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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15: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 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 ...
华自科技(300490) -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15:54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资) 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资) 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 目时间相匹配。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套期保值业 务的管理,规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流程和交易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及日常业务需要, 在境内外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商 品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 ...
华自科技(3004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15: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障中小股东及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 ...
华自科技(30049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凌志雄)
2025-04-20 15:54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凌志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的整体利 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 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凌志雄,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教授,硕士, 会计学专业。曾任湖南财经学院财政系助教、讲师,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系副 教授,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现任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 第 ...
华自科技(3004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15: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 开的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或网站上正 式公开的事项。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证券投资 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办事机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相关 法律法规、严守保密义务,并应严格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配合最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发行的证券(含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
华自科技(3004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15:54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 沟通和联络,保证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按照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证券事务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 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如果某一 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 双重身份作出。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 ...
华自科技(30049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明辉)
2025-04-20 15: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明辉)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明辉,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 博士学历,机械工程专业。1983 年 8 月至 1985 年 8 月,任北京市北方工业大学 工学部讲师,1988 年 6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中南大学讲师、教授、院长等职 务,2022 年 12 月至今任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荣获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 ...
华自科技(300490)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0 15: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以真实披露、及时披露、公开披露为原则,保证所 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力求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合法。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证券投资部负责组织具体的信息披露事宜。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华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编报规则、规范问答以及有关政策法规关于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门;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披 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
华自科技(300490)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0 15: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 司或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和/或信用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 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 ...
华自科技(300490)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0 15: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 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 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