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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康科技(00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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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康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0 19:24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2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网络投票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九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议的召 ...
爱康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及评估公司外部、 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并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 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召集人应当为会 ...
爱康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非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
爱康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附属公司是指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或者按照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 经营协议,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实施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 ...
爱康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 ...
爱康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 律、行政法规和《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董事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副董 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4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1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 ...
爱康科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因其他个 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 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 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的原则;追究责任与改进 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重大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六条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3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根据 ...
爱康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 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三条 公司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协助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主席或公司指定的专门负责人员保管监事会印章。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 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
爱康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爱康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 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并 作为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一名自然人出任。 第四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其履行职责并行使 相应权利。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二 ...
爱康科技: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3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 露,杜绝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 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 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 会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