建立独立财务体系[22]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干预资金使用并保证机构业务独立[23]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王传福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等不规范情形[34]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王传福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建立独立财务核算体系和管理制度,独立银行开户和依法纳税[34] - 黄晓嵘、李爱国等承诺方保证目标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严格分开资产并避免占用目标公司资金或资产[34] - 黄晓嵘、李爱国等承诺方保证目标公司人员独立,建立完整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34] - 黄晓嵘、李爱国等承诺方保证目标公司财务独立,拥有独立财务会计部门并独立做出财务决策[34] - 所有承诺方保证上市公司或目标公司业务独立,拥有独立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34] 同业竞争承诺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目前未从事触摸屏及液晶显示屏研发生产销售业务[23] - 控股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相同的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及运输业务[23] - 控股股东承诺通过收购或转让等方式避免新增同业竞争[23] - 公司对控股股东关联方的新技术新产品享有优先受让权[23] - 公司对控股股东拟出售的竞争性资产享有优先购买权[23] - 承诺人保证在2015年2月12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确保不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28] - 承诺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承诺五年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竞争业务,包括联营合资合作等[28] - 若产生新同业竞争承诺通过出售业务给标的公司或第三方等方式避免损害公司利益[28] - 标的公司对承诺人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拥有优先受让和生产权利[28]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合伙企业列入同业竞争承诺主体范围[28] - 王宜明承诺不从事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竞争的业务[36] 关联交易承诺 - 重大资产重组前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24] - 重组后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24] - 关联交易定价优先参考可比市场价格或第三方非关联交易价格[24] - 控股股东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优先交易权利[24] 交易对方承诺与保证 - 交易对方承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截至目前无违反情况[25] - 交易对方承诺合力泰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亦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25] - 交易对方承诺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25] - 交易对方承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25] - 交易对方承诺最近3年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25] - 交易对方承诺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且到期未清偿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25] - 交易对方承诺未发生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25] - 交易对方承诺不存在潜在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25] - 交易对方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承诺函且承诺函具有法律约束力[25] - 交易对方承诺承担因违反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和间接损失[25] - 承诺人保证其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无任何信托安排或股份代持且未设定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26] - 承诺人保证向中介机构提供的所有重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26] - 若因信息虚假导致被立案调查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26] - 承诺人确认目标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已履行完全出资义务无抽逃出资行为[26] - 承诺人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26] - 承诺人保证签署的协议不存在阻碍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26] - 承诺人承担因违反承诺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他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26] - 承诺人需对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料信息采取严格保密措施[26] - 承诺人确认其拥有合法主体资格且不存在重大债务违约情况[27] - 承诺人及其管理人员近5年内未受证券市场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27] - 承诺人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证券市场失信行为[27] - 承诺人确认目标公司已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无虚假出资行为[27] - 承诺人保证最近5年内未受证券市场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28] - 承诺人确认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28] - 承诺人声明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28] - 承诺人确认已依法对目标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行为[28] - 目标公司承诺不存在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民事诉讼或仲裁[35] 承诺有效期 - 承诺函出具日期为2015年4月3日有效期至2099年12月31日[26] - 部分股东承诺有效期自2015年4月3日至2016年10月26日[27] - 部分股东承诺有效期自2015年4月3日至2018年10月26日[27] - 部分承诺有效期自2015年4月3日至2099年12月31日[27] - 承诺有效期自2015年4月3日起至2099年12月31日[28] - 承诺有效期自2015年4月3日起至2099年12月31日,承诺方完全按照承诺履行[34] 业绩奖励安排 - 超额利润的30%用于奖励业际光电管理团队[32] 资金占用情况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40] - 期初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200元[41]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为0元[41] - 报告期偿还占用金额为200元[41] - 期末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0元[41] - 期末资金占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00%[41] - 资金占用原因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1] - 当期未发生新增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41] 其他重要事项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5187.56万元人民币[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文开福持股比例为21.68%,质押1.2856亿股[11]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257.62%至287.43%[37]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78,000万元至84,500万元[37]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10.58万元[37] - 业绩增长主要因合并范围变化,新增部品公司、业际光电和平波电子业绩[38]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9] - 所有承诺均按计划履行,无超期未履行情况[36] - 注册会计师专项审核报告披露日期为2016年4月26日[41]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活动[42]
