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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28 18:52
|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自科技 | |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 房子龙 | 联系电话:021-38031764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 杨皓月 | 联系电话:021-38031764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房子龙 |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 2022年12月17日-2023年12月20日 | | | | | 现场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0日 |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 现场检查意见 | |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一)公司治理 | |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1第33条所列):核查公司三会文件、公 司治理制度等文件,并核查三会召开通知、记录、签名册等文件,对三会召 | | | | | 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查。 |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 3. ...
华自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20:16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 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的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 负责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主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 ...
华自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12-22 20:16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5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74 号文同意注册,华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4,493,267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14.11 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909,999,997.37 元,扣 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不含税金额 14,594,339.58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895,405,657.79 元,扣除律师服务费 1,509,433.96 元、审计及验资费 1,273,584.91 元、 股权登记费 60,842.71 元、材料制作及软件服务费 94,339.62 元、印花税 223,116.86 元,发行费合计 3,161,318.0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2,244,339.73 元,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 ...
华自科技: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2 20:16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3 | | 第一节 | 监事 33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4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5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9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 ...
华自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12月)
2023-12-22 20:16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2023 年 12 月) | 究并提出建议; | | --- | | 3、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 | | 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 4、对影响公司中长期发展的业务创新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 对公司拓展新型市场、新型业务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 5、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 6、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 | 7、负责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 | | 他事项。 | | (三)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 | 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 | | 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 | 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 |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 | 项。 | |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 | | |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 | --- | --- | --- | | | | 与 ...
华自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3-12-22 20: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科技"或者"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和审议程序 华自科技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长沙华源智慧生活服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华源智慧生活")及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宁乡华源智慧生活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乡华源智慧生活")和武汉华源智慧生活服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武 ...
华自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12-22 20: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科技"或者"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自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74 号文同意注册,华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4,493,267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14.11 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909,999,997.37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不含税金额 14,594,339.58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净额 895,405,657.79 元,扣除律师服务费 1,509,433.96 元、审计及验资费 1,273,584.91 元 ...
华自科技: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20:16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 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
华自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20:16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障中小股东及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 ...
华自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20:1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委员 范围内的独立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任)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集人(主任)既不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