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奥特迅(002227)
icon
搜索文档
奥 特 迅(00222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21:33
资金占用防范制度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3] - 明确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3][4]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占用上市公司经营性资金[5] 资金使用与审批 - 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六种方式[6] - 闲置资产给关联方使用需履行审批并收费[7] 责任与监管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和清欠第一责任人[10]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和董事会批准可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1] 股东权益与违规处理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违规资金占用公司需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2] 数据统计 - 公司及子公司按月编制关联资金和交易汇总表[7]
奥 特 迅(0022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2 21:3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临时股东会应于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5] 股东会权限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除外)[8]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4]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最终以公司公告为准)[18]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通讯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4]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决议需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2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8]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其他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未设副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1]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奥 特 迅(00222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2 21:3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7] 战略委员会职责及运作 - 研究建议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4][9] - 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前期准备并提案[13]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和书面表决[16] 细则施行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20]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9][20]
奥 特 迅(002227)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2 21:33
累积投票制细则 -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完善治理结构[4] - 明确投票权数计算方式[5] - 规定候选人推荐、选票有效性等规则[6] - 确定当选董事最低投票权要求等[8]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批准后执行[9][10]
奥 特 迅(00222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2 21:33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4] 成员构成 - 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6] 选举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资格变动需补足人数[6]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职责与施行 - 选举前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奥 特 迅(002227)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21:33
公司治理制度 - 制定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3] -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沟通审计安排[4] 会议与审议规定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要求延期会议或审议[4] - 对年报内容有异议应陈述理由并披露[9] - 对具体事项有异议可聘请外部机构[10]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11] - 解释权归董事会[12] - 于董事会批准之日生效[13]
奥 特 迅(00222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21:33
人员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和一名证券事务代表,董秘为高管[4] 任职与解聘 - 有六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董秘,如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7] - 公司应在上市或原董秘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秘[7] - 董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7] - 董秘出现五种情形之一,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8] 信息管理 - 聘任董秘、代表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通讯变更也需提交[7][8] 职责与考核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1] - 董秘接受董事会、证监会和交易所指导考核[14] - 公司根据董秘业绩进行绩效评价考核[14]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奥 特 迅(0022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21:33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 5%以上且超 500 万元等[5][6]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为变动方向或幅度等超 20%且无合理解释[8][9]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为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达 20%以上[10]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有通报批评等[13] - 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9] - 董事会以临时公告披露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20] 其他要点 - 制定制度目的是提高规范运作和披露质量[2] - 发生重大差错应追究责任人责任[4][11] - 财务报告差错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事务所审计[7]
奥 特 迅(00222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21:3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专户总额的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8]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公司要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协议[8] - 公司应在三方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9]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1] 项目论证与资金置换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4]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6] 资金使用期限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7] - 公司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9] 超募资金与用途变更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9]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20]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披露;达到或超过10%,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7]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相关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8] 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30] - 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收到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3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对半年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2]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3]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需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33] 责任与制度实施 -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9]
奥 特 迅(00222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21:33
委托理财制度 - 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4] - 交易标的须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产品[5] 资金与规模 - 资金来源为自有及闲置募集资金,控制规模[5] - 累计购买金额不超净资产50%且不超总资产30%由董事会批准[8] 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负责前期论证、日常管理等工作[9][11] - 内部审计部门日常监督,独董和审计委员会可检查[14][15][16] 信息披露 - 委托理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信息[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