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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 - 2016 Q3 - 季度财报
2016-10-28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总收入86,302,553.35元,同比增长7.19%[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269,002,265.32元,同比微降0.35%[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69,085.62元,同比增长141.16%[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82,968.67元,同比增长33.13%[7]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34,533.95元,同比增长40.58%[7] - 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5%[31] -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3%[31] - 公司营业收入从上年同期的80,510,403.57元增至86,302,553.35元,增长7.2%[75] - 公司净利润从上年同期的1,186,504.19元增至2,865,881.43元,增长141.5%[7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从1,189,723.06元增至2,869,085.62元,增长141.1%[76] - 合并综合收益总额为9,679,741.66元,较上年同期的7,266,702.90元增长33.2%[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82,968.67元,较上年同期的7,273,312.77元增长33.1%[85]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59,477,244.20元,较上年同期的60,649,381.46元下降1.9%[79] - 母公司净利润为3,642,109.42元,较上年同期的1,949,976.04元增长86.8%[80]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75%至1.86亿元[86]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80.5%至958.04万元[88] - 母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55.8%至1040.50万元[86] - 基本每股收益0.143元,同比增长81%[8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204,470,108.25元,较上年同期的211,132,757.34元下降3.2%[83] - 管理费用为30,864,465.34元,较上年同期的27,359,818.93元增长12.8%[83]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4.4%至780.39万元[86]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3.5%至2304.92万元[86]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60.6%至201.50万元[88] - 资产减值损失为5,687,933.82元,较上年同期的6,152,120.59元下降7.5%[83]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32%[31] -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164%[31] -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100%[31] - 应付账款较年初下降42%[31] - 预收款项较年初下降71%[31] -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长208%[31] - 资本公积较年初增长210%[31] - 货币资金从年初的120,632,693.67元增至215,279,757.22元,增长78.5%[71] - 应收账款从年初的179,107,272.64元增至215,707,674.49元,增长20.4%[71] - 短期借款从年初的51,654,486.31元增至55,377,317.14元,增长7.2%[72] - 应付账款从年初的48,235,465.27元降至27,924,357.57元,下降42.1%[72] - 预收款项从年初的17,743,360.60元降至4,652,141.83元,下降73.8%[72] - 资本公积从年初的64,331,175.57元增至199,256,514.42元,增长209.7%[69]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49,672,711.40元,较期初193,060,671.17元增长29.3%[67] - 公司总资产从年初的548,479,027.99元增长至664,653,683.78元,增长21.2%[70] 客户集中度和应收账款风险 - 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45.13%,客户集中度呈上升趋势[16] - 前5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45.13%[32]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从2013年末的1.193亿元增至2016年9月末的2.517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从32.23%升至45.31%[20] - 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比例从2013年末的27.42%上升至2016年9月末的37.86%[20] 经营和项目风险 - 公司存在未签订正式合同即投入实施项目的风险,主要客户为银行/空管/政府机构[17] - 项目成本补偿风险:已发生成本可能无法得到补偿[18] - 人力成本持续上升,可能影响经营业绩[19] -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可能影响技术竞争优势[22][23] - 信息泄密风险可能影响客户维系和市场地位[24] - 软件质量风险可能导致额外维修成本及法律纠纷[25] 股东结构和持股承诺 - 前三大股东李福华、康路、徐连平持股比例分别为14.59%、13.14%、11.92%[27] - 股份限售承诺规定首次公开发行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37] - 股份减持承诺要求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数量的25%[38] - 股份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发行价且会根据除权除息调整[38]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38] - 离职后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37] - 离职后7-12个月申报离职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37] - 离职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37] - 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数量价格和时间区间[38] - 减持方式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进行[38] - 控股股东承诺不丧失控制地位前提下进行减持[38] 股价稳定和回购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36个月内若触发股价稳定预案,增持公司流通股份上限为发行前持股数量的5%[40] - 公司承诺在36个月内若触发股价稳定预案,回购公司流通股份资金上限为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的20%[40]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40]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停止条件为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40] - 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42] - 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最大限额为本次发行前持股数量的5%[42][43] - 公司回购股票资金最大限额为新股募集资金净额的10%[41][42] - 实际控制人增持为第一顺位措施[41][43] - 公司回购为第二顺位措施[41][43] - 董事及高管增持为第三顺位措施[41][43] - 董事会需在触发日起3个交易日内告知实际控制人制定增持方案[41][43] - 实际控制人需在审批披露后3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41][43]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决议后3个交易日内开始实施回购[41][43] - 董事及高管需在公司披露方案后3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41][43]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44] - 实际控制人最大增持限额为发行前持股数量的5%[44] - 发行人最大回购资金限额为新股募集资金净额的10%[44] - 董事及高管增持金额不低于预案启动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44]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顺序为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回购→董事及高管增持[45] - 股东大会决议需经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回购[44] - 增持或回购价格均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44] - 