合力泰(002217) - 2016 Q2 - 季度财报
2016-08-23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49.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8.86%[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5.4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4.06%[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189元/股,同比增长139.76%[21] - 稀释每股收益为0.2189元/股,同比增长139.76%[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49%,同比上升0.23个百分点[21] - 公司营业收入为49.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8.86%[29][32] - 公司净利润为3.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6.26%[29]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5.40%[29]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78.9%至49.16亿元[160] - 净利润同比增长216.3%至3.11亿元[16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同比增长215.4%至3.11亿元[160] - 公司营业收入为35.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4%[163] - 公司净利润为2.8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亏损1.05亿元实现扭亏为盈[16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189元,同比增长139.8%[1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3.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4.3%[161] - 综合收益总额为3.11亿元[17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41.6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3.11%[32] - 研发投入为1.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5.22%[33] - 销售费用为4400.8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3.97%[32] - 管理费用为2.9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2.49%[32] - 财务费用为5578.0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1.23%[32][33] - 公司营业成本为29.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4%[163] 各条业务线表现 - 触控显示行业收入为45.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2.17%[36] - CTP-电容式触摸屏收入17.34亿元,同比增长16.37%[37] - 无缝贴合触显一体化模组项目收入15.53亿元,同比增长11.03%[37] - 液晶显示类收入3.38亿元,同比增长18.36%[37] - 指纹识别模组收入2775万元,同比增长34.69%[37] - 硝酸铵收入1.21亿元,同比增长6.23%[37] - 三聚氰胺收入1.59亿元,同比增长28.79%[37] 各地区表现 - 华南地区收入26.40亿元,同比增长16.01%[37] - 国外收入14.36亿元,同比增长13.73%[37] - 西南地区收入9788万元,同比增长14.65%[37] - 华东地区收入5.91亿元,同比增长15.77%[3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1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210.14%至239.12%[71] - 公司预计201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5.35亿元至5.85亿元[71] - 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亿元[71] - 公司各产品线布局产能均在每月10KK以上,远景规划到2018年整体配套能力达到3亿套,到2020年达到5亿套[75] - 公司已实现2.5D盖板玻璃量产,并具备OLED模组的生产能力[75] 关联交易 - 关联方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金额为55,833.47万元占同类交易额比例35.04%[87] - 关联方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金额为66,159.3万元占同类交易额比例43.17%[88] - 公司与比亚迪关联交易总额为121,992.77万元[88] - 获批关联采购额度为120,000万元[87] - 获批关联销售额度为130,000万元[88] - 应收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往来款期初余额10,279.67万元,本期新增88,946.89万元,收回68,914.16万元,期末余额30,312.4万元[92] - 应付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往来款期初余额3,387.79万元,本期新增42,142.09万元,归还31,793.91万元,期末余额13,735.97万元[92] -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94]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3.105亿元人民币[55]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00元人民币[5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14亿元人民币[56]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0.00%[56] -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3023元人民币[57]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02亿元人民币[57] - 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98.05万元人民币[57] - 第二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8,433.33万元,其中报告期投入1,883.52万元,累计投入88,433.44万元[58] -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4,803,325.90元,扣除发行费用29,530,000.00元[58] -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421,909.78元,专户已注销[59] - 2014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1,541,215.08元[62] - 201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已于2015年全部归还[62] 对外投资和子公司表现 - 报告期对外投资额980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100%[48] - 公司持有北京麦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48] - 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17亿元,总资产48.19亿元,净资产17.20亿元,营业收入24.53亿元,营业利润1.67亿元,净利润1.60亿元[69] - 深圳业际光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总资产10.38亿元,净资产3.14亿元,营业收入7.75亿元,营业利润4923.66万元,净利润4733.06万元[69] -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亿元,总资产14.02亿元,净资产9.18亿元,营业收入12.31亿元,营业利润6554.22万元,净利润6150.71万元[69] -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70] - 公司收购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10,100万元[82] - 收购资产对净利润贡献比率为0.00%[82]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103.14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2.67%[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8.1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5.18%[2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7.4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8.64亿元下降14.2%[15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2.5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6.11亿元增长39.9%[150]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4.4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82亿元增长145.9%[150] - 