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00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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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爱康因重大违规被证监会罚款,适格股民可索赔损失!
新浪财经· 2025-12-08 10:00
公司处罚与违法事实 - 浙江证监局对爱康科技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1][7]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19年至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各年末占用余额分别为2.485亿元、1.791亿元、2.672亿元、6.144亿元、6.636亿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6.05%、4.19%、7.11%、19.15%、28.69%,导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9]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1年至2023年关联担保,各年发生额分别为9.562亿元、0.61亿元、1.892亿元,各年末担保余额分别为9.062亿元、2.472亿元、1.862亿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24.11%、7.71%、8.05%,导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3][9] - 公司2023年通过少计借款费用方式虚增利润,且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自然人资金往来,导致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3][10] - 公司2023年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通过供应链金融业务与实控人控制的企业形成2.345亿元资金往来,占当期净资产10.14%,导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3][10] - 公司2024年部分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及时披露 [4][11] - 浙江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2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50万元至1600万元不等的罚款,另有一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11] 投资者索赔信息 - 律师提示,符合特定条件的投资者可向爱康科技及相关责任方索赔投资损失 [1][5][8] - 可索赔投资者条件一:在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30日之间买入ST爱康,并在2024年05月01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 [1][5][12] - 可索赔投资者条件二:在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12日之间买入ST爱康,并在2024年06月13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 [6][8][12] - 参与索赔需准备股票交易对账单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7][13] - 此类案件律师代理通常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费,胜诉后按赔偿款比例支付律师费 [7][13]
浙江爱康新能源三位高管共被罚430万,涉信息披露违规
搜狐财经· 2025-12-01 20:31
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1][6][10]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邹某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19年至2023年各年末占用余额分别为2.485亿元、1.791亿元、2.672亿元、6.144亿元、6.636亿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6.05%、4.19%、7.11%、19.15%、28.69% [11][12][19][21]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为实际控制人邹某控制的关联方提供的关联担保,2021年至2023年担保余额分别为9.062亿元、2.472亿元、1.862亿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24.11%、7.71%、8.05% [12][13][21][22] - 公司通过少计借款费用的方式虚增2023年利润,一季度、半年报、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660.50万元、979.60万元、3357.29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5.36%、15.61%、456.51% [5][13][14][22][23]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自然人的资金往来,2023年通过关键管理人员邹某磊实际借入本金4.174亿元,支付利息8479.68万元,其中向董事、副总裁袁源借入本金2.162亿元,支付利息1089.13万元 [5][14][22][23]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23年子公司与实控人控制的无锡麗荣、苏州麗昊形成2.345亿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占当期净资产10.14% [6][14][23] 监管处罚决定 - 时任董事、副总裁袁源被给予警告,处以30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2][7] - 时任董事、监事官彦萍被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2][15] - 时任监事周品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3][26]
“退市不免责”又一例!爱康科技及5名责任人被罚3430万
中国经营报· 2025-11-29 17:00
爱康科技行政处罚案 - 浙江证监局于11月28日对已退市公司爱康科技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公司因2019年至2023年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及虚假记载 2024年部分信披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及时披露 被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以1200万元罚款 [1][2] - 对包括时任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在内的5名责任人给予警告 并合计处以2230万元罚款 其中邹承慧个人被罚1600万元 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2][3] - 爱康科技具体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 导致2021至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通过少计借款费用虚增利润 未披露与关联自然人资金往来 导致2023年信披虚假记载 