预案有效期为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44] - 实际控制人完成强制增持后可进行自愿增持[45] - 未履行增持义务时公司可从相关责任人未来薪酬中扣除承诺的最大增持金额[44][45] - 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46] - 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上限为发行前持股数量的5%[46] - 发行人回购资金上限为新股募集资金净额的10%[46] - 董事及高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46]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顺位: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回购→董事及高管增持[47] - 实际控制人需在董事会告知后3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47] - 发行人回购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46] 关联交易和竞争承诺 - 公司关联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包括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40] - 公司关联方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形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39] - 公司关联方承诺不要求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或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商业承兑汇票[40] - 公司关联方承诺不参与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39] - 公司关联方承诺不可避免关联交易时将遵循公允透明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9] - 公司关联方承诺不担任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39] 利润分配和投资者保护承诺 - 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包括现金分红政策[5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在股东大会投票支持利润分配政策[51] - 持股5%以上股东蒋琳华徐连平承诺支持利润分配政策并督促实施[51] - 李福华康路张燕生等股东承诺根据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进行投票表决[51] - 公司依据2013年证监会监管指引修改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并于2014年股东大会通过[51] - 未履行承诺时相关责任人同意扣减工资奖金用于赔偿损失[50] - 承诺无法履行时需披露原因并提出替代方案保护投资者权益[50] - 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并依法进行赔偿[50] - 利润分配政策承诺状态显示为正常履行中[50][51] - 所有承诺类型均为其他承诺且期限为长期[50][51]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52] - 公司承诺在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事实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2]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依法购回其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53]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因信息披露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2][53] - 公司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了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52] - 董事承诺根据公司章程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行使表决权[52] - 监事承诺根据公司章程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行使表决权[52] - 所有承诺截至2016年9月20日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52][53] - 利润分配政策修订依据证监会2013年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52] - 回购承诺涵盖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52] - 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时董事监事高管将依法赔偿[47] - 公司承诺不通过不公平条件向他人输送利益[47] - 职务消费行为将受到约束[47] - 公司承诺若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其行权条件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48] - 公司承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承诺,将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措施[48] - 公司承诺若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48] - 公司确认所有IPO公开承诺事项真实有效并承诺严格履行[48] - 公司若无法履行承诺(非不可抗力原因),将及时披露原因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48] - 公司若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承诺,将披露原因并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权益[48] - 李福华、康路、张燕生等承诺若未履行承诺(非不可抗力),将通过公司披露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49] - 杨汉杰、李亮、余克俭、张大新等承诺若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9] - 相关个人承诺若未履行赔偿责任,其持有的IPO前股份在履行完毕前不得转让[49] - 相关个人同意公司调减其工资、奖金及津贴,并将现金分红留置于公司用于执行未履行承诺或赔偿损失[49]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15,587.05万元,本季度投入金额为0元[56] - 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461.05万元,本报告期投入0元,投资进度0.00%[56] - 渠道整合平台研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492万元,本报告期投入0元,投资进度0.00%[56] - 新一代贸易融资结算系统研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398万元,本报告期投入0元,投资进度0.00%[56] - 新一代交换平台研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236万元,本报告期投入0元,投资进度0.00%[56] -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1,457.76万元[57] -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渠道整合平台研发项目1,121.47万元[57] -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新一代贸易融资结算系统研发项目1,533.32万元[57] -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新一代交换平台研发项目1,436.93万元[5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9,820,439.05元,同比略增2.80%[7] - 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1.10亿元,同比减少2.8%[9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25亿元,主要来自吸收投资1.65亿元[9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0亿元,较期初增长29.3%[9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7,169,442.46元[9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4,647,063.55元[9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5,279,757.22元[96]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0,632,693.67元[9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676,760.70元[96]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8,527.34元[96] 每股收益和员工变化 - 基本每股收益0.143元/股,同比增长32.41%[7] - 母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较上年同期的0.03元增长66.7%[81] - 员工人数从2013年末的796人增加至2016年9月末的1026人,增幅约28.9%[19] 审计和报告说明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97]