存货期末余额为15.2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3.54亿元增长12.9%[150]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5.0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3.33亿元增长12.7%[150]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4.2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52亿元增长70.2%[150]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8.4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4.47亿元增长27.6%[150] - 资产总计103.1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91.55亿元增长12.7%[150] - 流动负债合计增长12.4%至37.44亿元[152] - 长期借款激增1314.1%至3.82亿元[152] - 货币资金增长321.5%至1.82亿元[155] - 应收账款增长69.3%至4600万元[155] - 存货增长34.2%至2944万元[155] - 短期借款增长53.0%至3.33亿元[156] - 未分配利润增长62.8%至7.49亿元[15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同比增长60.3%,从4.60亿元增至7.49亿元[174][175] - 少数股东权益同比下降10.4%,从2260万元降至2024万元[174][175]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55.33亿元增至58.19亿元,增长5.2%[174][175] - 其他综合收益下降至-188万元,上年同期为-119万元[174][17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5%[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5%[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8%[16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7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13.5%[16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2.2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8.5%[16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3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15.4%[16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33.3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7.3%[16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17.4%,从2.12亿元增至2.49亿元[1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2.6%,从1051万元降至183万元[17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1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1150万元有显著改善[17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02%,从5324万元增至1.08亿元[17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131%,从7309万元增至1.69亿元[172] 股东和股权结构 - 董事长文开福持股308,379,704股占比21.68%,其中质押138,000,000股[137]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9,127,725股占比12.59%[137] - 股东曾力持股57,095,255股全部质押[137] - 股东陈运持股52,337,265股全部质押[137] - 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9,802,644股,质押39,800,000股[137] - 公司股份总数保持1,422,474,212股不变[133]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8,985,059股至1,037,906,810股,占比下降至72.96%[133]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8,985,059股至384,567,402股,占比上升至27.04%[133] - 董事长文开福持股308,379,704股,报告期内增持499,800股[144] - 副董事长王宜明持股62,087,927股,报告期内增持452,500股[144] 担保和承诺事项 - 公司对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累计达228,254万元,其中最大单笔担保为25,000万元额度下的24,270万元抵押担保[99][100]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350,994千元[102]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人民币230,530千元[102]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30,530千元[102]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39.63%[102] - 对深圳业际光电有限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达19,794千元[101] - 对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11,151千元[101] - 对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21,540千元[101] - 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18,500千元[102] - 报告期内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03] - 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承诺值为31,975.11万元[107] - 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承诺值为24,985.71万元[107] - 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承诺值为17,992.18万元[107] - 2013年7-12月预测利润数为9,880万元[107] - 股份锁定期承诺自2014年7月11日起三十六个月[107] - 盈利补偿期间为2014年至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107] - 期末减值补偿需以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108] - 应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累积预测利润数-累积实际利润数)÷累计承诺利润数×交易总价格[108] - 应补偿股份数量按当年应补偿金额÷发行价格计算[108] - 补偿责任人未履行补偿时股份将无偿赠予全体股东[108] - 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因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股份若未达承诺需以现金补偿[109] - 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109] - 期末减值额计算方式为合力泰重组作价减期末评估值并排除增资等影响[109] - 补偿责任人因减值与利润承诺合计补偿股份不超过重组获得未出售股份数量[109] - 补偿责任人因减值与利润承诺合计补偿总金额不超过重组支付全部对价[109]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发生资金占用等不规范情形[109]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拥有独立核算体系和银行账户[109] - 承诺人保证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110] - 承诺人目前未从事触摸屏/液晶显示屏及硝酸等化工产品相关业务[110] - 上市公司对承诺人关联企业竞争性业务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110] - 承诺人及关联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若违反将承担赔偿责任[111] -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优先参考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111] - 承诺人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112] - 承诺人合法持有合力泰股权,无任何信托安排或股份代持[112] - 