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002610)

搜索文档
爱康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制订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运用资金的能力和资 产负债结构,募集资金的数量、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 关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 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 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爱康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运用公司资金对所涉及的主业范围投资和非主业投 资的统称。 第三条 主业范围投资系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新购房产、设备、购买土地使 用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 非主业投资系指: (一)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买其他法人持 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确保决 策科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以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二)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的股 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及其他衍生金融品种所进行的投资;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 第六条 投资项目立项由 ...
爱康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知悉《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 ...
爱康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事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 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报告;若董事会办公室判断该事项属于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事项,应立即 向董事长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 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 ...
爱康科技: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爱康新能 源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 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 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 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以 ...
爱康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非独立董 事 1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 ...
爱康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 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任职资格、考核程序并提出建议;负责广泛搜寻合格的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非独立董事 1 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
爱康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简称"子公司")。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等为任何其他单位(包 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他公司)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 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 的担保等。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产"以公司合并报表为统计口径 ...
爱康科技: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未经公 司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 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爱康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年11月)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管理与相关信息披露,确 保公司聘用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贯性,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