未披露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导致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2] -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被摘牌退市 [3] 年内其他已退市公司受罚案例 - 恒立实业于11月21日披露 因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5.95亿元 导致财报虚假记载 湖南证监局拟对公司及19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940万元 该公司已于今年7月16日退市 [4] - 10月份 已退市公司青岛中程、泛海控股、江苏阳光、长江健康分别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事先告知书 证监部门对青岛中程及责任人合计罚款2060万元 对泛海控股及责任人合计罚款840万元 拟对江苏阳光及责任人合计罚款330万元 拟对长江健康及责任人合计罚款5330万元 [4] - 8月份 已退市一年的华铁股份收到广东证监局拟处罚通知 公司及高管拟被罚2415万元 已退市两年的泰禾集团被福建证监局处以1740万元罚款 [5] - 已退市公司千山药机董事长刘祥华及子公司董事长刘华山因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及挪用资金罪 于10月1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并各处罚金20万元 [5] - 今年5月 证监会披露美尚生态退市后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特别代表人诉讼已进入司法程序 [5] 监管趋势与追责体系 - 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退市公司及相关责任方 监管机构正在进行全链条立体化追责 “退市不免责”原则不断彰显 [1][6] - 当前监管执法背景下 已形成以上市公司及“关键少数”乃至中介机构为惩处对象的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 [6] - 中介机构也加入追偿行列 例如泽达易盛(已退市)的3家IPO中介机构起诉包括格尔软件在内的39名被告 要求追偿3.72亿元 [5] - 专家总结 行政处罚形成即时惩戒 刑事追责形成高压震慑 民事赔偿(特别是代表人诉讼)实现投资者救济并形成市场制衡 中介连带责任及追偿激活了市场自我净化机制 [6]
“爱康国宾起诉张晓玲索赔1000万”案,最新进展
新浪财经· 2025-08-27 18:26
案件管辖权裁定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被告张晓玲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 案件移送北京互联网法院处理[1][2] - 法院裁定依据为该名誉权纠纷案属于侵权纠纷 依法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1] - 法院经实地调查发现 原告爱康科技公司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上海自贸区企业集中注册地 但该公司在该地址未租赁办公场所且无实际办事机构[1] - 法院认定该案侵权行为实施地与被告住所地均为北京市 另两名原告爱康国宾公司与爱康门诊部的住所地也位于北京市 可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因此北京互联网法院具有管辖权[1]
ST爱康:关于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2024-08-11 15:34
退市情况 - 公司股票2024年8月1日决定终止上市,8月12日摘牌[3] - 终止原因是连续二十日收盘价低于1元[3] - 因交易类强制退市不进入退市整理期[4] 后续安排 - 已与湘财证券签股份转让服务协议[5] - 摘牌前未发放红利按规定处理[6] - 投资者应完成股份确权和结算手续[7] 信息披露 - 摘牌后至挂牌前信息由主办券商披露[8] 联系方式 - 公司联系人是董事会办公室[9] - 联系地址在江苏张家港,电话及邮箱[9]
ST爱康: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2024-08-05 19:11
股票情况 - 2024年5月21日至6月18日连续二十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3] - 2024年8月1日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决定[3] 主办券商 - 已聘请湘财证券作为主办券商[4]
ST爱康: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2024-08-01 23:12
退市情况 - 2024年8月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终止股票上市决定[3] - 2024年5月21日至6月18日,股票连续二十日收盘价低于1元[3] - 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不进退市整理期[3,5,6] 后续安排 - 股票将在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5,6] - 终止上市后将转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5] - 建议摘牌前对到期司法冻结提前续冻[3,7]
关于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4-08-01 21:23
时间:2024-08-01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股票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8月1日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18日期间, 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7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同时,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1.15条、第9.6.10条 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 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
ST爱康: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4-07-08 01:00
资产与经营 - 赣州爱康光电部分资产2024年7月23 - 24日淘宝司法拍卖,起拍价5.501534亿元[1] - 赣州、浙江、湖州、苏州爱康光电截至公告披露日停产[3] 财务与合规 - 公司连续三年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2023财报被保留,内控被否定,银行账户冻结[4] - 公司及实控人因信披违规2024年6月12日被立案[5] 股票情况 - 公司股票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风险警示,6月3日叠加[4] - 截至2024年6月18日,收盘价连续20日低于1元,收终止上市告知书[5]
ST爱康: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股份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2024-06-21 21:11
增持计划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拟增持1 - 2亿元,价格不超3.5元/股[2][4] - 增持期限自2024年2月27日起6个月内[2][4] 增持前持股 - 爱康实业持股98,161,470股,占比2.19%[2] - 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86,869,728股,占比6.40%[2] 未增持原因 - 资金紧张及公司股票停牌,截至披露日未增持[2][6] 股票情况 - 因收盘价连续20日低于1元,2024年6月19日起停牌[6][7] 计划影响 - 符合法规,不影响上市地位和控股股东变化[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