承诺人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12] - 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112] - 承诺人不存在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112] - 承诺人保证关联交易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112] - 截至目前承诺人无违反上述任何承诺的情况[111][112] - 承诺人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114] - 承诺人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则承担赔偿责任[114] - 承诺人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113] - 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113] - 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113] - 承诺人合法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且不存在任何信托安排或股份代持[113] - 目标公司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113] - 承诺人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113] - 承诺人未向上市公司推荐任何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113] - 如因信息披露问题被立案调查,承诺人将暂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114] - 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115] - 承诺人认购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115] - 承诺人最近5年内未受证券市场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16] - 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116] - 承诺人最近36个月未因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交易被处罚[116] - 承诺人已依法履行对目标公司出资义务[116] - 出具避免与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函[116] - 承诺不从事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116] - 部品件公司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2.257亿元[118] - 部品件公司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2.373亿元[118] - 部品件公司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2.511亿元[118] - 利润补偿期间为2015年度至2017年度[118] - 若实际净利润未达标比亚迪股份需以股份或现金进行补偿[118] - 补偿金额上限为部品件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118] - 补偿期末将进行资产减值测试若减值额大于已补偿总额需另行补偿[118] - 承诺人保证重组完成后五年内不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117] - 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118] - 比亚迪股份三年累计承诺利润为人民币7.14亿元[119] - 业际光电2015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6700万元[120] - 业际光电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120] - 业际光电2017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16亿元[120] - 补偿计算采用三年累积计算方式而非逐年计算[119] - 利润补偿优先通过股份进行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119][120] - 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作为补偿金额计算基准[119] - 补偿期间届满后需进行资产减值测试[119][120] - 比亚迪股份所获股份有36个月锁定期[119] - 业际光电股东按持股顺序履行补偿义务[120] - 业际光电2015至2017年扣非净利润预测值分别为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及3500万元[122] - 平波电子2015至2017年扣非净利润预测值分别为不低于2500
合力泰(002217) - 2016 Q1 - 季度财报
2016-04-28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6.9亿元,同比增长113.6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74.29万元,同比增长106.7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57.45万元,同比增长170.90%[8] - 基本每股收益0.0497元/股,同比增长56.78%[8]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3.62%至16.90亿元,主要因收购及销售规模扩大[15] - 201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193.78%至219.10%[40] - 201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2.9亿元至3.15亿元[40] - 201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71.44万元[4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11.43%至14.17亿元,与收入增长同步[15] - 支付职工现金同比增长234.11%至2.59亿元,因人员增加[16]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6.3万元,同比下降90.27%[8]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增长140.40%至16.11亿元,反映销售规模扩大[15] - 购买商品支付现金同比增长178.78%至12.83亿元,因合并范围变化[16] - 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同比增长104.84%至7.35亿元,因资金需求增加[16] 融资与借款活动 - 长期借款同比激增775.49%至2.36亿元,因短期借款转为长期借款[15] - 长期应付款同比增长105.45%至3.52亿元,因融资租赁增加[15] - 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8亿元公司债券[17]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8亿元用于扩产及补充流动资金[17] 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 合力泰2013年7-12月预测利润数为人民币9880万元[20] - 合力泰2014年扣非净利润预测值为17992.18万元[20] - 合力泰2015年扣非净利润预测值为24985.71万元[20] - 合力泰2016年扣非净利润预测值为31975.11万元[20] - 业绩补偿期间为2014年至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20] - 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时需按公式进行现金或股份补偿[20] - 补偿金额计算基准为交易总价格与累计利润差额比例[20] - 股份补偿不足部分需以现金形式补足[20] - 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公式为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22] - 期末减值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期末减值额减利润补偿期内已支付补偿额[22] - 减值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应补偿金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22] - 补偿责任人合计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尚未出售股份数量[22] - 补偿责任人合计补偿总金额不超过重大资产重组支付的全部对价[22] - 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按重组前持股比例计算各自补偿份额并承担连带责任[22] - 部品件公司2015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2.257亿元[32] - 部品件公司2016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2.373亿元[32] - 部品件公司2017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2.511亿元[32] - 业际光电2015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6700万元[33] - 业际光电2016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33] - 业际光电2017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1.16亿元[33] - 比亚迪股份承诺若部品件公司业绩未达标将进行股份或现金补偿[32] - 业际光电全体股东承诺若业绩未达标将优先使用股份进行补偿[33] - 补偿金额计算以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为上限[32] - 业绩补偿安排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32][33] - 业际光电2015至2017年扣非净利润承诺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及3500万元[34][35] - 平波电子2015至2017年扣非净利润承诺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及3500万元[35] - 补偿金额以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为上限[34][35] - 股份补偿不足部分需以现金补足差额[34][35] - 补偿股份数需按转增或送股比例调整[34][35] - 减值测试后若期末减值额>已补偿总额需另行补偿[35] - 盈利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补偿程序[34][35] - 现金补偿需在2个月内支付至指定账户[34] - 股份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34] - 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回购锁定股份[36]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承诺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占用资金及资产[23]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建立完整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23]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建立独立核算体系及银行账户[23] - 比亚迪股份及王传福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36] - 比亚迪股份及王传福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36] - 比亚迪股份及王传福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36] - 比亚迪股份及王传福承诺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36] - 比亚迪股份及王传福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36] - 黄晓嵘等承诺方保证目标公司资产独立完整[37] - 黄晓嵘等承诺方保证目标公司人员独立[37] - 黄晓嵘等承诺方保证目标公司财务独立[37]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承诺 - 承诺人保证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触摸屏及液晶显示屏相关业务[23] - 承诺人及附属公司承诺通过收购、业务转让或放弃等方式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新的同业竞争[24] - 上市公司对承诺人及附属公司的相关业务、资产和权益拥有优先受让、生产和购买权[24] - 承诺人保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考可比市场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25] - 承诺人作为控股股东期间不利用地位谋求优先权利或优于第三方的交易条件[25] - 截至目前所有承诺人均未违反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各项承诺[24][25] - 承诺人保证不从事与标的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1] -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承诺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31] - 承诺人保证其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业务[31] - 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时标的公司享有优先受让和生产权利[31] - 资产出售时标的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条件不逊于第三方[31] - 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定价[31] -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交易决策程序[31] - 股东大会表决关联交易时承诺人履行回避表决义务[31] 交易对方承诺与保证 - 交易对方承诺所提供的重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承担法律责任[25] - 承诺人保证合力泰已依法完成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行为[25] - 交易对方文开福等十名自然人承诺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26] - 交易对方行健投资等五名法人及星通投资承诺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26] - 交易对方行健投资等五名法人及星通投资承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26] - 交易对方行健投资等五名法人及星通投资承诺最近3年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26]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7]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承诺人如因信息虚假需承担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27] - 交易对方文开福等十名自然人承诺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数额较大债务[26] - 交易对方行健投资等五名法人及星通投资承诺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数额较大债务[26] - 所有承诺方保证其持有的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26][27] - 所有承诺方保证其持有的股权不存在任何信托安排或股份代持[26][27] - 比亚迪股份等承诺人确认其作为合法存续主体,拥有签署并履行重组协议的合法资格[29] - 承诺人确认不存在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29] - 承诺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过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29] - 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29] - 承诺人确认最近3年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29] - 承诺人及其关联方未因涉嫌本次重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29] - 承诺人最近36个月内未曾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9] - 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承诺函且具有法律约束力[31] - 违反承诺需承担赔偿责任并立即停止竞争业务[31] 股份锁定承诺 - 上海星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等承诺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14年7月11日起[20] - 文开福等承诺资产重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14年3月31日起[20] - 部分股东承诺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28] - 部分股东承诺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至2018年10月26日[29] 业绩增长驱动因素 - 业绩增长主因合并范围新增比亚迪电子部品件、业际光电和平波电子[40] - 江西合力泰募投项目产能释放及客户结构优化推动利润增长[40] 其他财务与运营事项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74.9万元[9]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3,115户[11] - 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末余额200万元[43] - 资金占用原因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比例0.04%[43] - 资金占用预计2016年4月以现金200万元清偿[43]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1]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调研接待活动[44] 超额利润奖励机制 - 超额利润部分按30%上限奖励管理团队[34] - 超额利润的30%上限用于奖励管理团队[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